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5·12”农用车侧翻重大事故副市长等14人被追责

温岭“5·12”农用车侧翻重大事故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1月28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刊登了相关事故调查报告以及有关责任追究情况。

公布的报告显示: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接到温岭“5·12”农用车侧翻重大事故调查组移送的线索后,根据党纪党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科学严谨、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的原则,成立了温岭“5·12”农用车侧翻重大事故责任追究调查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况开展了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台州市、温岭市政府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并已全部落实到位。

根据报告,调查组责成温岭市政府向台州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台州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时,依干部管理权限,对14名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其中,给予温岭市副市长王国军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温岭市副市长张升责令作出检查处理,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宇斌等12人也分别被给予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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