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雲飛追殺叛徒錢伯鈞,為何借用了警衛員魏和尚的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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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和尚的槍最合適啊!這電視說經費緊張,也不知從哪裡給和尚找來一把四四騎槍,也就是傳說中的小馬槍,一般來說騎兵要騎馬,武器長度總是個麻煩,古代騎兵的長兵器是專門有個得勝鉤掛著的,美國牛仔用長槍的話,馬肩那也會掛個長槍套,槍不用時朝裡面一插就行,但這裡面有個前提,這些人都有隨身的副武器,古代騎兵是腰裡掛著刀劍,身上揹著弓箭,牛仔們同樣也有胯上的六響左輪,現代騎兵不同,就是馬刀和一把槍,槍不隨身揹著掛馬上,那就根本不能下馬,否則一旦遇襲,立即就是人槍分離的局面,所以還得自己背身上,騎兵需要背的武器,都追求短小,古代是騎弓,現代是騎槍,正常情況,因為騎弓騎槍比步弓步槍短,射程就趕不上步弓步槍,這四四騎槍則就是非正常的產品,三八步槍在步槍當中射程都是有名的遠,而四四騎槍是以三八步槍為基礎,還縮短了槍管,但是理論有效射程居然還高於三八步槍!



楚雲飛部錢伯鈞叛亂,楚雲飛隻身帶著衛隊就過去查探攔截,其實他心裡有數,邊上李雲龍一直惦記著他的部隊呢,就跟他也惦記著李雲龍部隊一樣,別看兩人私交不錯,立場都堅定著呢,互相間部隊都有意無意盯著對方,就等著有機會可以咬一口,所以錢伯鈞營部不正常的槍聲,果然第一時間就引來了李雲龍的部隊,錢伯鈞反叛失敗,只能騎著馬落荒而逃,雲飛兄也是跨上自己神駿的大白馬要去追,但是看電視的都知道,他不像李雲龍,匣子炮隨身帶,他就圖漂亮講風度,帶個小勃朗寧,原來好歹還雌雄雙槍呢,現在還只剩支母的,公的給李雲龍了。現在要騎馬去追殺錢伯鈞,正好還看見和尚背的四四式,都是打老了仗的人,那還不知道這槍好?

而且雲飛兄自己槍玩的好,在跟李雲龍打交道時,對李雲龍的這個警衛員也很瞭解,知道和尚的直腸子,以及對武器裝備的態度很認真,借他的槍,用不著擔心保養不善啊,要重新校準啊一堆麻煩事,事急從權,魏和尚的槍應該很靠譜。要衝出去玩騎射追殺,拿盒子炮,拿警衛的司登衝鋒槍,控制距離嫌少,最關鍵是還不帥!這裡大概還有一個隱寓在裡頭,做給李雲龍看的:雲龍兄,還是你的部下好啊!我這幫手下不省心,盡給我添亂,不是我不如你李雲龍,是這幫廢物拖我後腿了!
為什麼呢?錢伯鈞這個營,是楚雲飛團主力營,這時候抗日戰爭已經發展到勝利只是時間問題的階段,國共雙方的明眼人都在落子佈局戰後,這一點李雲龍其實不如楚雲飛,被楚雲飛抽冷子派一個營進駐大孤鎮,這位置正好卡住晉西北鐵三角部隊之間的聯繫,李雲龍還沒法動武搶回來,否則就會擔負引發國共摩擦的罪名,本來只能眼睜睜看著楚雲飛部經營這個陣地,想不出法怎麼解決這事呢,結果好了,這個營錢伯鈞叛亂,給了李雲龍插手的機會,楚雲飛好容易爭到的先手付之東流,內心是很不甘的。


李三萬的三萬裡


楚雲飛實在是個精明的傢伙,錢伯鈞叛軍在營部圍攻楚大團長和警衛班的槍聲一響,他就判斷會有“援軍”到來,因為深知李雲龍不會放過這個發財的機會,連副官孫銘都莫名其妙不知所以然。而錢伯鈞事敗逃跑的時候,揹著的是一把駁殼槍,無論火力還是射程都超過楚雲飛的佩槍勃郎寧。

如果不帶把趁手的傢伙,楚雲飛別說什麼“清理門戶”了,搞不好自己都得被錢伯鈞給收拾了。



而晉綏軍358團團部警衛班士兵用的是司登衝鋒槍,號稱二戰時期最爛的武器之一,射程近、精度差並且還容易走火,逼得英軍規定抗司登式的士兵必須走在隊伍前面,英軍士兵甚至相信“只要將司登衝鋒槍扔出去,絕對會有走火的子彈擊傷敵人”,對於追殺單個目標顯然是不可取的。

尤其是單槍匹馬對決時,無論是中正式還是三八式步槍,都因槍身過長而不太方便,最合適的就是騎兵專用槍,比如魏大勇身背的這把“四四式步騎槍”。



我們知道“三八大蓋”定型於日本的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同時列裝的其實還有三八式騎槍,模樣和結構跟三八式普通步槍沒什麼區別,只是把槍管縮短使槍身長度下降到965毫米(步槍是1275毫米),以便於騎兵在馬上使用,也可以稱為“三八式卡賓槍”。但該槍重量重量仍然達到3950克,並且在顛簸的馬背上加裝三十年式刺刀時較為困難,於是日軍騎兵要求研製專用武器。

新的步騎槍於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研製成功,因此被命名為“四四式騎槍”(日本稱為四四式騎銃),槍重雖然只降到3900克,槍長也仍然有966毫米,但設計更為緊湊,有效射程有所增加。該槍最顯著的特徵是槍口部分,為了加裝可以摺疊的三稜形刺刀,它有一個與槍口頭箍相連的刺刀座,看起來像個鉤子。

還算是日本二戰期間設計不錯的武器,生產成本較高,到1942年停產時大約服役91000多支。



這款“四四式騎槍”不僅裝備了日軍東北和華北的騎兵部隊,還成為二線部隊或特種兵部隊(傘兵和裝甲兵)的制式武器,畢竟三八大蓋實在太長了,小個子的日本兵在裝甲車裡、戰馬上使用起來太不方便。八路軍當然也有繳獲,由於也使用6.5毫米的有坂子彈,所以很受戰士們喜歡,同時數量畢竟不多,也只有魏和尚這樣的“老兵油子”才有資格佩帶,人家是李大團長的警衛員嘛,長短傢伙和子彈都裝備比較齊全。

後來魏大勇被黑雲寨山貓子截殺時,仍然在使用這把騎槍,筆者注意觀察過,和尚並沒有拿掉專用刺刀,細細品味才能看懂刺刀座的作用。這槍直到朝鮮戰場上我軍還曾使用,《亮劍》中特意加註這個細節,應該是道具容易獲得,否則如此畫蛇添足有些說不通,本來就是個小成本製作。



其實該槍有個明顯的缺點,就是槍口部分結構複雜有點“頭重”,造成瞄準較為困難,無依託射擊時需要很好的臂力,這一點魏和尚沒有問題,那是少林寺出來的練家子。偏巧楚雲飛也是個玩槍的高手,能夠被稱為“快槍手”足以說明楚雲飛的射擊水平,之前贈槍給李雲龍時曾經秀過槍法,因此能在那個緊急情況下,在最短的時間內瞄上和尚的武器:“兄弟,借你的槍用用”。

錢伯鈞中校是忙著逃命,而楚雲飛團長是正義追殺,前者攜帶的是精度和威力都很一般的的盒子炮,後者拎著射程和精度遠超手槍的騎兵專用卡賓槍,無論是心理還是武器錢伯鈞均處於劣勢,最終被長官一槍爆頭毫不奇怪。這事其實不太公平,楚雲飛應該借李雲龍常用的駁殼槍去單挑老部下,那才顯得不佔便宜,想來是不好意思面對李大腦袋,家醜如此外揚。

他自己都說了:“我楚雲飛也是個要面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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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雲飛為何管魏和尚借槍?很簡單,和尚的槍好哇!魏和尚平時攜帶“兩短一長”三把槍,兩把短槍是抗日戰場上常見的駁殼槍,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令人眼熱的是那把長槍,因為那可不是一般的步槍,它是專供軍中貴族使用的四四式步騎槍。

日軍的騎兵部隊發端於幕府時期的貴族階層,在日本軍隊中,能當上騎兵的都不是等閒之輩。這些貴族對手中武器十分挑剔。起初,日軍給騎兵部隊配備的武器是縮短版的三八式步槍,這些貴族對此意見很大,覺得槍身還是太長,不適合騎馬作戰。後來,有坂成章為他們專門設計了一款短小精悍的騎兵武器,史稱“四四式步騎槍”。

雖說專為貴族訂製,可四四式步騎槍絕非浪得虛名,其作戰性能十分優異。《亮劍》劇中,魏和尚給師部送文件途中偶遇一隊日軍步兵,他用四四式步騎槍連續幹掉三個鬼子。當時我為他捏了一把汗,擔心他會被鬼子亂槍打死。誰知,魏和尚竟然能夠在射擊位置已經暴露的情況下,不慌不忙地騎上戰馬、從容撤退。從這一細節中可以看出,魏和尚手裡的這把步騎槍不是一把普通的步槍,它擁有超高的便攜性和超遠的射程。

四四式步騎槍的長度966毫米,僅相當於三八式步槍的四分之三;其重量為3.3公斤,比三八式步槍輕了一斤多。而且,考慮到騎馬作戰時不容易安裝刺刀,有坂成章專門為四四式步騎槍設計了摺疊式刺刀。這種刺刀在結構設計上,與我軍56式半自動步槍的刺刀基本一致,而四四式步騎槍卻研製於1911年,可見這款步騎槍在當時的先進程度。

別看四四式步騎槍的槍身長度不到一米,可有效射程卻高達500米,比三八式步槍還多出40米。其原因在於,四四步騎槍採用了更為合理的槍管結構設計,減小了火藥能量損耗,而且其膛線繞距比三八式步槍更大,從而增大了射程。

《亮劍》劇中,團長楚雲飛打算清理門戶,去追殺他手下的叛徒營長錢伯鈞。由於錢伯鈞是騎著馬逃跑的,楚雲飛要想追殺得手,必須有一款合手的騎乘武器,正巧看見魏和尚身上揹著一把四四式步騎槍,他當然要借來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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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什塔戈


晉綏軍358團的一營長錢伯鈞想反水,此時楚雲飛僅帶著一個警衛班去了一營的營部。由於錢伯鈞投敵的決心已經,楚雲飛有危險。好在李雲龍的援軍到來,錢伯鈞帶著一個警衛逃走了。李雲龍見到了楚雲飛相互寒暄了幾句,楚雲飛拒絕了李雲龍的好意,只是借了李雲龍警衛員魏大勇背上的長槍。



楚雲飛是團級幹部,配備的是一支勃朗寧M1910手槍,該手槍的口徑為7.65毫米。反叛的錢伯鈞配備的是毛瑟手槍(駁殼槍),口徑為7.63毫米。楚雲飛的勃朗寧手槍屬於自衛手槍,有效射程較短,使用這把手槍很難擊中逃跑的錢伯鈞。


楚雲飛借用的魏大勇的槍為日軍的44式騎槍,該槍是在日軍三八式步槍的基礎上縮短槍管改進而來。1911年正式定型,因1911年是日本明治44年,故該槍命名為“44式騎槍”。44式騎槍的槍管為482mm,全槍長966mm,使用6.5毫米有坂步槍彈,槍口初速為708米每秒,但是其有效射程達到了500米,比三八式步槍的有效射程多出了40米。此外,44式騎槍使用的是固定的摺疊刺刀。

楚雲飛是比較聰明的,借用魏大勇的騎槍,不管是追擊還是面對面對射,作為快槍手的楚雲飛都不會吃虧。最後錢伯鈞用駁殼槍和楚雲飛進行對決,身為快槍手的楚雲飛一槍就用44式騎槍擊斃了叛徒錢伯鈞,為358團清理了門戶。


歷史軍魂


《亮劍》中這一集確實挺精彩,楚雲飛原本要調動部下錢伯鈞,前去阻擊日軍,然而始終聯繫不上,久經沙場的楚雲飛一下就聞到了危險的氣息,他毅然決定帶著一個警衛班前去尋找錢伯鈞,也就是一營駐軍地李家鎮。

找到錢伯鈞,幾番對話下來,錢伯鈞承認了自己要投靠日軍的心思,楚雲飛自己部下要投敵,按照他的性格斷然是不能同意的,但是此時楚雲飛僅僅只帶了一個警衛班,而錢伯鈞知道自己要投敵,必須要先下手為強,好在楚雲飛的警衛班戰鬥力強悍,很長時間都沒有攻下,最後還苦苦支撐等到了附近的李雲龍部隊。

錢伯鈞劇照

李雲龍來了之後,很快解決了錢伯鈞部隊,錢伯鈞看形勢不妙,拔腿就跑,李雲龍自然是不會讓他跑,立刻下令騎兵前去追擊,楚雲飛突然攔下,說要自己清理門戶,自家事總得自己去解決,更何況自己用人不明,這麼信任的部將竟然要投敵,想想都覺得來氣,再加上自己又不想讓李雲龍看笑話,所以決定自己親自去追。

這時,楚雲飛對著魏和尚說:“把你的槍借我用用。”很多人有疑問,為什麼要借魏和尚的槍?楚雲飛明明有配槍。

楚雲飛騎著馬拿著魏和尚的槍追到了錢伯鈞,還沒等錢伯鈞出手就被楚雲飛擊斃,也不愧為晉西北第一快槍手,其實這裡大有文章,楚雲飛借魏和尚的槍可謂是非常老道,也表現出一個軍人對武器性能的瞭解程度。

魏和尚的槍是中正式步槍,這款步槍是中國自主研發的,前身是漢陽兵工廠的88式步槍,而88式步槍的前身又是德國造的88式步槍,所以說魏和尚的中正式步槍是經過兩次改良的,優勢非常明顯。

其一是使用的7.92mm×57口徑的子彈,在射程威力和精度上都要遠超其他步槍,有效射程是500米;

其二是中正式步槍的槍身比三八大蓋要短,使用起來比較方便、靈活;

其三是楚雲飛的配槍是手槍,射程受到限制,況且是前去追擊,距離長了沒有殺傷力,距離短了自己有危險;

確切來說是“中正式步騎槍”,所以說借魏和尚的槍是再好不過的,當然這只是自己的分析,然而從畫面上來看,也就魏和尚離他近,也只能借魏和尚的槍,劇情需要。


貓眼觀史


楚雲飛單槍匹馬追殺錢伯鈞,除了魏和尚的步槍外,其他槍械他沒有必勝的把握。

首先從槍法來講,錢伯鈞應該不輸於楚雲飛 。雖然楚雲飛在第一次到獨立團參觀時展示了一下槍法,用隨身的勃朗寧手槍,左右開弓射殺了兩隻飛行的小鳥。

但同時我們應該注意到,當錢伯鈞發現楚雲飛是單槍匹馬追來時,他選擇停下來和楚雲飛決鬥。從這點來看,錢伯鈞對自己的槍法還是很有信心的。

楚雲飛當然也深知老部下的實力,所以為了萬無一失,他必須在武器上尋找優勢。

當時楚雲飛的選擇雖然不少,有勃朗寧手槍、駁殼槍、中正式步槍或自己衛兵的斯登衝鋒槍。但都沒有必勝錢伯鈞的把握。

拿勃朗寧來說,它的裝彈量少,有效射程及威力都不如錢伯鈞的駁殼槍。駁殼槍就不用選了,那是和錢伯鈞賭運氣,沒必要。

我們再看看中正式步槍,雖然威力夠大,有效射程1000米,遠高於駁殼槍的百把米。但中正式步槍缺點也明顯,比如說遠距離精度差,槍機也很難拉動。

這對於馬上作戰很致命,因為馬在奔跑時人只能單手持槍射擊。

斯登衝鋒槍就更加不行了,精度差不說還容易卡殼,雖說有效射程比駁殼槍高几十米,但對於馬上作戰也就是一個衝鋒的事。

楚雲飛久經沙場,對各類槍械非常熟悉,排除其他可能後,他一眼就看中魏和尚背的日式四四式步騎槍。

四四式步騎槍是日軍專門為騎兵設計的,馬上作戰相比而言精度自然不差。它的有效射程高達500米,是駁殼槍的3-4倍。

就即使雙方子彈都打光了,四四式步騎槍暗藏了摺疊刺刀,也可以要了錢伯鈞的命。

所以說魏和尚的四四式步騎槍,從各方面來看都是完勝錢伯鈞的駁殼槍。

也正因為如此,在兩人對決時,叛徒錢伯鈞被楚雲飛一槍斃命。楚雲飛從而兌現了自己“如果錢伯鈞敢投敵,我就親手斃了他”的諾言!


花木童說史


要知道,楚雲飛的手槍槍法相當精準,姑且猜測一下
1,貌似雲飛兄剛剛血拼錢伯鈞部,打的沒有子彈了。沒子彈的槍,拿上還有什麼用。


2第二個可能是因為步槍的射程更遠。因為錢伯鈞是騎馬跑的,而且肯定是不惜一切跑的,楚雲飛不一定能追上。而且追上,手槍未必能拿下,步槍就不一樣了。他槍法那麼好,在爛的步槍在他手裡都是好搶。


3,我覺得就是裝大爺了。李雲龍說下令幫他追殺,他說不用,他單手據槍,扛在肩膀上,是不是很帥?很酷?裝大爺!體現出了一個鐵血軍人的特有的氣質?這是電視劇的體驗吧!不過,結局就是他手一抬,錢伯鈞下馬了。



楚雲飛,是《亮劍》中黃埔軍校第5期畢業生,晉綏358團上校團長,八路軍獨立團團長李雲龍的好友兼對手,其部是一個擁有5000餘人的特大團,擁有一個炮兵營,戰鬥力非常強悍。

其中,一營是主力營,人數有2000人,事實上已經是一個團級作戰單位了,但1營中校營長錢伯鈞卻被日本人所誘惑,準備帶著1營投降日本軍隊。


錢伯鈞陰謀暴露,就狗急跳牆,準備除掉楚雲飛,在危險關頭,李雲龍率部擊潰了錢伯鈞1營,楚雲飛脫險後,借了李雲龍警衛員魏和尚手中的步槍,一個人一騎馬前去追蹤叛逃的錢伯鈞,並用此槍將其擊斃。

楚雲飛從魏和尚手中借的是一把日軍裝備的騎兵用步槍,全稱“四四式步騎槍”,全槍長度0.96米,發射6.5毫米步槍彈,此槍產量不高,僅生產了不足10萬把,曾裝備傘兵、騎兵、炮兵、工兵、通訊兵、輜重兵等日軍非主力部隊。

當時的情形時,楚雲飛身上只佩有一支9毫米勃朗寧6發彈匣供彈的自衛用小手槍,其身邊警衛員配備的英國司登式衝鋒槍射程有效,不足以擊殺叛逃中的錢伯鈞,所以臨時借用了李雲龍警衛員魏和尚手中日式四四式步騎槍。

四四式步騎槍,槍身比較短,就是西方眼中的卡賓槍,射程遠、精度高,故障率較低,非常適合騎兵使用。楚雲飛軍事素養很高,眼光獨到,一眼就看中了魏和尚手中的四四式步騎槍,騎兵手中的短步槍,在騎馬追蹤中要遠比手槍和衝鋒槍實用,非常適合楚雲飛這般出槍動作快的快槍手,果然,楚雲飛憑藉此槍,最終將叛逃的一營長錢伯鈞一槍擊斃。

本文由“國平軍史”發佈。


國平軍史


楚雲飛追殺錢伯鈞,為何非要從八路軍手裡借武器?原因其實也非常簡單,楚雲飛早已無槍可用!

錢伯鈞叛亂事件,楚雲飛只帶了警衛班進入錢伯鈞的營部,楚雲飛和其他軍官配備的是手槍,警衛班配備的是斯登衝鋒槍,在沒有預料到會發生重大戰事的情況下肯定也不會攜帶大量彈藥,考慮到楚雲飛和他的衛隊與錢伯鈞的叛亂部隊對射至少一兩個小時(參考李雲龍的增援時間),戰鬥結束後楚雲飛的部下所剩彈藥恐怕不會太多,已經不夠他再次參與另一場戰鬥。



況且從楚雲飛配備的武器來看,楚雲飛和其他軍官配備的是德制駁殼槍,衛隊配備的是司登衝鋒槍,這兩款長短武器射擊速度快,散佈面積大,都比較適合於近戰,因此在對抗錢伯鈞的叛亂部隊時,短時間內能夠抵擋住叛軍的進攻,但是面對隨後騎兵逃走的錢伯鈞,考慮到隨後可能會進行遠射甚至騎馬射擊,射程有限的手槍和衝鋒槍自然在這樣的戰鬥中不合時宜,配備一支適合馬上使用,並且具備遠距離射擊的騎槍是在好不過的選擇,楚雲飛只能選擇向八路軍借用武器。



而在這一環節上也出現了一個小小的尷尬,錢伯鈞營部的叛亂剛剛平息,錢伯鈞的部下投降後,數百人的武裝至少也有上百隻槍,從中完全可以挑出一隻適合楚雲飛的武器,但尷尬的是隨著八路軍的到來,這些武器自然被八路軍收繳一空,近在咫尺的楚雲飛不可能不看在眼裡,但考慮到自己手下只剩下一個警衛班,無力與獨立團發生衝突,並且李雲龍畢竟有救命之恩,戰鬥剛剛結束就對戰利品產生爭執顯然不合時宜,楚雲飛也只能拉下臉面選擇借槍。

但最後的對決也證明了楚雲飛的選擇沒有錯誤,騎槍的短度讓楚雲飛這個著名的快槍手能夠迅速出槍,步槍子彈的威力和精準的射程,更讓楚雲飛直接一槍對錢伯鈞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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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個事情本身就有些蹊蹺,楚雲飛都有貼身警衛,而且戰鬥力驚人,硬生生擋住了錢伯鈞親信部下的全力進攻。錢伯鈞逃跑的時候為什麼身邊一個警衛都沒有,而且楚雲飛前去追擊之前,李雲龍就已經知道只有錢伯鈞一個人跑了出去。這是不是李雲龍故意放跑的呢?可以肯定的是,在錢伯鈞逃跑的第一時間,李雲龍並沒有派人追擊,就是給楚雲飛留著機會呢。


楚雲飛此時也心知肚明,知道這是李雲龍給自己留著面子呢。那麼直接向李雲龍的警衛員借槍是不是也在表達一種態度呢?文章開頭筆者就直接提到說“因為魏和尚的槍好”,這只是非常表面的一個原因。

在這背後,楚雲飛也是向李雲龍傳遞出一個信號——錢伯鈞的這個情,我楚雲飛領了,錢伯鈞的人頭,我楚雲飛也領了。


如果沒有專門為騎兵設計的四四式步騎槍,楚雲飛就殺不了錢伯鈞了嗎?顯然不是,楚雲飛和錢伯鈞中間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點,就算隨便拿一把三八式步槍或者中正式步槍,錢伯鈞也是必死的。


下面是四四式步騎槍的圖片,感謝各位讀者閱讀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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