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徐張夫妻為買房假離婚,張乘乘“出軌”,離婚協議能改嗎?

安家|徐張夫妻為買房假離婚,張乘乘“出軌”,離婚協議能改嗎?


電視劇《安家》正在熱播,刷爆微博、朋友圈。在最新劇情裡,徐文昌張乘乘夫妻二人為減少買房首付決定“假離婚”。沒想到,離婚後,徐文昌發現張乘乘竟與另一男子暗中苟且。張乘乘發現事情暴露,對徐文昌解釋說自己是在離婚後被該男子主動勾引才“激情犯錯”,不是“蓄謀已久”。徐文昌想要修改離婚協議,能得到支持嗎?

不少網友看到這段劇情後紛紛表示,太真實了!“假離婚”變成了“真出軌”,多少家庭為了迎合政策、降低買房首付款而被拆散!遇到類似情況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為了買房而“假離婚”的夫妻,都會選擇協議離婚,到民政局登記離婚,並草草寫下離婚協議書。離婚時,有些當事人未經思慮,直接在協議中提到把所有財產交給對方,想著“反正是假的,裝一裝闊氣嘛”,沒想到對方是真想與其離婚。此時,當事人能反悔嗎?

離婚前想反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沒有成功離婚,則財產分割協議尚未生效,可以依法重新分割。

離婚後再反悔?

如果已經完成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換言之,離婚後想重新制定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必須要在一年內起訴,且須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徐文昌可以以張乘乘欺詐為由要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嗎?

如果是蓄謀已久的“假離婚”,那意味著簽署離婚協議時,行為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使受害人基於錯誤認識做出虛假的意思表示,為了買房而同意離婚、分割財產,則行為人構成欺詐,該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本案中,張乘乘屬於“激情犯錯”,在簽訂離婚協議前並不存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欺騙徐文昌與之離婚。離婚後,張乘乘屬於單身狀態,沒有忠誠於前夫徐文昌的義務,與他人交往並不違反法律,因此徐文昌提出修改離婚協議的要求,不能被支持。

離婚的決定可以撤銷嗎?

對不起,在婚姻法上沒有“假離婚”,除非二人再次申請結婚,否則就是橋歸橋、路歸路的結果了。

安家|徐張夫妻為買房假離婚,張乘乘“出軌”,離婚協議能改嗎?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四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17修正)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張仁藏律師,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多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更多原創法律解讀,請關注“張仁藏律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