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級的一個小男孩和一個小女孩互寫情書,作為老師,要不要告訴她(他)們的家長?

夢想天空分外藍95280074


我是小雨,我來回答。

老師可以和家長報備一下情況,讓家長對孩子的情況心裡有個底。二年級的小朋友互遞情書,這問題有點嚴重,應該引起重視。


遞情書的行為和玩“過家家”遊戲應當區分開來,小朋友對異性產生興趣時間,在4年級左右出現是比較正常的,才二年級就萌生了戀愛的心理,的確超越了這個年齡的特徵。

大多數情況下,老師可能會認為這是小朋友們的之間“兒戲”,不會放在心上,更不用說彙報家長。但是,這樣的問題發現的時間越晚,造成的後果就會越嚴重,對孩子的早熟問題如引起重視、及時教育改正,可能影響到孩子的人生軌跡。


所以最好把這個情況告訴雙方的家長,並配合家長對小朋友進行引導和教誨。可以通過舉生動的例子,講有趣的故事,告知孩子這種行為的危害有多大。

雖然很多人說孩子這階段分辨不出“好感”、“喜歡”、“愛情”的差別,只是覺得好玩才寫情書,但我以親身經驗告訴各位,二年級的時候我已經基本能分清了,還曾迷上過一個女同學。

如果像各位所說的放任自流,孩子做什麼都不管,那麼最後還是會害了孩子,然後追悔莫及。 無論是按照兒童心理的成長規律也好、兒戲也好,這都是外界的猜測,只有孩子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

現在和過去十年不一樣,孩子能接觸的信息比我們多,在手機的影響之下,心理年齡的演變,也許會比以前的孩子來的快。

所以,暫時可以把“寫情書”當做早熟問題來處理,但是採用的處理方法以引導為主。真正良好的教育,應該做到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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