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被執行人姓名:劉東平
性別:男
執行案號:(2019)豫0103執172號
身份證號:4128241970****4738
家庭住址:西平縣柏城鎮糧局車隊家屬院*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2390680元
執行法院: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103民初13711號
舉報電話:0371-68873517,0371-68871523
案情介紹:原告王潤臣訴被告劉東平、趙金平等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1月30日作出(2017)豫0103民初13711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劉東平、趙金平對西平金粒糧食購銷集團車站庫有限公司與原告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1月4日立案執行,並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是,其至今未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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