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历史上三次“查骑”运动


无棣历史上三次“查骑”运动


辛亥革命后、抗日战争前夕及无棣县城解放后,无棣县先后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查骑”运动,直至新中国成立,无棣“查骑”运动圆满结束。

所谓“查骑”运动是鲁北地区的民间称法,它是指二十世纪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禁止缠足”、“放足”活动。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也是歧视妇女、压迫妇女的一种表现。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

据《无棣县志》(1991年版)载:“清代县境女孩儿长到4-7岁,即以长布缠足,使足指蜷曲,形如锥把,美其名曰‘金莲’。脚大者讽刺为‘银镰’‘移镰’‘门扇’,被视为‘丑妇人’。开始缠足者,脚上筋骨火烧火燎,疼痛难忍,夜不能寐,饭菜不香,面黄肌瘦,站立不稳,扶墙走路,终生倍受苦楚。”

《滨州地区志》(1840-1985)亦载:“解放前,女子以脚小为美,讲究杨柳细腰、三寸金莲,从6-7岁起开始缠足,脚骨折变形,终生倍受痛苦。”

无棣历史上三次“查骑”运动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推翻了千年封建帝制,一些移风易俗的举措逐步实施。其中,女子裹脚习俗的劝禁促进了妇女的觉醒和解放。次年3月11日,孙中山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夫将欲图国力之坚强,必先图国民体力之发达。至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阏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子孙,生理所证,岂得云诬?至因缠足之故,动作竭蹶,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问,遑能独立谋生,共服世务?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仆难数……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尢其先事革除,以培国本。”

《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的颁布很快就波及到无棣各个乡村。历史上,无棣县大规模的“查骑”运动有三次。

无棣历史上三次“查骑”运动


第一次“查骑”运动始于二十世纪20年代末。无棣县民国政府召开全县中区、南区、西区、东区、北区、东北区六区会议,印发宣传材料。随后,各区分别召集所辖各乡(全县共105个乡)会议,制定各区“禁止缠足”、“放足”各项措施。由于这次活动流于形式,收效并不明显。据《无棣县志》(1991年版)载:“民国时期,虽提倡放脚,但受封建势力阻挠,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县内东北僻境更是禁而不止。”《滨州地区志》(1840-1985)载:“辛亥革命后,政府明令放足,但由于封建势力阻挠,缠足者不减,尤其是境内偏远村庄禁而不止。1930年后,国民党政府提倡妇女放足,缠足者渐少。”

第二次“查骑”运动始于抗战前夕。组织活动形式与第一次“查骑”运动基本相同,但是增添了张贴标语和检查的内容。据有关资料记载,当时官府不分昼夜,由乡长、保长带领,进村入户抽查,发现有刚刚缠足的少女,即责令立即剪除裹脚布,并处罚其家长,或纳粮或出夫。由于这次活动范围较广、力度较大,收到了一些实际效果,但并未根除缠足之风。

第三次“查骑”运动始于无棣解放后。此次“查骑”运动与上两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妇女“放足”是自愿的。1945年9月无棣县全境解放,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无棣县建立健全了妇女组织并召开全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议题为“保障妇女权益”。同时,县妇救会协助人民政府大力宣传“禁止缠足”的好处和意义,有效地推动了“放足”活动的开展。在此基础上,无棣县各级“妇救会”教育、发动妇女反奸、诉苦,减租减息,打击不法地主、恶霸分子的不法行为,并组织妇女挑起生产和支援前线两副重担,做到了生产、支前两不误。仅王官村妇救会即组织妇女做军鞋600双、食品袋70条、子弹袋80条、担架23付、被子25床、军衣30件,支援前线。由于广大青少年妇女积极投入支前和生产,使她们对缠足的危害性认识更为深刻,再也不以“三寸金莲”为荣,而是争先恐后放足,讲求男女平等。自此,延续千年之久的缠足陋习遂销声匿迹,被扫入历史的尘埃中。“解放后,此俗(缠足)根绝。”(《无棣县志》1991年版)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下达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命令,缠足现象至此绝迹。“1945年,抗日民主政府严禁缠足,提倡裹足妇女放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缠足妇女自动放脚,缠足陋习消除。”(《滨州地区志》184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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