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投資不應自我設限

在價值投資領域似乎有一個奇怪的兩分法:要麼是專門購買所謂“複利機器”的人,要麼是專門購買所謂“便宜”股票的人。

我認為擁有創造價值的企業,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不關心估值。或許我的投資想法最後有99%都會被放棄,這其中有很多很好的企業,只是因為現在的股價並沒有辦法讓我的投資獲得預期複合回報率。

然而,我認為價值投資領域有太多的“分類”。應該說,我偶爾也會去分類,巴菲特在早年公司還是合夥制的時候,他也進行分類。我的意思是,投資者傾向於將股票進行分類,比如:複利機器、廉價資產、清算價值、套利、特殊情況股等等。

我不認為把股票分門別類放在這些籃子裡有什麼錯,當你需要賣出股票的時候,這麼做可能還會有用處。

但是,我認為當你將你投資股票的類型進行嚴格定義的時候,事實上你正面臨著對你的投資結果產生負面的影響的風險。

換句話說,瞭解你所投資的股票屬於哪一類型是有幫助的,但是將自己侷限在一個確定的投資範圍內是沒有幫助的。


專注於你真正瞭解的領域

這不是說你應該走出你的能力圈。恰恰相反,你應該把你的投資限制在那些你真正瞭解的領域。尋找那些你能夠理解和熟悉的公司和投資環境,這比把你的投資分門別類重要的多。

艾麗絲•施羅德(Alice Schroeder)曾經這樣描述過巴菲特:如果你把價值1美元的東西以50美分賣給他,他會欣然接受,儘管1美元的鈔票與其他美鈔相比沒有任何競爭優勢。

價值投資不應自我設限

這種分類會適得其反的原因是,會導致投資者錯失投資機會,或者在自己不理解的、能力圈範圍外的領域進行投資,例如:“我不能為此支付15倍的市盈率,我是價值投資者!”或者,“我無論如何也不會買那隻股票,因為它沒有護城河!”

然而,我認為應該去理解一個投資標的的特殊性和他獨特的風險/回報機制。投資組合管理是門藝術,沒有明確的規則告訴你什麼時候應該賣出一隻被低估的股票,或者一個偉大的能夠複利增長的企業應該持有多久。

因此,當你投資後,雖然理解你的投資是哪一種類型對你有幫助,但我不認為把自己標榜為“我只尋找清算價值”、“只尋找低市淨率股票”或“只尋找有護城河的大公司”是一個好主意……

我更喜歡質量好的公司,所以我大部分時間都在尋找價格便宜的好公司。但如果你讓我出價50美分的價格購買1美金的公司,我也很樂意接受。

簡言之,我最喜歡的其中一句話是“價值投資就是弄清楚這個東西的價值,然後花更少的錢買它”,這就是投資。


巴菲特與迪士尼

最近當我再一次讀《跳著踢踏舞去上班》(Tap Dancing to Work)這本書的時候,關於投資策略的想法再次出現在我的腦海中。這本書是由卡羅爾•盧米斯(Carol Loomis)彙編的沃倫•巴菲特文章合集。

書中有一篇文章是關於巴菲特對迪士尼的投資。這是一篇寫於1996年的文章,描述了當迪士尼收購Cap Cities/ABC時,巴菲特是如何決定接受迪斯尼的股票(而不是現金)的。

價值投資不應自我設限

這篇文章讓我想起了巴菲特常常感嘆的事:他在1966年以低價買了迪士尼,僅僅在一年後又賣掉了迪士尼,獲得了50%的收益。就這一年來說收益不錯,但巴菲特喜歡說,他在1966年以每股0.31美元的價格買入該股,在1967以每股0.48美元的價格賣出,然後到30年後的1996年,他看到該股升至每股65美元。

他暗示在1967年出售迪士尼是個大錯誤。然而,我做了一些快速的計算,按照巴菲特賣出年份1967年(每股48美分)到1996年(這篇文章撰寫時,迪士尼的股價為每股65美元)的價格計算,該股年化複合收益為18.4%。

這肯定是一個理想的複合回報...但有意思的是,這每股48美分在巴菲特手中的複合增長速度遠遠高於沃爾特•迪士尼。在這29年裡,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股價的複合增長約為24%(據估計,他的股票投資組合的複利增長甚至更高)。

所以巴菲特賣出迪士尼的股票獲得的48美分能夠從1967到1996年這29年間在其它投資中獲得更高的回報,這實際上表明在獲得50%收益後賣出迪士尼是一個英明的決定。

在那個時期持有迪士尼而不賣出的機會成本是巨大的(迪斯尼在那三十年裡增長了135倍,而伯克希爾的股票增長了500倍)!

因此,儘管巴菲特有購買和“永久”擁有偉大企業的意願,但他偶爾也用價值合理的股票去換取價值被低估的股票,這一做法使得巴菲特的業績超過了20世紀最偉大的公司之一。


總結

也許這篇文章並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結論,但有一個概念浮現在我的腦海裡,那就是“反過來,總是反過來”。

所以反過來說,我認為可以推斷的是巴菲特對每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都是不同的,他非常善於挑選出每一項投資中一些簡單的但是重要的東西。此外,他投資於他能夠理解並知道如何估值的東西。這主要是針對高質量企業的長期投資,這些企業正在創造價值,即使是被收購成為子公司後。

所以我認為關鍵是要專注於你對公司的瞭解和你能夠估值的股票,不要太在意要把股票歸入某一個特定的類別中。

John Huber

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也不代表透鏡社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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