浏阳市:坚决抵制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检察机关提前介入3起涉野生动物案件

近日,浏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3起涉野生动物案件。

肖某在未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私自购买3700只野鸡环颈雉幼苗进行饲养,并以成鸡进行销售,至案发日已销售600多只,存栏900多只。

无相关证照的李某从广东引进鸵鸟幼苗进行人工驯养并进行销售,至案发时共宰杀销售20余只,存栏60多只。

高坪镇村民郑某捕捉野生眼镜蛇售卖。

浏阳市:坚决抵制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检察机关提前介入3起涉野生动物案件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对上述3起案件侦破后,浏阳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依法提前介入,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围绕非法狩猎、非法经营的构罪标准、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确定取证方向,完善诉讼证据体系,为3起案件的进一步办理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

人类与自然动物应和谐共处,公民应树立遵守法律法规、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坚决抵制非法猎捕、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禁止经营利用非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切断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渠道,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的不良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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