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是指物業管理單位對小區內房屋公共建築及設備、公共設施、綠化、衛生、治安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整治及其他相關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近幾年隨著居住環境的不斷提高,物業費也隨之不斷增長,所以很多觀念認為:房子很貴,必須買!車位很貴,也得買!物業費很貴,什麼…怎麼這麼貴?!
昂貴的物業費對很多家庭來說也是個不小的壓力,有的人因為想省掉這筆錢乾脆不交物業費,還有的人認為物業提供的服務不值那個價錢也拒交物業費,這樣的行為是否會得過且過?否則會有什麼後果?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有相關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費。所以,物業費必須交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中的各項規定,如果不交物業費將面臨種種後果,無法躲避:
1. 違約金。業主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話,物業公司有權加收違約金,到時候再想繳納可能就不只有物業費了。
2. 被起訴。在業主委員會督促之下仍沒有在限期內繳納的,物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相關業主,若判決生效後當事人仍拒絕履行,物業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列入失信名單。雖然物業費案件數額不是很大,但是如果有當事人長期置之不理成為“老賴”的,法院可以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所以,犯不著為了無故拒交物業費而承擔一系列後果,如果是因為物業的收費存在違規,那麼業主有權拒交,如果是因為物業的服務不到位,應選擇合理維權,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反映問題,以溝通的方式來解決。因無故拒交物業費而承擔一系列後果實屬犯不著,如果是因為物業的收費存在違規,那麼業主有權拒交,如果是因為物業的服務不到位,應選擇合理維權,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反映問題,以溝通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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