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常用名詞術語(十)


中醫常用名詞術語(十)


君火

指心火。因心是所謂的“君主之官”,故名。

相火

與“君火”相對而言。二火相互配合,以溫養臟腑,推動功能活動。一般認為命門、肝、膽、三焦均內有相火,而相火的根源主發自命門。

少火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少火之氣壯」。少火與壯火相對而言。是一種正常的具有生氣的火,是維持人體正常生理活動所必需的。

壯火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壯火之氣衰」。壯火與少火相對而言。是一種亢奮的病理之火,能損耗正氣,影響人體的正常生理機能。

後天之火

脾胃為“後天之本”,後天之火即脾胃之火。這裡的“火”字,可以體會為消化飲食所需要的熱能。但整個消化過程還需要“先天之火” (即“命門之火”)的幫助。

臟腑相合

是指臟腑之間的互相關聯和影響。人體臟腑的配合,體現了陰陽表裡相配合的關係。臟腑表裡相合,主要是通過經脈聯繫和生理功能的相 互配合而體現的。臟腑的配合是:“心合小腸”,“肺合大腸”,“肝合膽”,“脾合胃”,“腎和膀胱”,“心包絡合三焦”。

髒行氣於腑

關於髒和腑的特點,《素問.五臟別論》指出髒是“藏精氣而不瀉”,腑是“傳化物而不藏”。五臟雖是貯藏精氣的,但是五臟之“氣”(可以體會為活動的動力)的作用,必然要和六腑發生密切聯 系,這樣才能體現髒和腑的綜合功能。至於腑,《素問.五臟別論》提到“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輸寫(同“瀉 ”)者也。”這裡所說的“濁氣”,係指飲食及飲食所良化的產物如糟粕、水份等,這些“氣”是從髒來的,所以稱作“髒行氣於腑”。如以具體臟腑的功能配合來說,如膽汁的排洩需肝氣的疏洩, 膀胱的排尿需腎的氣化作用。這些都是體現髒的行氣功能。

腑輸精於髒

五臟主藏精氣,六腑是“傳化物”(指對飲食的消化、吸收、傳送作用)的;同時,六腑又是“倉廩之本”(水谷倉庫的根本),五 髒六腑必須依打胃氣的供養,所以《靈樞.五味篇》有“五臟六腑皆稟氣於胃”之說。營氣出於中焦,胃能輸送精氣而灌溉五臟;小腸則能將飲食進一步消化,分別清濁,使水谷的精微傳送到五臟貯藏。胃和小腸的這些功能,體現了腑輸精於髒的生理作用。

六腑以通為用

六腑是。“傳化物”的器官,靠分工協作共同完成飲食的消化、吸收、轉輸和排洩,如胃的受納、消化,將食糜下送腸道,膽的疏洩膽汁,小腸的承受、吸收、分別清濁,大腸的吸收水分和排便,膀胱的貯存和排洩尿液等等。三焦則聯繫各部份的功能,協同蒸發氣化,它又是水液升降排洩的主要通道。六腑和五臟的不同點在於它有時出,有時入、有時實,有時虛,是出納、消化和轉輸的一個“大集體”。所以六腑貴在功能協調,暢通無阻,否則就會影響“傳化物”的功能,所以說“六腑以通為用”。

五志

指五種情志的變化。《內經》認為情志的變動和五臟的機能有關,肝志為 怒,心志為喜,脾志為思,肺志為憂,腎志為恐,統稱“五志”。這種以 情志變化,按五行歸屬的方法,不太符合實際。

中醫常用名詞術語(十)

五臟所主

簡稱“五主”(見《素問.宣明五氣篇》),即“心主脈”,“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腎主骨”。

五臟所藏

主要是把精神,思維等各種中樞精神活動和五臟相聯繫。有兩種解釋:“心藏神“,“肺藏醜”,“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 ”(見《素問.宣明五氣篇》)。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意與智,腎藏精與志(見《難經.三十四難》)。 “五臟所藏”的理論是古人在五行學說支配分類歸納的,不僅不能完全符合臨床實際,而且也不能離開人的社會性來談人的精神活動,因 此更應有分析和研判的必要。

五臟化液

《素問.宣明五氣篇》記載“五臟化液:心為汗,肺為涕,肝為淚,脾為涎,腎為唾,是謂五液。”五液之由來,清.張志聰認為是“五 髒受水谷之津,淖注於外竅而化為五液”(《素問集註》)。在汗、淚、涎、涕、唾五液中,心主血,汗為血所化生,故“汗為心液”。 腎經有一絡上挾舌本,通舌下廉泉、玉英二穴而為唾,故“唾為腎液”。肝、脾、肺,分別開竅於目、口、鼻、淚出於目,涎出於口,涕 出於耳。故“淚為肝液”,“涎為脾液”,“涕為肺液”。

五臟所惡

簡稱“五惡”(見《素問.宣明五氣篇》)。“惡”,有憎厭的意思。五臟各隨其性能與氣化而有所惡。所謂“五惡”即“心惡熱”,“ 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溼”、“腎惡燥”。

五味所入

簡稱“五入”(見《素問.宣明五氣篇》)。五味入胃,各有它所喜的臟腑,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鹹入腎”,“甘入脾”。“五味所入”和臨床藥物治療有關。

五味所禁

簡稱“五禁”(見《素問.宣明五氣篇》)。“禁”,有避免和禁忌的意思。由於五味歸於五臟,而五味之性多有所偏,偏則容易致病,故必有所禁。辛味善走氣分,但性主散,多食則能耗氣,故氣病不宜 多食辛味。鹹味善走血分,但多食則血行凝澀,故血病不宜多食鹹味。苦味善走骨,因其能助心火,多食則火盛而使腎水耗損,腎主骨,腎生骨髓,故骨病不宜多食苦味。甘味善走肌肉,但甘味性滯,多食則肌肉壅滿,故肉病不宜多食甘味。酸味善走筋,但酸味收斂,多食則筋易拘急,故筋病不宜多食酸味。這就是五味之偏,多食不利於病,故有“五禁”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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