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驻所检察工作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敦煌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实施远程监督、远程办案,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目前,该市看守所疫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实现监区“零感染”。

敦煌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驻所检察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占兵多次在疫情防控期间深入市看守所进行实地检查,全面了解监管措施、在押人员伙食、卫生等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流入“高墙”之内。

二是强化监督监管该院驻所检察室督促市看守所做好每日消毒、测温等,无特殊情况外来办案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看守所区域。对看守所医疗室、体检室做好详细记录,对新进人员单独做好隔离准备,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全面了解监区情况。1月24日起所内在押134人,男115人,女19人。至今,无新增入所人员,有9人刑满释放出所。

三是杜绝“输入性”疫情。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市看守所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的特殊情况,该院充分利用驻所检察室独立监控系统,以视频监控检察取代实地巡查。对看守所民警倒班做好登记与隔离,每天定时与看守所带班领导视频通话,核实在押人员数量、出入所情况、健康状况,确保看守所不出现传染疫情。同时,该院第三检察部及时与各业务部门做好沟通配合,由第三检察部驻所检察人员负责远程提审的操作,并主动承担办案部门送达告知书等工作,减少与在押人员接触。

四是做好疫情报告。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督手段,灵活采取视频巡查、电话询问、每日信息上报等多种方式,以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执法监管活动、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为重点,持续开展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根据上级院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坚持每日报告所内在押情况,每日了解监管场所民警辅警、其他工作人员及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每日下午3点前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与检察监督情况。切实维护正常监管秩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敦煌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驻所检察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