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腳踹電梯門後摔下電梯,誰該負責?

大城小侃


當然該他自己負責啊,法治社會應當是公平合理的,每個人都應當為自己過錯買單,而不能將自己過錯讓別人承擔。

如題所述,一名男孩在乘坐電梯時,不知道為何突然調皮搗蛋,竟然用腳猛踹電梯。也許是老天有眼,就是喜歡懲罰這種調皮男孩。於是,男孩踹著踹著突然之間一腳踩空,然後重重地摔到地上,最後摔得四腳朝天,摔得他痛哭流涕,摔得直教人大快人心。

那麼,電梯的管理者和維護者,是否應當對男孩摔倒承擔責任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一方面,電梯的管理者和維護著雖然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但這一義務是一種基本限度的保護義務,只要電梯本身不具有安全隱患,就盡到了這一義務,就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整件事情都是男孩自己沒有注意安全,自己沒有盡到理應謹慎人的合理注意義務。雖然他小,但他的監護人也沒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

因此,整件事情都是男孩自己自擔風險,所有損失都應當由他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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