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蕭峰沒錯殺阿朱,按遼國制度,他們也無法自在的放羊|文史宴


遼國雖是遊牧民族政權,而且實行漢、契丹分治的南北面官的雙軌制度,但塞外依然不是自由自在之地。遼國的制度是遊牧民族長期發展的結果,對草原進行了創造性的有力管制,並影響到日後的遊牧政權。蕭峰和阿朱即使來到了草原,也無法自由自在的放羊。


即便蕭峰沒錯殺阿朱,按遼國制度,他們也無法自在的放羊|文史宴


蕭峰輕輕撫摸她的頭髮,心中一片平靜溫暖,心道:“得妻如此,復有何憾?”霎時之間,不由得神馳塞上,心飛關外,想起一月之後,便已和阿朱在大草原中騎馬並馳,打獵牧羊,再也不必提防敵人侵害,從此無憂無慮,何等逍遙自在?

——《天龍八部》第23章


這段對塞上生活的浪漫幻想在《天龍八部》中堪稱難忘,結合後來蕭峰錯殺至愛鑄成奇憾,可以說把是“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人看”這句話體現得淋漓盡致。但是倘若阿朱沒有死去,兩人得以成功回到遼國草原,迎接他們真的就是逍遙自在、無拘無束的生活嗎?


即便蕭峰沒錯殺阿朱,按遼國制度,他們也無法自在的放羊|文史宴

誤殺阿朱令蕭峰痛苦終身


很諷刺的是,歷史上的契丹草原並不是山高皇帝遠的避難所,遼國的政治社會也比《天龍八部》裡的描寫遠要複雜。


精細嚴密的制度設計

1

公元907年,迭剌部的統治者耶律阿保機取消了部落聯盟時代的選舉制,幾年後建立起遼國。統治者的得勢,使得迭剌部裡其他貴族向其要挾獲得更多的權利。


對於一心集權的阿保機來說,擁立自己登上最高權力寶座的迭剌部,同時也威脅著自己權力的存續,故而迭剌部實是一把雙刃劍。就在他成為全契丹的領袖之後不久,其兄弟利用迭剌部強大的實力,引發了三次大規模的叛亂。


因此,對遼國統治者來說,建立強力的中央行政機構,拆分原來的部落,並將部落首領的權力逐步過渡到中央行政機構就顯得很有必要。


即便蕭峰沒錯殺阿朱,按遼國制度,他們也無法自在的放羊|文史宴

耶律阿保機破壞部族制度


《遼史 兵衛志》載:


太祖以迭剌部受禪,分本部為五院、六院,統以皇族,而親衛缺然,乃立斡魯朵法,裂州縣,割戶丁,以強幹弱枝,詒謀嗣續,世建宮衛,入則居守,出則扈從。


“斡魯朵”作為草原特色的權力中樞,包含皇族和中央政府。有遼一代,共十三個斡魯朵,為歷代遼帝設立,每朝皇帝當政,都設新的斡魯朵,編入該帝的子嗣後裔和下轄的眾多民戶,與此同時,之前歷代先帝的斡魯朵和下屬人員、中央官僚機構中的南北樞密院、中書省、翰林院、御史臺、大理寺,仍要扈從皇帝周圍。


斡魯朵常年在草原上游徙,按四時季節到不同的捺缽駐紮,遼人自己對此稱為“行朝”。隨著斡魯朵人丁繁衍,需要不斷從地方抽調民戶供奉,遼帝可以直接控制的力量也越來越強大,早期作為禁軍護衛斡魯朵的皮室軍愈發龐大,甚至能遠派邊境,加強對地方的統治。


即便蕭峰沒錯殺阿朱,按遼國制度,他們也無法自在的放羊|文史宴

契丹皇帝在極北之地的冬捺缽


強大的迭剌部被分成了五院部、六院部,分別由北院、南院大王管理;在皇族內部,耶律阿保機的伯父和兄弟的後代,分別劃為“孟父房”、“仲父房”和“季父房”,稱橫帳三父房;原來阻午可汗的後代遙輦九帳,設大常袞司統率;後族中的拔里氏、乙室已氏併為國舅帳,由大國舅司管理。


管轄南北院的大王,名雖為“王”,實質為朝廷命官,遠不如既往的部落首領。這樣一來,中央機構的官僚得以接管部落封建主的權力,控制契丹人的主要力量。


遼代雖為南北面官制,實質明顯向北面官傾倒,南北樞密院、南北宰相府、南北大王院這些高級行政部門均屬於北面官系統,這些部門,亦皆以北者為尊。北樞密院號稱“百司首職”,負責整個遼國軍政乃至朝政的最終決策,掌控著武官的銓選和各軍事部門的運作,甚至經濟、外交、民政等重大意見,也需通過北樞密院上呈皇帝。南樞密院調控北南宰相府、北南大王院在民政事務中的工作,對文官進行銓選,並改革丁賦、徭役等民生政策。


北、南樞密院同屬北面官系統,北樞密院下的軍事機構控制著南部燕雲地區的軍隊,南樞密院則負責南面官系統文職官吏的任命和決策。而南面官系統僅以處理燕雲漢地的事務為主。


可見,遼國這種“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之州縣、租賦、軍馬之事”的雙軌制並非各行其是,而是以北控南,共同議政、決策的。


這種格局並非一蹴而就,在建國初期,遼帝尚需通過世選制從後族選任北宰相、從皇族選任南宰相,總領百官,地位崇高,用以安撫舊貴族。隨著集權的推進,代表貴族勢力的宰相府逐漸被架空,權力被直接由皇帝任命、完全聽命於皇帝的樞密院取代。


到遼末,宰相府、大王院、南面官系統等機構漸趨邊緣化,蕭孝忠甚至建議可以將南北樞密院合併,雖未得采納,但已反映在中央集權成熟以後,遼的多元化政治結構逐漸轉向一元化。


因俗而治的北地眾生

2

遼國地跨南北,漢契雜居,漢族人口龐大而熟稔傳統的中原制度,對北族統治帶有一定牴觸,邊疆民族也叛服不定,契丹雖為統治民族,但存在著威脅其統治地位的隱患,為了更好管理龐大的國土和錯綜複雜的民族關係,遼採取“因俗而治”的辦法,分別以部族習慣法、唐律為基礎治理契丹人和漢民。


百姓主要被分為以下幾類:


(1)宮分戶

隨著斡魯朵規模增大,日常生活開支越來越大,需要更多民戶提供生產資源,這類直接受斡魯朵管轄的就稱為宮分戶,分為契丹人組成的正戶,漢人、渤海人組成的蕃漢轉戶,著帳戶三類。正戶、蕃漢轉戶往往從地方州縣民戶中抽調,擔當了軍民一體的義務,“有事則以攻戰為務,閒暇則以漁畋為生”,“有調發則丁壯從戎事,老弱居守”。


歷代遼帝都新建自己的斡魯朵,宮帳軍隊作為皇帝的私兵,力量也得到不斷擴展。隨著宮分戶數量也越來越多,出現了貧富分化,遼聖宗將宮帳再次析分,調出大量宮賬戶進行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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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悍的宮分軍


第三類是著帳戶,多數來源於罪犯,地位如同奴隸。這些斡魯朵轄下的人丁,全部劃入宮籍。作為特殊的身份標誌,不被允許自由出入,將世世代代作為宮分人,成為穩定的扈從集團。


久而久之,宮分戶無論漢契,均忘記本身的民族習性甚至出身姓氏。即便如此,斡魯朵仍如同巨大的利維坦一般,不斷從地方劃出一部分州縣歸入斡魯朵管轄,供其巨大的開支索取資源。


(2)一般州縣

遼地方行政以五京為中心,分有五京道,設留守司,下有州,設刺史,同知州事,縣設縣令、縣丞,縣下有鄉、裡,與宋朝制度大同小異,其中“上京為皇都,凡朝官、京官皆有之;餘四京隨宜設官,為制不一,大抵西京多邊防官,南京、中京多財賦官”。


州縣民戶除了漢人、渤海人,也有轉變生活方式,開始定居和農耕的契丹人。此外還有越來越多民戶被遷至塞北,從事生產,修城建郭,形成新的州縣,隨著遷徙的範圍越來越向北,自然條件也愈發艱苦,饑饉缺食、甚至不能自給的情況並不少見。遼政府在民戶中中徵發壯丁組成鄉丁軍,以維持地方治安和承擔軍事工程。


(3)頭下軍州

頭下軍州為遼國封建主的合法私城,其下的民戶多從漢地俘掠或由皇帝賞賜,人身關係完全依附於契丹封建主,戶籍受頭下主的部曲管理,但需要同時向頭下主和中央的鹽鐵司納稅,被稱為二稅戶。


隨著頭下軍州生產規模的增大,上級朝廷命官的控制力增強,越來越多的民戶對頭下主不再是完全的私人依附,形成了中央政府和本主雙重控制的關係,絕對依附關係的解除使自由民和半自由民逐漸增多,刺激了商業交易活動,城郭內的商賈井肆規模開始增大。


頭下主絕嗣或者被削罰官爵,頭下軍州將被政府沒收,遼中後期頭下軍州漸趨減少,中央對地方的直接控制也隨之加強。


(4)部落民戶

遼的部落實行軍民一體制度,平時分地遊牧、屯墾,戰時聚集成軍,各有衛戍區。《遼史 營衛志》記載:“勝兵甲者即著軍籍,分隸諸路詳穩、統軍、招討司”,而“番居內地者,歲時田牧平莽間”,駐守邊防的“生生之資,仰給畜牧”。


契丹部落大多分佈在世代居住的遼國腹地遊牧,因為戍邊的緣故,不時被政府抽調娶駐守漠北、宋、夏、高麗邊境等地。如五院、六院部的部分民眾因“部隸北府,以鎮南境”到了雲州、歸化州以北防守西南邊境,到遼太宗會同年間,又從北南院抽出三石烈的契丹人遷至漠北烏古地區(今克魯倫河東部)進行衛戍;乙室部駐牧地在雁門以北,西京道西南部靠近西夏邊境的地區。


可見,塞上游牧的民眾,同樣被置於精細的國家機器之下。哪怕鄰國關係趨於緩和,邊境和平,牧民被統治的力度也未減輕,遼政府對於反覆叛亂的邊境部落,除了出兵鎮駐,還進行各種改編,大者拆分,小者合併,並往這些部落析入契丹民戶,以完成控制。


即便東北的女真、西北的烏古敵烈、西南的党項唐古等邊遠部族也受各方面的招討司、統軍司管轄,按時納貢,並且抽出人丁組成部族軍以備戰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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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國能維持如此之大的版圖,當然控制有方


農牧並重的塞上中原

3

遼代的契丹人仍以“逐水草而遊牧”為主要畜牧方式,以馬匹、牧犬、氈帳等作為放牧及日常生活之用,輔以高輪、長轅、車上有帳篷的氈車作為交通、轉運工具。遼人牧養牲畜種類齊全,馬、牛、羊、駝、豬盡有。


《遼史 食貨志》記載:“契丹舊俗、其富以馬,其強以兵”,在遼國兵民結合,重視騎兵作戰的模式下,養馬成為畜牧業第一位的任務,盛期契丹馬多達百萬匹。遼人視馬的數量和質量為評價財富的重要標準,養馬以官場尤為興盛,富有的部民大量擁有私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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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丹王出行圖

東丹王即耶律阿保機長子耶律倍,漢名李贊華


為了管理畜群,牧場、馬群,官畜、部族之馬都有獨特的印記,遼政府還設置群牧部門管轄,派遣群牧軍詳穩司進行保障。耶律昭曾在上書時提到:“畜牧者,富國之本,有司防其隱沒,聚之一所”,對牲畜載錄在簿籍,集中放牧,統籌管理,以“錄其實數,牧人畏服”。儘管如此,“以少為多、以無為有、上下相蒙、積弊成風”的情況依然存在。


農業相對畜牧業有著產量大,收入穩定的優勢,實現了契丹本地農耕化和自給不僅能滿足漢人生存,也符合遼政府利益。歷代遼帝均不斷推出積極的勸農政策,甚至禁畜傷害莊稼,要求傳統強勢的畜牧業向農業作出讓步。


遼國疆域廣闊,耕種條件各異:土質好、無霜期長的燕雲地區,漢族得以繼續保持“耕稼以食,桑麻以衣,宮室以居,城郭以治”的傳統;而“半沙磧,三時多寒”的塞北,霜凍嚴重、水源少,只能集中灌溉土壤條件比較好的西遼河中上游和牛山一帶,因此大量漢人、渤海人年復一年被遷入遼國腹地,設立州縣和頭下軍州,分地耕種。


隨著遼國腹地農業的發展,農耕活動進一步向北推進到漠北可耕植的土地,如今天黑龍江海拉爾河、蒙古國克魯倫河一帶的牧區也出現了農田,甚至對原來的草原生態產生了破壞。


遼國農業的技術也得到長足發展,遼國農具大多由中原傳入,與中原技術相差無幾。遼國農民為了防止大風揚沙掩埋田苗,採取了起高壠植苗的耕種方法,在遼地人民的篳路藍縷、披荊斬棘下,到遼道宗的時候,“遼之農谷,至是為盛”。


遼代五京除了作為行政中心,還是各區域的商業中心,到遼中後期,商業活動伴隨次級城鎮的建設而擴展開來。對外的遼宋貿易,主要為官方“榷場”經營,雖然澶淵之盟後,邊境形勢平緩,戰爭時期禁止交易的馬匹、布帛、糧食等物資得到放開,但是遼宋雙方依然對一些重要物資如銅鐵、書籍進行嚴令禁止。律例的約束,反而使得走私活躍起來,推動雙方民間商業的進一步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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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遼五京,實為治不同民族之區域行政中心

上京-契丹,東京-渤海,中京-奚,南京、西京-漢


為掌握各類戶籍人口和各行業的發展情況,以更有效徵收賦稅,以及遷徙民眾,遼政府對境內戶口採取不定期、隨意性較強的檢括。檢括人口可以打擊權貴,減少隱匿戶口,增加稅收並應對軍事壓力,因此從遼聖宗開始,全國性戶口檢括頻繁起來。到遼後期,戰亂和自然災害使得隱戶及脫漏急劇增多,為了挽救危機,增加收入,擴充兵員,檢括更是變本加厲。

遼立國之後,以其完善的組織度、成熟的中央機構君臨草原而南面中原時,頗給人一種橫空出世、迥異於以往遊牧政權的感覺。


然而,之所以發展出遼這樣的草原帝國,並非偶然,也非完全照搬移植中原王朝的體制。遼的誕生,本身就是遊牧民族長期發展的結果,廣闊無垠的塞上從來就不是形制鬆散,可以逃避世事的桃源之地。之所以從前的遊牧民族給人以“鬆散”的印象,更多是因為時代原因,技術落後、人丁較少的緣故,限制了統治權力的鞏固和擴展。


契丹人在唐朝還作為一個唯唯諾諾的小部族時,就已經發展出“半族”這種按政治利益而不是按血緣關係劃分成兩個氏族,氏族內又各有部落的制度,其後,遙輦氏阻午可汗又將舊八部分成二十個部落,日後遼代統治者將治下部落進行各種拆分和合並的手段,可以說很早就駕輕就熟了,更不用說,遼代的大量官制,就是直接繼承回紇政權的。


同時,在女真、室韋這些較為落後的部族也可看到原始的部族戶籍,可以說,所謂“結構鬆散”統治者“鞭長莫及”的塞北,同樣有著精細制度設計的傳統。


入遼以後,契丹統治者多次借鑑唐宋制度的過程中,趙延壽、韓德讓這些漢族重臣或手握重兵、或總領百官,背後都帶有利用漢人衝擊契丹舊貴族的目的,到遼中後期出現從行政到生產模式的各種一體化,無非是統治者歷代作用的結果。


除了制度上,遼人在精神文化上也高度向中原靠攏,不僅大量吸收漢地的佛、儒學說,而且也如漢地一樣,出現了佛、儒的互相結合,不僅放棄了許多遊牧民族的舊俗,還產生了強烈的“中國”意識,以“北極之尊”自居,自命為秦漢隋唐的合法繼承者,以至於對歐陽修編《五代史》將契丹劃分為夷狄時,表達了相當的不滿。


即便蕭峰沒錯殺阿朱,按遼國制度,他們也無法自在的放羊|文史宴

契丹人以“北極之尊”自居


可見,到《天龍八部》發生的耶律洪基時代,偌大的北地遼國,實際上已經儼然與宋朝形成南北朝一般的對峙。


對於身兼契丹後族、少林禪宗俗家弟子多重身份的蕭峰,無論是大隱於市,還是浪跡塞上,所面對的無非是又一個江湖。以蕭峰的性格,也不可能對這似曾相識的社會環境視若無睹。


正如人言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從這個角度來說,儘管金庸在設定中出現了多處偏差,但是對於蕭峰難逃宿命的安排,無疑是準確的,但這也正是蕭峰的高貴之處,哪怕是受盡擺佈的人生,千難萬險的前路,也一往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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