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何时解封?官方回应来了!唐山又有4地发布重要消息


据迁安市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有多位网友咨询离迁事宜,迁安市政府办答复:

目前迁安市还处于一级管控区,对于人员外出与进入管控严格,具体解控外出时间还需省政府统一安排。如需办理出迁证明,请与所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联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加盖公章。具体事宜也可联系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7976405(白);7689933(夜)。


2020年3月6日


迁安何时解封?官方回应来了!唐山又有4地发布重要消息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迁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迁安何时解封?官方回应来了!唐山又有4地发布重要消息


近日,境外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呈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入迁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迁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入迁人员(包括境外来迁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回国入迁的中国公民),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均由属地政府一视同仁、无差别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迟报瞒报、不如实报告情况的,或拒不配合做好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境外返迁的,以及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即将由境外返迁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所在单位第一时间向市疫情防控专班报告情况(联系电话:110)。对于迟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境外入迁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并与所在社区(村)联系,拨打120安排救护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救治筛查。


4.全市城乡居民要保持警觉、互相监督,如发现有境外入迁人员未向所在社区(村)、所在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报告情况或未隔离14天在外活动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1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迁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防疏漏防聚集工作的通告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强化疫情期间重点人员管理,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防疏漏、防聚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内所有人员出现发热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不得隐瞒病情,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筛查治疗。


二、复产复工企业中外地来迁(返迁)务工人员及其随行人员,外地来迁(返迁)就读、经商人员及随行人员,国外来迁(返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不得隐瞒,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三、疫情期间,县内所有人员禁止组织参与聚餐、打牌、打麻将、跳广场舞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活动,提倡婚事推迟、丧事简办。


四、严禁不佩戴口罩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车站、广场、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


五、对违反本通告第一、二、三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对违反本通告第四项的,所有村(居)民均有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监督和劝阻,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以上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六、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防疏漏、防聚集”工作,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社会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积极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给予第一举报人现金奖励。举报电话:110、5975156(指挥部排查稳控组)。


开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防聚集、外来人员管理及报告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出现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就人员防聚集、外来人员管理及报告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人员聚集。禁止在居民小区、村内组织聚会、聚餐、棋牌游戏、跳广场舞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禁止在广场、道路两侧、居民小区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从事营销宣传等可能引起人员聚集的商业活动。


二、严格外来人员管理。所有复工复产企业返岗复工人员,均须到居住地农村、社区或委托用工企业统一到镇街办理健康通行卡,并持卡出入居住地和企业卡口。境外来区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单位人员,必须在进入开平区后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到;各镇街和用工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对境外来区返区人员的排查管控,建档立卡,在掌握境外人员来区返区信息后,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无缝对接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无固定居所和工作单位的入境人员,接待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立即向属地镇街报告,并逐级上报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做好隔离工作。


三、鼓励广大群众和各单位积极监督举报外来人员未落实管控要求的相关线索。对擅自接待、容留境外来区返区人员,以及故意隐瞒、知情不报,导致未能及时落实隔离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3372952 3369708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境外入滦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近日,韩国、日本、意大利、伊朗、美国等境外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呈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入滦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滦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入滦人员(包括境外来滦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回国入滦的中国公民),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村(居)、社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均由属地镇(街)一视同仁、无差别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迟报瞒报、不如实报告情况的,或拒不配合做好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即将由境外返滦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对于迟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境外入滦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并与所在村(居)、社区联系,由市领导小组防疫处置组(卫健局)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送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救治。


4.广大城乡居民要保持警觉、互相监督,如发现有境外入滦人员未向所在村(居)、社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报告情况或未隔离14天在外活动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