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交強險,三者100萬,不計免賠),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是否需要墊付費用?

別來無恙151948874


發生交通事故以後,由誰墊付醫療費,目前,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明文規定。

交強險條款規定,如果傷者需搶救,保險公司可以墊付1萬元醫藥費。同樣按照規定,依據事故責任認定,車主需要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遭受交通事故,傷者身體及精神都會受到很大的痛苦,如果有足夠的醫療費用,身體可以獲得最大程度的康復。

交通事故發生以後,在傷者治療階段,首先發生矛盾衝突的,就是醫療費用墊付。對於保險公司,只要你的材料符合規定,就很快轉1萬塊錢到醫院的賬上,但是好多傷情1萬塊錢往往是不夠的。

誰來墊付這個費用?車主也不想墊,傷者不想墊,保險公司已經墊過了。如果沒人再付醫療費,那麼醫院就會給停藥。

有些人說,國家沒有規定車主有墊付的義務。是的,國家也沒有規定車主沒有墊付的義務。同樣,國家也沒有規定傷者有墊付的義務,交強險保險公司有墊付1萬塊義務。

有些人說,我有保險呢。是的啊,你賠付給傷者後,你去找你的保險公司報銷。保險公司只有賠償義務,並沒有包攬交通事故處理的義務。也就是說,保險公司最後掏錢,但是事兒還得你自己去辦,這也是保險合同明確規定的。

什麼樣的車主都有,什麼樣的傷者都有,因為交通事故,把兩者隨機聯繫到一起。有些車主坑傷者,有些傷者整車主,也有針尖遇到了麥芒,一見面就吵吵吵的。

公民的身體健康受法律保護。車主給傷者造成身體損害,負有事故責任的,應當積極的給予賠償。

如果兩個人把關係鬧得很僵,最終無助於事情的妥善解決。為什麼有些傷者家屬為了要醫療費,跑到了車主的單位,甚至到車主的家裡去鬧呢?

以前有位司機他撞著別人,他就不墊付醫療費也不管。巧的是,幾月後,他也被車給撞了,他罵車主不墊付醫療費,這是真人真事兒。人所處的位置不一樣,感受和心態就不一樣。

也有些把事情做得很好,他們是根據責任比例來墊付。除過保險公司墊付的1萬塊錢以外,如果是同責,醫療費就一人一半地墊。

一起交通事故,往往涉及到兩個家庭,畢竟中國是人情社會,法制正在健全的過程中。如果一方把事情做得太絕,那麼也無法保證對方會做出什麼出格的舉動來,這個過程當中沒有贏家。

河北唐山有個“老賴”,正是因為交通事故撞人重傷,做為車主不積極墊付醫療費,不履行法院判決,一舉成名天下知。

我建議交通事故當事人雙方積極的配合,儘快的把事情解決掉,拖延會產生更多的醫療費,保險公司也不是全部賠償,白白耗費自己的時間精力,即生命。

天堂裡沒有車來車往,但願交通事故中沒有人受傷。


風笑無痕369


現在我就是出了事故,我全責,傷者輕微骨折住院不用開刀手術,只是保守治療。我墊付了前期拍片的三千塊,辦理住院又花了兩千。現在傷者還不願意出院,完全可以自理,還要求除了保險公司賠的護工費,要我補足兩百塊一天給她。現在出了強制險1萬,後面還繼續產生費用,保守治療用藥不多,她就是要躺到完全好為止,不知她要住多久院,不出院不能調解理賠結案。唉


藍藍貝456859674


不要墊錢,任何時候都不需要墊錢,只要你有保險,都不需要自己先墊錢。

一旦發生事故,如果是有人員傷亡的,第一時間就是打電話給120,不要私自送去醫院,因為不知道傷到哪,不知道能不能移動,所以第一時間就是打電話給120,隨後就是打電話給交警過來處理現場,然後再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說明情況。

只有當你的保險公司和你說,讓你墊醫藥費,你就可以先墊,要不然你自己私底下墊的話,只能是自己虧。但是這種情況,一般都是要求當事人自己出錢的,讓後保險公司回收發票報銷。一般不會要求被保險人自己出錢的。

所以很關鍵的一點就是,即使你是要先墊錢,也要得到保險的公司的認同,要不然時候要推脫的就套容易了,最好就是有保險的理賠員到場,但是一般情況是,交警沒有出事故認定書之前,責任不明確之前,保險公司是不建議你先墊錢的。因為一旦是對方的責任,你這筆錢就很難要回來了。


C位車道


問:私家車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保額100萬元,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是否需要墊付醫療費用?

答: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是否需要墊付醫療費用,截止目前相關的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的界定,至於是否墊付醫療費用,由事故雙方商定,取決於事故雙方在事故中承擔的責任、素質素養、經濟狀況。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本著人道主義原則,肇事車輛應該墊付前期的醫療費用、看望傷者、說明車輛的投保情況、說明自己經濟狀況不墊付原因、在治療費用超過一萬元時找交警隊開具墊付通知書由車輛險承保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墊付……告訴傷者,治療結束後,可以走司法程序來處理,自己予以配合。

車輛發生涉及到三者傷害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則上建議不墊付,或者雙方商議墊付,進入司法程序人民法院判決墊付的醫療費用返還車輛方。

司法程序判決受害人合法權益金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金、傷殘賠償金、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贍養人生活費、撫養人生活費……

實務操作中,不走司法程序事故雙方協商賠償的金額遠遠小於人民法院判決金額。

十個手指頭不會一般齊,人的素質水平也不會一般高。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可以不探視、不墊付,但不會安寧!

2014/10/16日發生的一起涉及到三者傷害的交通事故就是肇事車輛不探視、不墊付,反而懷疑受害方酒駕駛摩托車致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交警去醫院檢測,受傷害人並沒有酗酒……隨後一個多月時間,受害方三天兩頭去肇事車輛司機家中吵鬧……該事故最終還是通過司法程序處理,可是肇事司機發生事故後不探視、不墊付行為連他的家屬親人也認為不應該……

2019/04月份、08月份發生在天津市的兩起涉及到三者傷害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險保額均是150萬元,沒有涉及到墊付,均將通過司法程序處理,其中一起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職業保險經紀人廉為民


接下來我向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如有不當之處,還請指正。

1、發生人傷事故後應該及時救助傷者,然後報保險、報交警

我們生活的社會是一個以人為本的社會,發生人傷事故後,如果傷者傷勢嚴重,應當及時救助傷者。採取了必要措施之後再報交警和保險公司。(具體處理流程可以參考小張之前發佈的文章)

2、人傷墊付申請

從現實中處理的人傷案件可以看出,人們在出險後都很不願意先行墊付醫藥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緩解當事人的資金壓力,人們往往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由保險公司墊付限額1萬元的醫藥費。

當事人可以準備好相關材料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事故責任未認定的話應該出具由交警部門下發的墊付通知書。當然,由於人傷案件較為複雜,墊付的具體事宜應該向保險理賠人員諮詢。

3、雙方誰都不想墊付

發生人傷事故後,交強險墊付限額內的1萬元不夠怎麼辦?雙方都不想墊付,傷者豈不是要流淚?其實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當事人不願意配合處理,不斷拖延,導致最後不如意的事情發生。現在有的保險公司會推出一鍵包辦的服務,依據交警定責來墊付或預賠交強險和商業險限額內的醫藥費。而且,如果確實經濟能力有限,保險不齊全,也可以申請道路救助基金,緩解燃眉之急。所以,事故發生後,還是應該積極配合處理,及時諮詢理賠人員處理流程和方法,在有條件的基礎上勇敢地承擔自己的責任。

4、珍惜時間,線上化極速處理案件

隨著科技的進步,我們的生活處處都享受著便利與快捷。保險科技在社會進程中也越來越不可或缺。在這個快節奏的社會,效率成為了每個人眼中的珍寶。其實,有很多時候不想處理事故,就是因為太繁瑣,太費時間。因此,我們要利用這些科技的產物來快速辦理賠,讓理賠不再成為一種高時間成本的拖累。

以平安為例,平安推出了“平安好車主”幫助客戶從報案到結案全方位線上辦理賠,大大節省了時間。人傷墊付也只需要在手機裡面申請就可以了,不必奔波。而且,為了解決客戶修車難的問題,平安好車主還推出了“預約修車”服務,可以足不出戶聯繫修理廠確定修車時間,不必排隊了。


如果大家有什麼好的工具或者方法也可以在評論區分享一下哦!

5、結語

我對某些人“什麼都不管”的言論表示十分不理解與無奈,當然我們要排除故意碰瓷的情況來談這件事情。作為當事人,我們有責任配合處理,保險是可以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但是我們不能忽略了金錢以外的法治、人情帶來的約束,你善待的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你的貴人,而你有一天可能也需要被別人善待。隨著事故處理流程的透明化,欺詐和碰瓷會消失,你的權利大家會維護。所以,出了事故以後及時與理賠人員溝通,選擇一個合適的方式去處理才是對大家都好的事情。

最後,祝大家永遠不要發生事故,行車平安到家。

我是理賠員小張,如果覺得我說的對就給我點上一個免費的贊吧!


蘇B易理賠


這個是已經回答過的問題,個人不建議墊付。你需要做的是及時報警和報120 ,並向你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

理由和原因:

1.如果是傷情嚴重的,目前有規定各醫療機構必須無條件搶救生命,不得以沒有支付醫療費為由拒絕搶救。所以,不用擔心會危及傷者生命。

2.在事故鑑定書沒有經雙方確認前,雙方各自的責任不明確,沒有義務和責任需要墊付醫療費。

3.如果在沒有明確雙方責任前墊付,有可能最後判定你是沒有責任,或者墊付的金額超出你應該承擔的金額,那這個超出部分金額有可能對方不願意退還給你,你想要拿回來,只能起訴對方,給自己添麻煩。

4.就算交警部門的責任書認定你有責任或者負全部責任,你有保險,保險公司會去聯繫對方處理相關事宜。

5.如果你覺得有需要,可以在事故處理完以後去看望,或者資助。

個人認為這是理性、合法的處理方式,不要動不動來扣帽子,說冷漠,問題沒有明確說各方的責任情況,萬一你只需承擔小部分責任甚至沒有責任呢?拿出去的錢,可能不容易拿回來的。


中醫中藥愛好者


車輛已經購買了交強險、車損險、三者險、以及車損險的和三者險種的不計免賠險。出了你所說的人傷事故後,只要你沒有酒駕以及毒駕,沒有人為故意傷害性,保險公司會根據交警開具的責任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比例進行賠付。

但是題主你所描述的人傷情況不明確,如果是輕微的刮擦,一般交警會進行協調快速理賠了。如果是受傷嚴重,建議你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先行在醫院墊付一部分醫藥費,交款證明以及收據你自己收好了。墊付的這部分錢在理賠的時候,你把單據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把你墊付款賠付給你的。為什麼要墊付一些醫藥費呢?因為墊付一部分醫藥費後萬一事情鬧到法院了,你得證明你已盡到人道主義救助了。萬一涉及到刑事責任了,法院會考慮你是否盡到了人道主義救助。對於最後的判決有利!法院最後判決理賠的時候也會把你墊付款扣除以後才會把讓保險公司把剩餘賠付部分轉賬給受傷人員。所以不必怕墊付了錢就白花了。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到你!


大乖寶看動漫


根據您買的險種發生事故自己方的話不管是人傷還是車損壞都是沒有的賠的,但是您買了交強和三者險所以對方不管是車還是人傷都可以賠付的。交強險的話是死亡賠11萬、傷殘1萬,財產2000,按照情況賠付不夠就從您買的三者(100萬)中拿出來賠付。然後您說是否需要墊付人傷醫療費用這個是肯定要的,目前還是需要您先墊付然後拿心傷著的住院證明和發票等證件交回到保險公司,然後保險公司在賠付到您個人。


你這麼醜我也就放心了


朋友你好,有幸回答這個問題,我是 。看到別人的回答感覺有些欠缺、過於籠統,所以我也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吧。

首先,我回答的觀點是:即使自己有全險,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是否需要墊付費用,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必要時,應該墊付搶救費或部分醫療費。

情況比較複雜,下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如果傷者只是皮膚擦傷,輕微骨折,或傷情不嚴重無生命危險,那麼我也不建議個人墊付醫藥費。實在不行,就跟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讓保險公司在責任強險範圍內墊付吧。

2.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傷情嚴重,需要儘快搶救時,必須墊付搶救費,先救人命,生命為大,否則後果很嚴重,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搶救費大概開始5000-10000吧,這個跟人道主義無關,讓你墊付是為你好。因為重大傷人事故或死亡事故,車撞行人會有全責情況,車撞車導致人員受傷,一般不會出現一邊倒的全責或無責,雙方多少都有責任。所以這個錢不會白墊付的。至於什麼原因?我以前回答過同樣問題,這裡不再重複回答(如有興趣,可關注我回答過的相關記錄)。總之,先別管誰的責任,自己撞了人,自己肯定有責任,必須墊錢先救命,只要對方受傷者能活命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千萬不能以為自己有全險,藐視國家法律和輕蔑人命,弄不好除了賠償,你還得進大牢裡待個3年。

3、經搶救無生命危險以後的醫療費,還是靜觀其變,要保持冷靜。雙方都實在沒錢,那就按國家法律規定辦。因為,對於由誰來墊付醫藥費,怎麼墊付,國家法律早就明確了。

4、發生事故後醫療費應該誰來墊付?是個人還是對方?還是保險公司墊付?

發生交通事故後,因緊急搶救需要墊付的,由當事人先墊付,墊付不足的,由當事人所在保險公司在強險責任範圍內墊付最多1萬,仍有不足者,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進行墊付,墊付後,依據事故認定情況,向責任人進行追償。

5、具體墊付步驟如下:

(1)向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辦案機關通知保險公司在強險責任範圍內墊付醫藥費。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也可以直接給受害人賠償。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醫藥費的,在接到辦案機關《交通事故醫療費用墊付函》後先行墊付醫藥費。拒絕墊付的,向事故發生地法院提出先予執行申請,由法院對肇事車輛承包保險公司下達《先予執行裁決書》,強制要求保險公司先行墊付(條例規定的如肇事者逃逸、盜搶期間等情形除外)。

(2)超出強險墊付範圍或對方涉嫌逃逸等情形, 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由辦案機關通知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墊付醫藥費。



公安機關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救助基金機構,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對醫療機構進行打款(只墊付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超出時間的需提供醫院書面說明)。

(3)事故責任下達的後,按照責任劃分,在第三者商業險範圍按比例承擔賠償,無第三者商業險,按比例由肇事車主或司機個人承擔。

總之,我們國家屬於法制社會,法制建設日益完善,很多事情都有法可依。發生交通事故,更應該在法制框架內依法依規處理,任何人沒有超越法律的權利。所以,碰撞上述問題,應該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積極配合處理,維護各自合法利益,確保當事人人身安全,保留繳費證據。如有一方膽敢違背法律意願,受害方要拿起法律武器勇於鬥爭。

本次回答結束,我是 ,如對我的回答有不同見解,歡迎評論區留言。如贊同我得觀點,請關注我,一起解決交通事故中車和人的麻煩事!


西北老王


私家車在繳納保險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受傷,在緊急情況下,在通知過保險後,是由責任提前墊付費用的,也可以根據情況決定,如果沒有墊付費用的能力,可以協商讓受傷人員自行墊付,過後會有保險公司解決
很多時候在事故責任不明確的情況下,大部分人都不會墊付費用,因為墊付費用後,如果受傷人員佔主要責任,很容易產生民事糾紛,所以要根據事故情況選擇是否墊付費用,如果對方責任很小,還是有責任墊付費用的



正常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做出責任判斷後,都會做出理賠和責任劃分,也是有一定保障的,但是在責任不明確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總結: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受傷,這種情況還是很常見的,是否需要墊付費用,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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