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常用名词术语(十)


中医常用名词术语(十)


君火

指心火。因心是所谓的“君主之官”,故名。

相火

与“君火”相对而言。二火相互配合,以温养脏腑,推动功能活动。一般认为命门、肝、胆、三焦均内有相火,而相火的根源主发自命门。

少火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少火之气壮」。少火与壮火相对而言。是一种正常的具有生气的火,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活动所必需的。

壮火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壮火之气衰」。壮火与少火相对而言。是一种亢奋的病理之火,能损耗正气,影响人体的正常生理机能。

后天之火

脾胃为“后天之本”,后天之火即脾胃之火。这里的“火”字,可以体会为消化饮食所需要的热能。但整个消化过程还需要“先天之火” (即“命门之火”)的帮助。

脏腑相合

是指脏腑之间的互相关联和影响。人体脏腑的配合,体现了阴阳表里相配合的关系。脏腑表里相合,主要是通过经脉联系和生理功能的相 互配合而体现的。脏腑的配合是:“心合小肠”,“肺合大肠”,“肝合胆”,“脾合胃”,“肾和膀胱”,“心包络合三焦”。

脏行气于腑

关于脏和腑的特点,《素问.五脏别论》指出脏是“藏精气而不泻”,腑是“传化物而不藏”。五脏虽是贮藏精气的,但是五脏之“气”(可以体会为活动的动力)的作用,必然要和六腑发生密切联 系,这样才能体现脏和腑的综合功能。至于腑,《素问.五脏别论》提到“此受五脏浊气,名曰传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输写(同“泻 ”)者也。”这里所说的“浊气”,系指饮食及饮食所良化的产物如糟粕、水份等,这些“气”是从脏来的,所以称作“脏行气于腑”。如以具体脏腑的功能配合来说,如胆汁的排泄需肝气的疏泄, 膀胱的排尿需肾的气化作用。这些都是体现脏的行气功能。

腑输精于脏

五脏主藏精气,六腑是“传化物”(指对饮食的消化、吸收、传送作用)的;同时,六腑又是“仓廪之本”(水谷仓库的根本),五 脏六腑必须依打胃气的供养,所以《灵枢.五味篇》有“五脏六腑皆禀气于胃”之说。营气出于中焦,胃能输送精气而灌溉五脏;小肠则能将饮食进一步消化,分别清浊,使水谷的精微传送到五脏贮藏。胃和小肠的这些功能,体现了腑输精于脏的生理作用。

六腑以通为用

六腑是。“传化物”的器官,靠分工协作共同完成饮食的消化、吸收、转输和排泄,如胃的受纳、消化,将食糜下送肠道,胆的疏泄胆汁,小肠的承受、吸收、分别清浊,大肠的吸收水分和排便,膀胱的贮存和排泄尿液等等。三焦则联系各部份的功能,协同蒸发气化,它又是水液升降排泄的主要通道。六腑和五脏的不同点在于它有时出,有时入、有时实,有时虚,是出纳、消化和转输的一个“大集体”。所以六腑贵在功能协调,畅通无阻,否则就会影响“传化物”的功能,所以说“六腑以通为用”。

五志

指五种情志的变化。《内经》认为情志的变动和五脏的机能有关,肝志为 怒,心志为喜,脾志为思,肺志为忧,肾志为恐,统称“五志”。这种以 情志变化,按五行归属的方法,不太符合实际。

中医常用名词术语(十)

五脏所主

简称“五主”(见《素问.宣明五气篇》),即“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肾主骨”。

五脏所藏

主要是把精神,思维等各种中枢精神活动和五脏相联系。有两种解释:“心藏神“,“肺藏丑”,“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 ”(见《素问.宣明五气篇》)。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意与智,肾藏精与志(见《难经.三十四难》)。 “五脏所藏”的理论是古人在五行学说支配分类归纳的,不仅不能完全符合临床实际,而且也不能离开人的社会性来谈人的精神活动,因 此更应有分析和研判的必要。

五脏化液

《素问.宣明五气篇》记载“五脏化液:心为汗,肺为涕,肝为泪,脾为涎,肾为唾,是谓五液。”五液之由来,清.张志聪认为是“五 脏受水谷之津,淖注于外窍而化为五液”(《素问集注》)。在汗、泪、涎、涕、唾五液中,心主血,汗为血所化生,故“汗为心液”。 肾经有一络上挟舌本,通舌下廉泉、玉英二穴而为唾,故“唾为肾液”。肝、脾、肺,分别开窍于目、口、鼻、泪出于目,涎出于口,涕 出于耳。故“泪为肝液”,“涎为脾液”,“涕为肺液”。

五脏所恶

简称“五恶”(见《素问.宣明五气篇》)。“恶”,有憎厌的意思。五脏各随其性能与气化而有所恶。所谓“五恶”即“心恶热”,“ 肺恶寒”,“肝恶风”,“脾恶湿”、“肾恶燥”。

五味所入

简称“五入”(见《素问.宣明五气篇》)。五味入胃,各有它所喜的脏腑,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咸入肾”,“甘入脾”。“五味所入”和临床药物治疗有关。

五味所禁

简称“五禁”(见《素问.宣明五气篇》)。“禁”,有避免和禁忌的意思。由于五味归于五脏,而五味之性多有所偏,偏则容易致病,故必有所禁。辛味善走气分,但性主散,多食则能耗气,故气病不宜 多食辛味。咸味善走血分,但多食则血行凝涩,故血病不宜多食咸味。苦味善走骨,因其能助心火,多食则火盛而使肾水耗损,肾主骨,肾生骨髓,故骨病不宜多食苦味。甘味善走肌肉,但甘味性滞,多食则肌肉壅满,故肉病不宜多食甘味。酸味善走筋,但酸味收敛,多食则筋易拘急,故筋病不宜多食酸味。这就是五味之偏,多食不利于病,故有“五禁”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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