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胜诉,是否就是伸张正义

我来说一下这个问题。胜利即正义到底对还是不对?从总体上说,我认为这句话是错误的。下面分别来谈。

律师胜诉,是否就是伸张正义


首先,这两个概念是根本不同领域的概念,不可能也不应当把他们联系到一起。硬联系在一起,就是胡拉乱扯。

胜利是对于一个事实的判断。 用于考察的是对立双方斗争的结果。例如,两支军队战斗的胜负,两个阶级斗争的胜负,不同人群竞争的胜负,诉讼双方结果的胜负,等等。这种结果根本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之说,只是对于事实的一个描述。

而正义则不同。正义是一种主观判断。他可以是政治判断。可以是道德判断。也可以是社会判断。或者更通俗的说一点。正义或者非正义,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而只是人们的思想观念的体现。

例如,同样一件事,在一些人看来是正义的,在另外一些人看来则是不正义的。你有你的正义标准,我有我的正义标准。以后的事情不敢说。从人类发展的历史上来看,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没有一个全人类统一的正义标准。即使有几十亿人认为是正义的事情,也有人认为是不正义的。

回到诉讼问题上来。人们常说法律是代表正义的。且不说要考察是哪个国家的法律,谁制定的法律?就我们国家而言,我们认为法律是代表正义的。但是必须要知道,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并不是一个东西,并不是完全吻合的。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凭借据可以证明别人借了你的钱。但是借据标明的真实性,其背后是否还有其他因素?很多情况下不能考证。借据是在什么条件下形成的?为什么形成这种结局?有没有威胁、骗取、伪造,有很多法律是根本无从考察的。这几年打击的那种套路贷,其中就存在这种情况。有的居然胜诉了。

如果非要把这两个事情联系到一起,我们只能这样说。如果胜诉了, 大多数情况下,应当是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伸张了正义。但是不能绝对化,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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