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警方在偵破申聰被拐案後,你認為申聰應該與養父母還是親生父母一起生活?

螞蟻找大象


我認為徵求孩子的意見,因為孩子大了,他有選的餘地,母親生了他,可養母養了他,他兩家條件誰能更好些,不是嗎?有利於孩孑今後成長,但是放心親情是割不斷,兩家相互來往,你們看我說的對嗎?


秋楓165911111


當然是和親生父母一起生活了。

據報道,申聰的養父母長期分居兩地,一個在外打工,一個在家撫養3個孩子,經濟條件肯定也不是很好。申聰非常健康,讀初三,說明養父母也拿申聰當自己孩子看待,申聰和養父母的感情不差。但他們畢竟是把申聰買去的,這種行為本就是違法的。

申聰的父母找了他15年,他的母親還因此得了精神疾病。做了父母的人才理解丟失孩子的那種痛苦。相對於孩子對父母的依賴,父母對孩子的心理依賴和不捨更加強烈。大部分父母,除去孩子,他們心裡是空的。

申聰的父親在找申聰的過程中幫別的家庭找回很多丟失的孩子,尋子過程他堅持了15年,他的父親是個善良信念堅定的人。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申聰的成長也不會差。

於情於理,申聰都應該回到親生父母身邊生活,好好彌補他們一家缺失的這15年 ,更好的去迎接以後的生話。而申聰也選擇了他的親生父母。

對於養父母,有感情也可以當親戚一樣走動。你說呢?



羅浮夢


我覺得還是要根據他本人的意願,或者兩邊家庭生活一段時間選擇適合自己的家,主要目的是申聰能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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