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中对违章建筑是怎样界定的?

张光久


近期有很多人咨询渊博征地拆迁律师,违章建筑应该如何界定和处理,很多咨询人在面临拆迁过程中,都涉及到了违章建筑的问题,所以四处寻找答案,好让自己确定自己的房屋是不是违建和如何处理,今天我们讲一下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

首先我们看一下,到底什么是违章建筑?

简单来说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我们可以理解成自己的房屋如果没有获得相关的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证书,都有可能被认定成违建,而在现实拆迁案例中,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强拆基本都是最先从这类相关证件下手。

违章建筑我们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这种大多是在自己合法获得的土地上进行建设的,没有取得相关建设手续,二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这种情况因为本身就没有使用权利,所以更谈不上之后的程序,一般在面临被征收都是没有补偿。

对违章建筑是怎么处理呢?

大多情况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建筑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此时执法部门会强制拆除,另一种是,并没有影响城市规划建设,也没有任何安全隐患的,大多数情况通过罚款的方式是处理解决。

都有谁有权利认定是不是违建?

渊博征地拆迁律师从业多年来,遇到很多拆迁方直接说被拆迁人的房子是违建,按照规定是没有补偿的,或者补偿低很多,这种是典型的以被拆迁人不懂法故意压低补偿,事实上,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有非常严格的认定要求和程序,并且需要有认定权限的行政部门通过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认定后才能确定为违建,所以如果被拆迁人再碰到开发商、村委会或者其它征收组织,说你房屋是违建的时候,你应该要提高警惕了。

就算已经被认定为违建,也不是说必须要面临没有补偿被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建设并处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综合考虑,也就是违法程度和处罚程度成正比,一些存在时间较长,拆除面临损失巨大的,应当考虑罚款,并且补办相关手续。

因为违建问题诉讼的应该注意什么?

违建对现在的拆迁来说一点都不陌生,这也成为拆迁方压低补偿的一个手段,只要你的房屋没有相关证件,在拆迁来临时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收到限期拆除告知书,如果不拆的还有可能被强拆,此时我们应该注意,判定违建的主体是否具有认定资格,房屋是否是因为历史原因或其它问题造成的没有相关证件,也应该依照法律判断认定程序,告知书等是否合理合法,告知书中的内容是否属实,处罚的主体是否正确,有没有相关听证程序等。


征拆刘可心律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违章建筑是在拆迁过程中常常听到的一个词,但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准确的界定。违章建筑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这里的法律法规规章,除了《城乡规划法》,还有《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相关条例,而《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中对一些特殊的建筑位置和建筑物作了特殊的规定。

在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会受到一份《限期拆除通知书》,该通知书上会写明,被拆迁人的建筑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被拆迁人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那么,《城乡规划法》中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因此,就《城乡规划法》而言,违章建筑主要是指:(1)未取得城乡规划部门规划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建筑;(2)已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按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如批准范围、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

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章建筑”的规定不够明确,在实践中,拆迁方常常借“拆违”之名,行强拆之实,把没有证件的房屋都认定为“违章建筑”。这样一刀切的标准是不合理的。“违章建筑”的认定,必须综合考虑房屋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等多种因素,并且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遇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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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中对违章建筑的界定


违反《城乡规划法》相关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法律上称为违法建筑。即违章建筑。



具体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换句话说,没有合理合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许可证内容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都属于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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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了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该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了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杨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您好,第四十条规定了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马丽芬征地拆迁律师


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的建筑物算不算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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