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論文給同事看,同事把我論文發表了,一字不改,結果我變成了通訊作者,該怎麼辦?

自然捲小美


如果惡意抄襲和剽竊他人的知識成果,知道意味著什麼?雖然不知道你的論文是用來幹麼的,但肯定是為了進職稱或者考試之類的,但是,論文是你寫的,那麼肯定是你的研究範圍,你引用的數據及相關觀點,肯定有一定的出處。

其一,不想弄僵關係的情況下,你要和對方談談,讓他更正申明,並以妥當方法來處理這件事情,並且保證你的著作權利益,談之前要做好最壞的打算,把所有證據都準備充足,以備不時之需。

其二,事情既然都這樣了,關係什麼你都不考慮了,那就直接採取相關正規渠道,投訴其抄襲,讓發表論文的學術期刊撤銷並申明。當然你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論文的構思引用的相關數據和有些觀點的出處,如果有紙質原件,就最好了,就我個人而言,這樣的同事都不配做人,你還當他是什麼,直接給他打回原形。必要的時候可以走法律訴訟渠道。



這兩天參加培訓,一位老師給我們講了一個他自己的故事。大概是90年代末,他寫了一個基金本子(申報書)報上去,自我感覺問題不大。結果臨近評審時,工作人員告訴他,沒有找到他的基金本子。他反覆確認,確實交了,但就是找不到了。所以最後也沒有參評。

結果第二年,他作為函評專家,收到了一個基金本子。或許是命運的安排,他發現這個本子裡的內容和他去年報的內容完全一樣,就改了一個名字和日期。他當時就意識到,自己的本子被人盜了。而這個盜他基金本子的人還是業內的一個老專家。

他當時也很崩潰,找領導求助。領導告訴他,這種事不宜舉報,因為這只是基金申報書,很難有鐵的證據來證明這是自己的,即便追回來了,這個項目要獲批也難了。而且,大家都在一個行業裡,裡面涉及到方方面面關係,撕破臉了對誰都不好。所以,他最後直接把這個基金給斃了,但沒有選擇舉報。從那以後,他也不再跟這個老專家有任何合作了,自己以後報材料也學聰明瞭。

題主現在面臨的困境和這位老師差不多。客觀來講,題主的同事的行為非常惡劣,屬於學術不端。然而,如果題主沒有充分的證據,這件事就很難說得清楚,即便最後他承認,論文的名字也很難改過來了。而由於同事給題主掛了一個通訊作者,題主的總體損失並不算大,因此,不建議題主去揭穿,就當送他一個人情了。

而且,題主以不大的損失,看清楚了一個人的人品,這其實是很划算的。對於這樣缺乏學術道德的人,題主將來儘量避而遠之,有成果也防著他一點。這種喜歡貪便宜的人,遲早作繭自縛。


高校人才真經


我也經歷過,上級部門要求單位要有一篇論文,我提供材料讓單位一同事整理,結果不倫不類,於是我找單位一職工打印,他打印我修改,幾乎修改了八,九成,最後曙名是那位同事,恰巧後來那位同事申報職稱,於是那位職工要舉報那位同事抄襲我的論文,最終被我勸阻,說放他一馬吧!以免日後結仇。其實曙名應把我的姓名也寫上去才對。


瑞泉446


這事我經歷過。

曾經有個技術方案,給了一個玩電腦的人,讓他打字出來,那個時候的我手下還沒有專職打字員,而且上面著急要,我又忙開會。不料那個人直接就寫上自己的名字交了上去,領導自然獎金給了他,雖然錢不多。

其實領導心裡很明白,一個玩電腦的人根本就做不出這樣的方案,更清楚這樣的方案是誰做的,所以我看在眼裡也沒說什麼,找個理由就走了。

跟這樣的領導混,永遠混不出模樣來。


觀上靈雲


你應該感謝同事才對啊,去請同事吃頓飯。感謝一下!

你同事確實未經你同意發佈了,但是你本來也是要發表的嗎,你同事是幫你啊,

你同事把你作為通訊作者,你知不知道什麼是通訊作者?那就是排名的第一作者的意思,最大原創者,並且,你是通訊作者,你可以撤銷論文,修改論文,你同事實際是把決定權給你,你有什麼資格批評同事,

我補充解釋一下:通訊作者是論文研究成果的擁有者,是知識產權所有人,是論文課題總負責人,是論文把關者;是論文責任人,是和編輯聯繫人,有權修改撤銷論文,

總而言之,通訊作者是第一作者,是論文真正所有人,所以他同事根本沒有侵佔他的成果



東北虎男323


給他看PDF版,給編輯發郵件提供原始數據,這個你同事在學術圈就涼涼了


山東省寒風


防人之心不可無,職場中,沒有發表的論文及沒有展示落實的方案不可輕易給別人看。

論文或方案往往都是被自己較為信任的人竊取的,因此,在沒有成型之前還是保密為好。

說起論文,又想起來我研究生室友,室友當時反覆做實驗,經過好幾個月的煎熬,實驗終於成功,數據分析的結果也比較好,於是室友又花了兩週時間寫了一篇SCI(英文論文),她還指著這篇SCI順利畢業呢。寫完之後發給導師,想讓導師看看需要改的地方,導師當時為了評職稱,把她的論文偷偷給發表了,並且第一作者是導師,通訊作者是導師,第二作者是導師的老婆,就這樣她在畢業前因為畢業任務沒達標,幾近崩潰,後來延期半年才畢業。

既然同事已經發表了論文,分析有沒有必要挽回,如果有必要就要想辦法挽回:

1.論文裡的數據及初稿留存好證據。

初稿和數據也可以作為論文是自己原創的證據,以及往來關於這篇論文的郵件、微信記錄等,只要能證明論文是自己寫的,都可以作為證據。

2.和抄襲論文的同事溝通,要求其撤回或改第一作者。

既然論文已經發表,可以和同事溝通,能不能將第一作者改為題主,如果同事不願意,可直接要求同事撤回。

3.如果與同事溝通無效,掌握證據,去報警。

如果同事拒不承認,並不願意與論文的真實作者溝通,可以報警,讓警察介入調查。

總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未發表的論文自己一定要保存好,一旦他人盜取,也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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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職場日記


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關於論文被同事查看並發表自己成為通訊作者的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

有些單位對於通訊和第一作者考核分數是一樣的,如果是這個你第一作者還是通訊都是一樣的,但是同事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至於違法不違法我不屬於法律專業人士並不懂如何界定,但是對於你同事這類人你應該遠離,留個心眼,還有去發表期刊上撤回,或者寫個聲明,這是典型的學術造假行為,在學術領域今後一旦被查,你將受到影響。

同事能看了你的論文不跟你說就拿去發表,這類人日後很大可能去偽造數據,抄襲或者其他等等行為,因為不需要付出努力就可以得到成果,誰願意去努力,將來你們一旦有衝突,他會毫不猶豫的把你出賣了,或者踩你一腳,如果他需要這篇文章,完完全全可以直接跟你說,問下可不可以帶他二作或者共同一作,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和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是對自己勞動付出的回報。

現在部分專家靠著造假一步步走到學術前頭,讓中國的學術被質疑,甚至有些期刊一看中國人的名字看都不看直接拒絕,皆是因為這類人的存在,作為科學領域的人員,應該也有責任去維護科研環境的清明。對不好的行為說不,看看能不能修改為你通訊加一作,把他名字踢出去。



一隻懶的思考的蟲子


這種事真的讓人非常的無奈又憤怒,你的這種遭遇我也曾經遇到過,不過我的作品不是論文這麼簡單,而是一本著作。

這本書的名字叫《替代三氯殺蟎醇蟎害IPM技術與實踐》,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這個項目我是棉花部分的參與者和主要執行者,說白了所有的工作都是我一個人在幹,相關章節這是我一手完成的,後來出了這本書,而編寫人員裡面只有單位領導,沒有我任何事。

當時真的非常氣憤,當著這位領導的面把這些書扔了一地,可是又有什麼用吶!


人已醉夢難醒


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也不可無。遇到這樣的同事,就類似於自己的作品被偷竊一般,著實可恨可氣。

一、遇到一個類似的案例:

大學同學畢業後,去了一家生物研究所,每次自己寫好的論文交給主任看,主任最後都把自己變成第一作者,關鍵主任再過幾年,都是快退休的年齡了。
同學感到很窩火,很氣憤,卻又沒辦法,因為畢竟是自己的頂頭上司,他擔心自己如果有意見,會被主任穿小鞋。
後來,為了評職稱評獎,他主動找主任溝通,主任看他平時做事任勞任怨,於是同意他成第一作者,主任為了聯絡期刊,自己願意成為通訊記者。

同學原以為主任不同意,沒想到主動溝通就順利把事情給解決了。

二、遇到論文被同事發表怎麼處理?

1.首先要清楚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區別:
一般來說,第一作者是文章的主體,第一負責人。在創新性科研成果中貢獻最大,所帶來的連鎖效應和效果也最多,所以應當清晰與通訊作者、第二、三作者之間的關係以及署名權的問題。單純評職稱沒區別,但文章不僅僅是用來評職稱的,還可以評獎,這時區別就大了。
2.既然很重要,應當如何處理呢?
1)個人溝通協調。遇到這類事情,先不把事情一下對外公開,而是向同事溝通說明,如果對方願意,並且向發佈論文的期刊單位提出撤銷或者更正,這是最理想的結果。
2)領導溝通協調。如果個人溝通協調不成,就應該找單位的領導出面協調溝通。正常情況下,單位領導出面協調,同事都會尊重領導的意見。
3)報警處理。如果單位協調還不成,直接報警,聯繫期刊單位撤稿或更正說明。如果依然無效,最後就法庭見。

三、最後的建議:學會保護自己旳作品,防止被人搶先發表

1.存好第一底稿: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原創數據和原創文章的證據;
2.率先上傳底稿:在給同事或好友之前,先上傳論文檢測系統,以證明自己是最早提交的。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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