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絕望的“空心村”?隨處可見!不必擔憂,它其實也是有好處的

這十幾年來,農村“空心化”似乎已經成為了一個高頻詞。

似乎一提“空心化”,就令人憂心、鬧心,表現出悲觀化,甚至感到絕望。特別是農村“空心化”,令各界頗為擔憂。

令人絕望的“空心村”?隨處可見!不必擔憂,它其實也是有好處的

不僅是農民在擔憂,專家在擔憂,甚至連政策也開始擔憂了,出臺了一系列的針對措施,比如國家層面的要求將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註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

不過,雖然農村“空心化”很是糾結,但是我認為“空心村”只是一個社會現象,而不完全是社會問題。

因為社會問題是指不好的、需要消除的社會現象,而社會現象卻包括好的現象和不好的、需要消除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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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空心村”只是現象呢?

首先,咱們得認清什麼是“空心村”!

“空心村”其實就是農村“空心化”這個詞的俗語化,主要是指農村中有文化的青壯年勞動力流向城市、外地甚至國(境)外工作生活,造成農村人口在年齡結構上的極不合理分佈;

同時由於城鄉二元體制和戶籍制度的限制,以及村莊建設規劃的不合理,導致村莊外延的異常膨脹和村莊內部的急劇荒蕪,形成了村莊空間形態上空心分佈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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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咱們就得分析一下,“空心村”包括哪些好的現象和不好的、需要消除的現象?

不好的、需要消除的現象有:土地浪費嚴重、不利於安全、影響環境衛生、潛伏矛盾糾紛、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等等。

而好的現象也有,因為農村“空心化”也同時帶來了更多的機遇、彈性、縱深和可能。

比如說正好為開展閒置宅基地復墾試點提供了可能性。再比如說“空心村”存在導致了一定數量的耕地撂荒現象,從而客觀上為耕地保護、土壤治理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提供了“天時”,為土地多樣化利用、發展規模種植養殖提供了“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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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不應把農村發展滯後的問題一味地、一股腦地歸咎於“空心化”。

農村“空心化”現象並不可怕,也並非無解。但要注意的是整治“空心村”要先解決“人和”問題,儘管“空心村”大量房屋廢棄無人居住,但是由於房主仍舊是村集體成員,合法擁有宅基地使用權,所以理論上村集體無權對其進行處置。

所以,雖然很多村幹部都想對村裡的那些房屋進行拆除,但要注意的是——拆除空心房的前提必須是“真正”無人管理“真正”無人居住,確定“真正”是“廢棄閒置”的房屋方可實施。

因為“閒置”並不代表“無主”,“空心”並不代表“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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