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揚取樣送檢後呈陽性的處罰與孫揚抗檢的處罰哪個更嚴重?

飛鴻5607


首先,孫楊並非是首次違規,孫楊在2014年的一次比賽中,被檢測興奮劑陽性,從而遭受過禁賽,而當時的處罰並不嚴重。

而如果運動員有第二次興奮劑檢測陽性的話,根據相關反興奮劑的條例,孫楊可能被處以4年左右的禁賽處罰。


但是,雖然檢測“陽性”的處罰力度比抗檢要低,但檢測為“陽性”除了禁賽外,還需要剝奪以前的相關成績。

而孫楊身上有不少的商業代言,如果檢測為陽性所造成的損失,需要孫楊承擔,畢竟商業代言肯定有一些託底條款的。

而且孫楊不出意外,在2020年東京奧運會之後會選擇退役,因此,肯定要保證能參加奧運會。

因此興奮劑檢測為陽性和抗檢的處罰,在孫楊眼裡沒什麼區別,4年和8年根本沒什麼區別。

如果孫楊真有問題,選擇抗檢還有機會搏一搏,如果任由帶走,就肯定沒機會了。


因此,孫楊可能賭了一把,事實證明孫楊賭的是對的,國際泳聯否決了孫楊的這次興奮劑檢測,並沒有對孫楊進行處罰。

畢竟對於國際泳聯來說,孫楊是自己人,而且是自己隊伍中最頂級的,自己人肯定好說話。

但是孫楊沒有想到,國際反興奮劑組織會死磕孫楊。


最後孫楊被處8年禁賽,其實國際泳聯也很尷尬,畢竟自己人出了問題,自己想保也保不了,國際泳聯前期對孫楊沒有進行處罰,而後面又被國際反興奮劑組織打臉,國際泳聯面子也不好過。

而孫楊被禁賽8年成為事實,而孫楊已經沒有國際泳聯保的價值了,後期國際泳聯是否會剝奪孫楊的一些成績,我認為的概率很大。

畢竟,要挽回自己的形象。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抗檢:禁賽,自己丟人,

藥檢陽性:禁賽,沒收金牌,自己丟人,團隊丟人,國家榮譽受影響!

其實,孫楊剛開始也是很積極的配合藥檢,血樣和尿樣都也取樣結束,並且已經封樣,所以我個人感覺孫楊是對自己有自信的,

但是,恰恰是在孫楊媽媽給隊醫和領隊通了電話以後,發生了180大轉彎,堅持不同意樣品被帶走,保安用錘子砸了藥檢箱,

所以真相只有隊醫和領隊心裡最明白,這個結局也許是止損做法,避免了更大的“損失”。


財經耕耘客


這是個好問題

可以肯定,目前的處罰結果比藥檢陽性的結果更嚴厲。儘管如此,如果血樣本身確實有問題,抗檢仍然是正確選項。

要知道,孫楊已經29了,存量顯然大於增量。禁賽和退役並不是最嚴重的後果,坐實服用禁藥+取消以往成績才是不能承受之重。這意味著真正的身敗名裂,多年積累付諸東流。

從選擇抗檢開始,禁賽已經是大概率事件。後續操作只能算是死馬當作活馬醫,儘量挽回而已。

當然,血樣本身有沒有問題我不知道,更沒有證據。但是我相信這個世道沒有人是真正的傻瓜,每一個決定背後都有考量。

吾輩吃瓜群眾也只能在這兒瞎分析,湊熱鬧而已。

細思極恐





行者孫163


最近很多人都到劉翔的微博下留言,意識到自己錯怪了劉翔,當年劉翔的兩次奧運會退賽,在網絡媒體的報道之下,很多人非常憤怒,其實劉翔的整個職業生涯已經獲得了超過30個冠軍,但很多人卻只記住了他的兩次退賽,並因此否定他一生的職業生涯,這是不公平的。


當從現在這個角度去看那些曾經質疑劉翔的人,應該有愧於心了,孫楊其實在泳壇的地位就相當於劉翔之前在田徑界的地位一樣,是中國在這項運動領域的靈魂人物,所以很多人會關心孫楊這完全可以理解。在世界泳壇中國獲得的那些冠軍當中,孫楊一個人就拿到了超過一半,因此孫楊在泳壇的地位可以跟劉翔當年的地位差不多,可以定義為是百年一見的天才運動員。

國際仲裁法庭最終判孫楊禁賽八年,按照之前的說法,是有2到8年的,為什麼人家會給最頂格的處罰,傳聞孫楊之前有前科,所以仲裁法庭直接給最狠的處罰,這對中國游泳軍團來說確實難以接受。哪怕不基於規則,咱們丹丹從中國人這個角度而言,看到孫楊這麼優秀的運動員被禁賽八年,孫楊目前差不多29歲,八年之後出來37歲了,37了還想在游泳界混,這太困難了吧。



孫楊如果他藥檢呈陽性的結果是災難性的,這種災難性不僅僅體現在他個人身上,而是整個中國泳壇的恥辱,他這些年所獲得的金牌和冠軍,中國隊孫楊參與所獲得的那些榮耀,都會被全部沒收,不僅僅如此,可能會產生很多中國人都看不起他的這種非常遺憾的結果,唯一的好消息是這種只是假設。


而目前真實的情況是孫楊因為抗檢確實被禁賽八年,這個消息當時開始一出來的時候,很多人中國人不分青紅皂白,也不聽事件的經過,直接表示說不管發生什麼都會全力支持孫楊到底,當然對這種說法小良保持自己的看法,但是事情發生到現在,這段時間以來孫楊之前主動爆料了一些所謂的證據,後來這些所謂的證據都被刪除了,這說明了什麼問題?恐怕沒那麼簡單吧,從感情上而言,咱們作為中國人,確實應該支持孫楊,支持他的申訴,但是現在國際仲裁法庭態度如此堅決,申訴的意義在哪裡?申訴獲勝的概率又有多少?


發生孫楊這樣的事情確實很遺憾,哪怕到這一刻,我們依然不希望它發生,孫楊家裡的檢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沒有人知道,真正知道的那些人,顯然不適合開口,孫楊的媽媽在這整件事情當中她起到了作用,是消極的還是積極的?她保護孫楊的方式是從一個母親的角度來做的,還是說從旁人一個相對客觀理性的角度來思考的,這些我們都不知道。

目前真實的情況是,孫楊被國際仲裁法庭宣佈禁賽八年,國際泳聯堅決擁護這樣的結果,我們作為中國人,作為第三者我們能做什麼?這件事情對整個中國體育界來說都是很大的打擊,但同時也給了我們很多思考,什麼是規則?什麼是合理的規則?什麼是反抗?什麼是合理的反抗?什麼又是基於規則的合理的反抗?

可能多年以後我們再回想起孫楊這個事情時,會得到不一樣的結果,當然寫到最後我們得出的結果是抗檢和藥檢呈陽性都是非常遺憾的結果,但是相比較而言,藥檢呈陽性的嚴重程度遠遠要比抗檢帶來的後果要高出很多很多,不管接下來怎麼樣,還是希望孫楊能夠過得好一些,希望中國泳壇和中國體育界未來會更好。


邕城小良


我感覺這個命題本身就是偽命題。孫楊母親口述孫楊已十多年不敢吃豬肉,怕含瘦肉精,cas檢測了大小59次,也沒發現什麼問題,這一次之所以抗撿,是孫楊發現主檢官是有過過節的楊,並且帶來幾個並沒有資質的護士和建築工,雖然抗撿打碎玻璃瓶,但是血液樣本仍然保留,稍微有腦子的人都會想到,既然抗撿了,一定血液有問題,血樣有問題,那還保留幹嘛?中國有句古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心。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與cas有罪推論誘導國人有關。


帶你飛5897


這個問題應該這麼比喻,駕駛機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和故意遮擋號牌哪個更嚴重。

故意遮擋號牌的目的是什麼,就是希望違章之後不被發現。而假如不遮擋號牌,至少可以有輕重之分,比如扣3分或6分,或是更嚴重。而故意遮擋號牌的結果就是不分什麼原因,都是從嚴處理,這種行為即使沒有被抓到違章的證據,也可以直接吊銷執照扣滿12分。再回到孫楊事件,反興奮劑機構起訴孫楊的禁賽時間是2-8年,而仲裁法庭的裁決恰恰走的是上限,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不可能判罰如此嚴重。所以當然是抗檢的處罰更重,但是嚴重性並不是決策的唯一標準,還需要考慮之前的榮譽問題。

孫楊團隊以為自己有理,其實根本就沒讀懂規則;

孫楊事件背後的目的咱們不能妄加猜測,但是孫楊團隊以為抓住了反興奮劑機構的把柄,以藥檢官資質問題做理由,去挑戰反興奮劑機構的權威就是愚蠢的行為。孫楊背後所謂的法學專家,反興奮劑專業人士,都是以我們國家自己標準去和人家打官司。而在國際上,反興奮劑機構常年要面對各種訴訟,人家的法律常識可比孫楊團隊強大的多,而且人家都是國際標準。孫楊團隊自以為之前在國際泳聯勝訴,就覺得自己手握真理,其實國際泳聯只不過考慮中國市場,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罷了。尤其是孫楊申請公開聽證會的過程後,不僅沒有打臉對手,反而讓自己掉入坑中,更重要的是讓大家心中都有一個判斷。

孫楊證據鏈自相矛盾;

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樣,在內心一定是支持孫楊的。可是從聽證會公開的視頻來看,孫楊確實有很多矛盾的地方,而孫楊自己卻無法解釋清楚。如果孫楊配合藥檢,那麼即使A樣本有問題,還有B樣本,並且可以參考2009年的荷蘭鹿特丹世錦賽女子柔道78公斤級冠軍佟文的案例,佟文就是A樣本和B樣本同時出現問題,中國柔道協會後來以取證程序違規為由發起申訴,國際體育仲裁庭最終取消了對佟文禁賽兩年的決定。如果孫楊可以配合藥檢,就算有問題,還有申辯的機會。而抗檢就好比故意遮擋號牌,沒有理由可講,執法部分不會管你是故意的,還是不故意的。

您有什麼不同見解嗎?歡迎大家一起討論留言,說出您的看法。


小螞蟻體育


肯定送檢陽性懲罰重!反正我覺得他就是不守規矩太任性,這沒必要非要上升到愛國不愛國這個高度,我們有很多很優秀的運動員,為啥就他總是負面新聞很多,酒駕、不穿隊服領獎、暴力抗檢查,他母親更是強勢,心臟不舒服吃曲美他嗪這種治心絞痛的二線藥?作為一名心內科醫生,我想說:騙鬼呢?上面運動員禁用幾個大字看不清楚?國際泳聯已經放過他一次了?還這樣?

現在國家沒必要在金牌至上了!重要的是推進全民健康!有好多運動員練出一身傷病,有啥意義?國家越自信,民眾越自信,金牌的意義越小!同意我的話的麻煩點個贊


懸壺濟世無愧於心


抗檢,肯定不是孫楊一個人的衝動決定,肯定是整個團體長時間研究的結果!兩權相害取其輕,這是必然的選擇,不可能取其重。

我們來分析一下抗檢和應檢的利害關係。

抗檢的利弊:

弊:可能遭到2一8年的禁賽,更嚴重的可能被追回部分或全部金牌。

利:

1.最好的結果可能通過關係或申辯免於處罰,保住以前的金牌名聲,以抗檢英雄獲得粉絲的支持,為今後的商業代言賺取資本。

2.中等結果可能被禁賽2一8年,但可以保住金牌和名聲,以抗檢英雄遭受冤屈獲得粉絲的支持,為今後的商業代言賺取資本。

3.最差結果可能被禁賽2一8年,被追回金牌,但可以保住名聲,以抗檢英雄遭受冤屈獲得粉絲的支持,為今後的商業代言賺取資本。

綜述:抗檢,最壞也可能保住名聲,打悲情牌為今後的商業操作打好基礎。所以才有孫楊在法庭上,面對對方律師的提問,答非所問地,義正辭嚴地說‘’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悲情牌打得多麼高明!

應檢的利弊:

利:

可能檢不出問題,皆大歡喜!不過此種可能幾乎為零,不得不阻止飛檢的順利進行。

弊:

檢出有問題,禁賽2一8年,由於是二進宮,追回部分金牌或全部金牌,名聲掃地,體育生涯和商業生涯全部結來。

綜述:應檢最大可能是金牌名聲盡失,體育與商業全完。

總述:抗檢與應檢,兩相比較,禁賽肯定會有,對與一個29歲的人,運功生誰都是結束了,沒有什麼差別,但對今後的人生還是不同的!應檢必成過街老鼠,無處藏生,抗檢還可能成為悲情英雄,賺取粉絲的愚棒,為今後的商業利益添磚加瓦!

抗檢應檢,智乎愚乎?明眼人一看便知!


風兒瀟瀟15


這有著天壤之別!絕對不可以同日而語。

如果(按照題主說的就是一個假設)他的血液樣本被檢測後呈現陽性,那麼說明他服用了違禁藥物。服用違禁藥物,對於運動員來說是一個大忌。如果有運動員這麼做了,不僅世界反興奮機構會對其進行嚴厲的處罰,國內相關部門也會對其進行處罰。此外國內的支持他的人會對他另眼相看,一些代言合同也會離他遠去。換句話說,如果他服用違禁藥物,他就會被所有人遺棄,而且幾乎沒有翻身的餘地。最關鍵的是,以前的那些冠軍、金牌都會被剝奪。

如果是暴力抗檢,那麼他只是不配合檢測而已,自己的血樣不會再受到監管,而且就算這個暴力抗檢的違規行為成立,他除了被禁賽之外,並不會被剝奪之前的一切榮譽,那些紀錄、金牌等都是他的。此外,一些贊助商不會斷了他的財路,也依然會有很多人支持他。換句話說,暴力抗檢的處罰只是被禁賽。如果過了禁賽,其還是可以繼續參加相關的比賽的。

所以,這個結論就很顯然了。那肯定是血樣送檢後呈陽性的處罰嚴重,這樣的情況下,一名運動員到此就結束了,他的榮譽、人品等都會受到影響。暴力抗檢的處罰,也就是禁賽幾年而已,他仍然會過得很舒服。

在之前的判罰結果中,孫楊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判了8年的禁賽,這樣的處罰結果是比較重的。因為如果是單純的暴力抗檢,並不會罰這麼狠。之所以孫楊會被罰這麼狠,是因為之前他有過“前科”。當然了,孫楊可以對這個結果進行上訴。據說,孫楊已經著手行動了。至於結果怎麼樣,大家還是要等後續事情的發展。但是,孫楊勝訴的概率很小。最後的結果會怎樣,只能等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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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盲百小易


兩者之後果的嚴重性區別不言而喻。

假設:1、那天晚上檢查組真的把樣本帶走了;2、結果真的檢出興奮劑超標了;3、WADA因此而對當事人進行處罰了(地球人都知道會怎麼處罰)。

可以想象,現在的輿論和氛圍還能是這個樣子麼?還會有那些這“挺”那“同情”的長篇大論麼?還會有人打什麼愛國牌、民族牌、感情牌麼?

再進一步看,為什麼CAS這次僅僅因為“抗檢”就給出那麼重的處罰?邏輯關係很簡單:先不管你有沒有服用興奮劑這碼事,“抗檢”就是不可以,就得給你處罰。還是用查酒駕來類比:交警把你攔下了,你即便再有千條理由,也不可以抗拒酒精測試,不然起碼先給你來個“妨礙公務”,酒不酒駕的咱們另論。

現在還來分析孫楊當時究竟為什麼會以“資格不符”的理由咬死不給帶走樣本,乃至最後毀損樣本、導致“抗檢”成為事實,已經沒有意義,因為對其中的真實原因,外人真是完全不可能得知的,再“分析”、再“推理”也只能是一種假設,箇中真相恐怕會成為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

我等一般常人打破腦殼也想不通的是:“如果”真的不怕被檢測,誰會以那麼一些個擺不上臺面的理由(建築工、護士異地工作)死活不讓人家帶走去檢呢?畢竟,人家主檢官和所代表的組織都是真的、當事人自己也認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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