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耳光还手违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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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解释还手的话应该属于斗殴,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是不是触犯刑法需要医疗司法鉴定,也就是他打你一嘴巴,你还了一下,结果你没事,你把对方打成脑震荡了,你需要做出医疗赔偿和刑法处罚,为什么南方斗殴的时候喜欢吐吐沫,因为吐吐沫属于人身行为侵害,最严重就是道歉,赔偿,不会判刑,但是所有的事情都有例外,如果对方是领导,那可能吃亏的就是你了,法律的界定也是很严密的,需要逻辑推理,逻辑思维的事可以解释,不逻辑的事就比较难分析。


天下狂生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如果我被打一耳光我出于本能反应一定会还回去,这是做为一个爷们最起码的尊严!如果一不小心这一巴掌下手重了会产生哪种后果呢?我给大家分析一下!当然不管哪种后果我感觉值!

第一种:你打对方一巴掌,对方一点事都没有,大家不了了之!

第二种:一不小心下手有点重打成轻微脑震荡,如果对方报警,别急没多大事,够不上刑事处罚,公安会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就行了,如果你坚持不赔钱也行,最多行政拘留几天!

第三种:下手特重,用九个牛二虎的力量把一耳光把鼻骨打成粉碎性骨折了,如果对方报警,这种情况也别急,也就是轻伤三年以下,如果赔偿到位得到对方谅解可能判不了实刑,也就是判一缓二这样子!

第四种:如果一不小心一耳光把人打死了,这种情况应该是很少吧,换成泰森一耳光也不打不死人吧?如果是这样还真不知道会定什么罪?大家知道吗?评论区讨论一下!



石头聊案件


这两天头条上法盲集体出街,正当防卫四个字,解释起来4000字,但简单说有4个最基本的条件:针对你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还击他本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且在起初伤害程度上有大不同,假如有人拿刀等恶性凶器袭击你,至少要袭击一次及以上,而且还要继续袭击你,这时候还击才基本算正当防卫。假如像重庆保时捷女一样,没有致命危险,只是赤手空拳,而且她的意向就是打一巴掌,这时候还击没有必要,没有达到限度,简单说不够危险,没有达到法理上所说的“伤害”,所以此时还击,就是斗殴,法理上基本不分先后过错。但是,斗殴最后死人了,则又开始算,谁先动手过错会大一点。所以,这是一个辩证的过程。

提醒广大网友:法律,具有强制性,公开即生效,并不能说你不知道就对你无效。法律具有严谨性,不能随意解读,更不能臆想,乱猜,瞎断。



挺且直青松


违不违法说不清楚,法律说了算。但有一点,被人打了耳光必须狠狠打回去,因为这关系着一个男人的脸面尊严,都被人打耳光了尤其是一个女人还不敢还手,那还算是男人吗?还有男人的血性吗?别人会怎么看你?说好听点是有修养脾气好,有肚量,有忍性,实际上也就是个怂货,软蛋,窝囊废一个,大嘴巴子都扇到脸上了还在忍,还想做缩头乌龟,哪你忍到什么时候?做人还有底线吗?在这里我不想探讨法律上的规定限制,就谈谈情感上的反应吧!我觉得做为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有血有肉,有手有脚,咱不惹事也不怕事,如果有人故意欺负咱,没说的,直接干,兔子急了也咬人,把人逼急了,让她连后悔认错的机会都没有!

伟大领袖毛主席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有时做人不能瞻前顾后,前怕狼后怕虎,那样憋屈都把人憋屈死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觉得对待恶人坏事有时侯不能一味地妥协退让,这样只会助长他们们嚣张气焰,更加肆无忌惮,有些人欺软怕硬,你越忍让,他越是得寸进尺,坏人为什么越来越猖狂,大多时是被人惯的,你的宽容善良,大度忍让,在她们眼里就是软弱无能,懦弱可欺,所以这些人才敢明目张胆地为所欲为,我觉得为了做人的尊严,应该以牙还牙,狠狠地打回去,让她们知道做错事要付出沉痛的代价!


硬汉1818


只要你还手就会被定性为斗殴,不管对方是出于什么原因打你。正当防卫是很难界定的,就算有监控也说不清楚。所以最好的办法是马上报警,并拨打电话给律师,让打人者付出代价,虽然这个代价是微小的。还手的结果有两种,一是没打过,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二是打赢了,将对方反伤,那毫无疑问你将付出高额的赔偿。虽然无奈,但目前最好的办法是报警。


宋兵乙1980


这很难说清,法律法规是建立在人性化基础上,但执人怎样执行两说了,道理人人都懂,凡事皆有因果,大至国与国之间,小至人与人之间,自身实力,道德素质是主要的,比如美国敢于打击弱小国家,还对别国指手划脚,中间有多少道理可讲,这实力作怪。人于人之间绝大多数存这种现象,身高体壮的对待弱小就比较强势,如果选择打了不还手助长别人恶势力,伤了自己尊严,那只有还回去,所以大多数选择还手,警察处理多数是各打五十大板或调解和视情节给予处罚!现实中正在发生这样事情基本是突发事件,除非早有预谋,请律师不现实,请律师可以在多方面请,打个比方,别人言语污辱,也可以请,在大街上多看了美女几眼人家也可以告我,这不现实,打110倒是有这可能,老百姓都懂礼,礼、理和法律法规基本相通,人人都有自尊。什么情况下属于自卫,和自卫过当,我觉得法律条款上这条定义模糊容易钻空子,有实力的找个好律师可以把过当说成适当,适当能变为不当,反正老百姓在这件事处理过程很难以把握分寸。我相信大多数人选择打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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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2683322591249


法理上不违法,但司法实践中有偏差。

张明楷,湖北仙桃人。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考“刑法卷”出题人。其研究认为,人们从诸多判决中明确了如下“逻辑”:

一、我先殴打你,如果你不反击,我不必负刑事责任,你只会忍气吞声;

二、如果我先殴打你,你反击造成我轻伤,我们属于相互斗殴,你要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我也能占到便宜;

三、如果我对你实施轻伤害行为,你反击造成我重伤,你要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我不仅不承担刑事责任,反而能得到民事赔偿。

这样的做法,反过来助长了故意伤害行为。


深圳工程律师孙华伟


按目前实际执法情况是:

1、你不还手,导致对方猛揍你一顿,结果你被打得屁滚尿流满地找牙满脸流血,但100%你能被认定为受害者,可以100%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你一还手,导致双方打成一团,结果你们二个互有受伤互相屁滚尿流互相满地找牙互相满脸流血,但被认定为互殴,最后双方相互道歉相互赔偿或相同进拘留所。


老北京黄根下


正当防卫并不是只要被打就能占领道德法律制高点,按照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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