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學院總部

孔子學院總部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國際交往的日益廣泛,世界各國對漢語學習的需求急劇增長。為推動漢語加快走向世界,提升中國語言文化影響力,從2004年開始,我國在借鑑英、法、德、西等國推廣本民族語言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在海外設立以教授漢語和傳播中國文化為宗旨的非營利性教育機構“孔子學院”。幾年來,孔子學院建設快速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人民學習漢語和了解中華文化的園地,中外文化交流的平臺,加強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友誼合作的橋樑,受到廣泛歡迎。

各地孔子學院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展豐富多彩的教學和文化活動,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辦學模式,成為各國學習漢語言文化、瞭解當代中國的重要場所。

明確辦學宗旨

《孔子學院章程》明確規定,孔子學院作為非營利性教育機構,其宗旨是增進世界人民對中國語言和文化的瞭解,發展中國與外國的友好關係,促進世界多元文化發展,為構建和諧世界貢獻力量。

其主要職能是:面向社會各界人士,開展漢語教學;培訓漢語教師;開展漢語考試和漢語教師資格認證業務;提供中國教育、文化、經濟及社會等信息諮詢;開展當代中國研究。

堅持中外合作

從第一所孔子學院誕生之日起,我們堅持中外合作辦學。孔子學院的申辦、審批嚴格遵守《孔子學院章程》規定。具體程序是:外方自願首先提出申請,中外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籤署合作協議。

孔子學院總部理事會

根據《孔子學院章程》,孔子學院總部設立理事會,由主席、副主席、常務理事和理事組成。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和常務理事若干名。理事15名,其中10名由海外孔子學院的理事長擔任。

理事會職責包括:

1研究孔子學院建設的重大事項

2審議總部年度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

3審議全球孔子學院的發展戰略和規劃

4制定、修改孔子學院章程

孔子學院總部職能:

孔子學院總部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球孔子學院,具體職能包括:

制訂孔子學院建設規劃和設置、評估標準;

審批設置孔子學院;

審批各地孔子學院的年度項目計劃和預決算;

指導、評估孔子學院辦學活動,對孔子學院運行進行質量管理;

為各地孔子學院提供教學資源支持與服務;

選派中方院長和教學人員,培訓孔子學院管理人員和教師;

組織召開孔子學院大會;

機構設置

孔子學院總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