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村里有权收回吗?

张立启


大家好,我是农民小席,感谢提问!

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村里有权收回吗?

大家都知道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都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农村农户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另外,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有农村村集体组织之内的成员才能享有,而农村村集体组织之外的成员就没有资格享受。那么城市户口的子女就属于村集体组织之外的成员,所以就没有资格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无权继承其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不过,他们完全可以继承其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因为他们父母具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城市户口虽可以继承其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但不能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扩建、翻建以及改建,待房屋自然坍塌无法居住的时候村里就会拆除其坍塌的房屋,并收回其宅基地归为村集体组织所有。

所以说,城市户口的子女不能继承其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其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不过继承房屋也是有条件限制的,最后还是会被村里收回。


农民小席


农村父母的房子,不管子女是不是农村户口,按照继承法都有权利继承。房子是人家父母自己掏钱盖的,属于私人财产,子女当然有权利继承。说到宅基地,按道理说,城市户口没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资格,但是继承父母的房子,自然而然也就顺带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跟去农村买房子是两码事。如果城里人在农村没有房子,又想回到农村居住,想在农村买房子,那是不可以的。即使你买了房子,也办不了过户手续。但是继承父母的房子就不同了,村里无权收回你的房子。



不过有一点儿需要明白,就是城市户口的子女,虽然也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跟农村户口的子女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如果是农村户口的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以后,房子旧了可以拆了重新翻盖。而城市户口的子女计时,你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你只有修缮的权力,却没有重新翻盖房子的资格。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理论上也是有区别的。农村户口的子女具有永久性的宅基地使用权,而城市户口的子女,只具有长期性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农村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以后,如果房子旧了破了,可以拆了重新翻盖,他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城市户口的子女虽然也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有一天一旦房子倒塌,村里将会收回你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话说回来,规定是这样的,但是农村有很多时候,人情要比规定更多一些。如果农村的房子真的面临着倒塌的时候,还是要看你怎么处理一些人际关系。起码目前我们这里还没有,村里收回人家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样的事情。


不仅如此,去年我们这里附近很多村子拆迁,包括我们村,去年也在拆迁之列。很多户口在外面的人,老家还有父母的房子或者自己的房子,村里拆迁的时候,他们享受的拆迁补偿,跟户口在农村的人是同等的。只要在村子里还有你的房子,并不会因为你是不是农村户口而改变所应得的补偿。城市户口的子女,丝毫不必担心房子的继承问题,不管你生活的多么遥远,父母的房子永远会在那里,你的家也永远会在那里,村里不可能也没有权利随便收回人家的私有财产。


灵子


您问: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村里有权收回吗?


乡鉴为您答疑解惑。现在很多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得非常漂亮,就像城市里的别墅区一般。随着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农村建设发展会不断向好变化,这也是为什么现如今有不少城里人想回到以前家乡的主要原因。回到家乡居住倒不难办,难办的是将自己的城镇户口落回农村去。不是农村户口就难以申请到宅基地,也就没法盖自己的房子,只能要么住父母的农村房子,或者租别人的房子住。

那些城镇户口的子女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可以明确回答:宅基地不能继承,只能通过合法继承房屋来使用宅基地。

通过《物权法》可知,只有属于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才具有继承属性。简单地说,不是你的东西,你就不能把它继承给他人。农村宅基地(专门用来盖农村住宅的土地),它是一种集体建设用地,其所有权归集体或国家,不是咱们农民的私有财产。这就决定了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虽然宅基地法律规定不能继承,但是依法依规修建在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却是农民的合法私有财产。

因此,农村房屋是可以继承给儿女或者他人的。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而宅基地又不能继承,是不是村集体就有权收回宅基地呢?

这就需要先了解农村宅基地的一个原则,即“地随房走”,这个原则适用于非本村户口、城镇户口依法继承该村房屋。

也就是说,如何你依法继承了农村父母或农村他人的房屋,那么不管你是不是本村人,也不管你是不是农村户口,这个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会自动转到你头上。

同时,继承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依然是可以确权登记发证的,只不过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会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当然,如果继承的房屋因年久失修造成严重破损、坍塌的,那么村集体就有权将宅基地的使用权收回去,继承人就不能在该处宅基地上盖房子了。

所以,城镇户口的子女如果继承了农村父母的房屋,请一定要维护保养好该房屋,不要出现房屋主体结构破损或坍塌情况,否则继承的房子没了,宅基地使用权也会被收回。


乡鉴


社会在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选择去大城市发展,这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个机会,同时也是一种磨练,但是这些农村年轻人大多数都是非农村户口,因为工作或者学习的原因,把自己的户口自动脱离村集体,这一类人不在少数,同时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有一定的疑惑。


现在的农村已经今非昔比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大城市找不到出路,从而选择回到农村发展,但是很多人的对于回农村还是有一点担心的,因为自己属于城市户口,不知道能不能回到农村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而且还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出现,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


村里有权收回吗? 法律明确规定了城市户口的子女有权利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没有权利继承宅基地,如果农村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宅基地对于家庭来说是永久性的,当农村父母双亡了,那么对于城市户口的子女而言,宅基地就变成了有时效性,而且还有一点就是,城市户口的子女虽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重建或者扩建,同时更不可以私下买卖。


农村宅基地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只有居住权和重建权,没有买卖权,这一点要切记,一旦产生私下交易宅基地的情况,将不会受到法律认可,同时也不被村集体所承认,如果城市户口的子女回到农村继承了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村集体有权利进行回收吗?


村集体是有权利进行宅基地和房屋回收的,上面说过,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的共同资源,如果是户口已经在外迁的年轻人,是没有任何义务再享受村集体的资源,对于宅基地和房屋的回收也是有规定的,当房屋出现破损严重或者年久失修导致的倒塌,这一类情况村集体是可以进行宅基地回收的,并且宅基地回收之后,证明着你与村集体将无任何瓜葛。



总结:

现在拥有农村户口的农民,对于农村户口都是比较看重的,不会轻易外迁户口,如果以前是农村户口,现在是城市户口的农民,在大城市中没有一技之长,是可以找村集体进行回归农村的,村民投票一致表决通过,将可以再拥有农村户口。


达人陈可可


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村里有权收回吗?

这是很多农村孩子农转非后,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跟户口无关,但同时又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城市户口或非本集体成员,无权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表面看上去有些矛盾,但这是从保护农民利益出发,且受长期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影响的结果。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但宅基地却不能继承。这里就有很大的迂回空间,如果你想长期使用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子,就要在父母未过世前,由父母申请对房子进行重建或翻盖,这样即使父母去世了,你房子不是危房,村里是无权收回的。这也正是在确权登记前,许多农村出现了一股盖房潮的原因之一。

如果你也不打算回农村居住了,想减少损失,父母在世时可以转卖给本村集体需要宅基地的人,但也要取得村集体同意,一旦卖出后,你父母就没权再申请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就是这么规定的。

如果父母去世了,宅基地上的房子无人居住,你想重建就不允许了,甚至修缮都会被制止。只能任由房屋倒塌或认定为危房,自动归集体所有,再审批给本集体需要的农户,或集体通过流转方式出租出去。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村毕竟是一熟人社会,很多事情是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的,村干部往往也会尽量维护本村人的利益。除非类似五保户这样的家庭,老人去世后又没有后人,房子多年失修,甚至倒塌,会收回宅基地。还有遇到征用拆迁时,村里的话语权就轻了,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在补偿时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子女户口又都在城市,那子女只能得到地上附属物的补偿,不会再给安置房。

总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城市户口子女对父母农村的房屋有继承权,只要房屋没有倒塌或认定为危房,宅基地就不会被村里收回,房屋和宅基地你就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国家征用拆迁补偿款,父母在子女是没有份额的,父母过世了,子女可以得到部分房屋补偿。


红姐说乡村


您好!可以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简单解释一下:

1. 宅基地跟宅基地上房屋是两回事。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房主个人。集体户口的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是同村的。但是,如果户口迁出本村集体了,就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了。但是都不影响继承个人的财产,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子。

2. 如果父母在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续住用,继承过来就是了,但是非本集体户口的人继承下来之后,是不能翻修重改的。房子破损无法使用了,就打住了。相应的宅基地也就被集体收回了。

3. 如果发生继承的时候,房子已经没法使用了,那就没办法继承了,相当于父母的个人财产没了,继承也就无从谈起。


一纸家书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进城居住生活农民和农转非户口,土地使用权不变。



黄曰峰


大家好,我是“农策分析”,一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三农工作者,下面,就结合工作实际,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房屋是村民的私有财产,村民对其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是可以作为遗产被子女所继承的;宅基地,农民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是“地随房走”的政策,所以,只要在房屋未完全倒塌之前,其子女还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但是,是有诸多限制条件的,并不是说想收回就收回的。



宅基地与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

虽然大多数人认为这是同一个概念,但其实不然,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宅基地,指的是村民作为村集体的一员所享有的,无偿使用的,用来建设生活和居住房屋的村集体土地,带有福利属性,其所有权依然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其使用权利。

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指的是村民由于居住和生活的需要,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其所有权完全归村民自己所有,是村民的私人财产,村民对其拥有百分之百的处置权利。



宅基地与宅基地上建设房屋的继承

房屋,由于是村民的个人财产,所以其子女不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是能够继承的。

宅基地,是村民在世时,其作为村集体成员之一所享有的对村集体土地的无偿使用的权利,如果其子女户口未外迁,仍然是村集体的一份子,则能够“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户口外迁,不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则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按照“地随房走”的现行政策,只要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未完全倒塌之前,户口外迁的子女还是对该处宅基地享有无偿使用的权利。



村集体在哪些情形下能够收回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收回的情形做了规定“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在政策法规越来越健全、执法越来越严厉的当今,特别是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一户多宅的情形,将依法依规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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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策分析


对于这个问题,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城市子女是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的,但是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因为,可以继承的遗产,一定是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的遗产,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并不归于农村的农民,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

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一般都是农民自己出资所盖,所以房屋是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房屋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但是如果子女已经变成城镇户口,虽然可以将房屋继承下来,但是并不能对于农村的房屋进行翻盖或者修复,只能居住和使用,直到房屋变成危房毁损灭失,到时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把宅基地收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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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遗留着很多的宅基地和房屋。这些房屋有些是常年没人居住的。因为现在农村很多人都出去打工,在外面买房子,或者出去租房子住了。还有些农村的子女,读了大学之后在城里工作。有些是单位要求需要落户到城市,有些在外面买房了,把户口迁出去。因为把户口迁到城市办事也比较方便,不用两头跑。



但对于农村你的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房屋可以继承吗?现在虽然说农村宅基地随房屋走。但是你是城市户口。就是说不属于农村本村的农村户口了,所以你也就不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了。所以你父母的留在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给你的。所以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是属于在村集体的。我们只有使用的权利,但是所有权不在我们自己手上。


虽然说宅基地不能继承给子女。但是你父母留下的房屋是可以继承到你的名下的。农村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当然可以继承给你的子女。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农村的房屋因为常年不住人年久失修导致倒塌的话。那你的继承权就从此失效。在房屋地下的宅基地,村集体就会收回。把它重新分配给另外需要申请宅基地的本村村民。

现在你要做的事就是让让农村的房屋保存更长时间,然后农村的房屋不倒塌,他一直还是属于你的财产。村集体是不能强迫收回你的房屋的,等倒塌之后才会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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