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仓粮食不足?明英宗:改革管理疏漏,同时扩大粮食来源即可

序言

明洪武元年(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令天下立预备仓,汆谷收贮以备赈济”,很显然,这是一个能在洪武初年那百废待兴状态下造福百姓的“良政”,但是在实际的推行中,预备仓却由于管理体系的不完善而呈现出一种“十处九空”的粮食不足之景。俨然成了徒增岁耗的“弊政”。因此,明英宗朱祁镇权衡利弊之下,先是改革了预备仓管理制度上的疏漏,继而又扩大了粮食来源,欲借以改善粮食不足问题,使其能够真正发挥出救济灾民,造福百姓的作用。——《大明会典·卷二十二》


预备仓粮食不足?明英宗:改革管理疏漏,同时扩大粮食来源即可

明朝“预备仓”示意插图

所谓“预备仓”,顾名思义,“预有备也”,即是为灾荒之年救济百姓而提前准备的“粮食储备”,由于元末明初之际,正是政权更替之际,虽然战火的肆虐已经初步结束,但是民间的社会、以及经济秩序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田地荒芜,百废待兴。

“预备仓”制度也正是基于这个大时代背景才出现,正如河南光州固始县丞“黄世禄”所言,“民因年饥艰食,本县仓预备粮二万五千六百余石,请以贷民”。——《明太祖实录·卷二一七》

也就是说,“预备仓”制度并不是一种单纯的“赈济”制度,而是通过“赈贷”来实现对百姓的救济,即先给百姓放粮,然后等灾荒之年一过,百姓再还给朝廷即可,而且不收利息,“一口借米一斗;二口至五口,二斗;......候秋成抵斗还官”。——《借米则例》

俨然是借多少还多少,这也就意味着明朝只是把这“预备仓”单纯的视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救济灾民,稳定民心,并非为了“盈利”、亦或者“扩充国用”而生。

但是在实际的推行过程中,“预备仓”却呈现出了一种“官仓储谷,十处九空,甚者谷即全无,仓亦不存”的不良状态,并没有发挥出本该起到的救济保障作用不说,明朝廷每年还必须为购买粮食、修葺仓储、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支付大量的财物消耗,俨然成了徒增岁耗的“弊政”。——《明经世文编·卷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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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仁宗朱高炽示意画像插图

还粮不及时导致“预备仓”循环体系破裂

可是按常理来讲,预备仓本身所具备的“赈贷”特性,就意味着它应该是足以构建一个相对完善的“循环体系”的,即便是因为一些储存因素导致粮食发霉、腐烂,继而造成损失,那也不应该会造成“十处九空”这般严重的不良状态呀。

那么也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即粮食借出去了,但“百姓”却没还上,再加上“粮食”又是这循环体系的核心要素,粮食不足,预备仓中的“粮食”自然也就无法及时的更新,从而导致循环体系遭到了破坏。

正如史书所记载的,“永乐十七年、十八年人民艰食,于预备仓借粮二万一千三百石赈之,洪熙元年秋成止偿四千余石”。——《明宣宗实录·卷二四》

赫然是于永乐十七年(1419年)、十八年(1420年)借出去了两万余石,但是时隔六、七年,到了洪熙元年(1425年)明仁宗朱高炽执政之际,才仅仅只收回了四千余石。

而明朝“预备仓”中的粮食,从明太祖朱元璋执政开始,一直到正统年间,主要是依靠“朝廷出楮币,诏行省各选耆民运钞汆粮”而来,意思就是在正统之前,这预备仓中的粮食都是由朝廷来出“钱”购买补充的。——《续文献通考·卷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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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宝钞”示意插图

当然,这个“钱”并不是当时的“黄金、银两、铜钱”等货币,而是由明朝官方发行的“纸币”,也就是“大明宝钞”,亦是明朝官方发行的唯一纸币。

如此一来,这循环体系破裂,也就意味着成了明朝廷单方面的“赈济”,明显就脱离了其“赈贷”的初衷。虽说同样都是对灾民的救济,但明朝廷的本意也就只是为百姓搭建一个能暂缓燃眉之急的平台,最终还是要靠百姓来自食其力的。

否则百姓一没有粮食,就去找朝廷借粮,完事又不用还,那谁还去种地啊?朝廷的赋税又从哪里来?即便是朝廷可以印钞当“钱”,但民间却没有粮食,那所印的“大明宝钞”就没有任何意义。

而且,无限制的印制“大明宝钞”势必还会对“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明朝廷后来之所以要废止“大明宝钞”,其原因就正是因为大批量印刷大明宝钞导致了通货膨胀,使得百姓怨声载道的缘故。因此,如若真的想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得找到问题的根源,看看到底是百姓耍无赖,亦或者是还存在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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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百姓生活图景示意画像插图

预备仓粮食不足的原因

而据史书记载,“洪、永、熙、宣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意思就是说,在洪武、永乐、洪熙、宣德之际,绝大多数百姓的日子其实还是挺不错的,并非是多么穷困潦倒。——《明史·食货一》

换句话来讲,除了偶尔的灾荒年头以外,百姓其实并不符合“赈贷”的基本条件,而且这四朝的战争格局也主要是在边境地区预防“蒙元残余势力”、“瓦剌”、以及倭寇的侵袭,疆域内部除了建文元年(1399年)开始爆发的“靖难之役”以外,并无太大动乱。

更何况靖难之役也只是持续了四年便宣告结束,这也就意味着明朝的内部局势在这四朝期间都是相对安稳的,并不存在战火连绵不断的现象。

那么一不存在利息过高无力偿还的问题,二不存在年年灾荒的困境,即便受灾,百姓顶多也就只需要度过灾年,便完全可以实现自力更生,还上那没有“利息”的“欠粮”,又何必去因为“几斗”的粮食承担被问罪的“风险”呢?搬家逃亡更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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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制大诰》示意插图

毕竟就洪武年间制定颁发的《御制大诰》以及《大明律》等刑法条例来看,其“所列凌迟、枭首、族诛者,无虑千百,弃市以下万数”,对于违法之事的处罚可是相当“重”的。——《明通鉴》

而“预备仓”制度自身又是“白纸黑字”的摆在明面上,若有问题相信统治者也很快就能发现,那么也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就是“预备仓”的管理体系出了问题,即官员徇私舞弊,与地主豪强勾结并侵吞了这些粮食。

事实证明,当真如此。

就好比宣德三年(1428年),行在户科给事中“宋征”上奏,“数年来有司官吏与守仓之民或假为己有,或私借与人,俱不还官,仓廒颓废”。——《明宣宗实录·卷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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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员示意画像插图

再比如宣德四年(1429年)八月,又有官员提出了同样的问题,“比典守者以粟给民,不以时征还官,或侵盗为己用,甚至仓廒多为风雨摧败。”——《明宣宗实录·卷五七》

这就足以表明“预备仓”的管理体系确实是出现了问题,即对官员的管理过于疏松,监察不力,从而让官员有了可趁之机。且这个问题正是导致“预备仓”粮食“十处九空”,甚至“仓亦不在”的真正元凶。

官员通过管理体系的疏漏玩忽职守,甚至是与地主豪强相互勾结,通过虚报、造假等形式从中谋取利益,从而使得“预备仓”从一个造福百姓的“良政”变成了官员、豪强等谋取私利的“弊政”。

使其无法发挥出“救济灾民”、“造福百姓”的作用不说。更是极有可能导致真正的“灾民”因得不到“救济”而流离失所,甚至还会对明朝廷产生不满情绪,揭竿而起,发动起义,赫然已经对明朝政权的稳固构成了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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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朱祁镇示意画像插图

明英宗朱祁镇改革预备仓管理体系

因此,既然已经发现“粮食不足”问题的根源以及其所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那么自然就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整改,可是在宣德年间,明宣宗朱瞻基却只是采取了“遣官巡视郡县预备仓

”的方式。——《国榷·卷二十》

顾名思义,就是想通过加强“监察”的形式来遏制官吏的不法行为,但很明显此举的作用极为有限,往往监察官员前脚刚走,后边地方官吏就继续他的不法行为,俨然是治标不治本,只能暂时,却无法长远。

故而,在到了正统年间以后,明英宗朱祁镇于正统五年(1441年)正式开始了大规模的“遣官修备荒之政”,打算从根本上开始,改善这官吏贪污腐败的不法行径。——《明英宗实录·卷六九》

首当其冲,就是派遣巡察官员对这些流落在外的“粮食”进行追偿,且务求“根究的实,着落前后经手人户供报追偿”,既然地方官说百姓无力偿还粮食,那就一查到底,总能找到源头,如果真是无力偿还的“灾民”还好说,可以酌情加以“宽限”,甚至是不用偿还。——《明英宗实录·卷六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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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罪犯被问罪示意漫画插图

但若是发现有“搪塞遮掩”,有粮不还,亦或者是徇私舞弊的现象,不但得如数偿还,还必须“照例纳米赎罪”,否则就会被“械赴京师,发戍辽东边卫”。——《明英宗实录·卷六九》

此举虽然同样是派官员巡察,但效果却明显要比明宣宗朱瞻基执政时期要好的多,毕竟其已经精确到了“粮食”的最终去向,而不是只对官员自身进行考核,如此一来,地方官员弄虚作假的难度自然也就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除此以外,明英宗朱祁镇还对吏部下了一道诏书,要求吏部凡“府州县官考满赴吏部者,并须开报预备官仓所储实数及修筑过陂塘堤岸等项”。意思就是把预备仓的粮食储备数量,以及官吏在地方上的防灾政绩,都一并加入到了明朝官员考核体系中的“考满法”当中。——《明英宗实录·卷六九》

如若不符合要求,那么官员在九年“考满”之后自然也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升迁调任”,甚至还得被调查问罪,就像明英宗所说的,“

仓廪谷粟充实,陂塘堤岸完整者,必其正佐之官得人,若有空虚废坏等项,其正佐之官必不得人”。——《明英宗实录·卷六九》

如此一来,在朝廷的强势干预之下,以往赈贷事务全权由地方官吏负责的状况自然也就有所改观,再加上巡察官员在地方明察暗访,以及吏部在京严加考核,双管齐下,相辅相成,极为有效的弥补了“预备仓”管理体系中比较弱的“监察”一项,地方官吏当然也就不敢再徇私枉法、作奸犯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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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富贵人家示意画像插图

明英宗朱祁镇扩大粮食来源

与此同时,明英宗还曾下诏要求“凡丁多田广及富贵良善之家,情愿出谷粟于官以备赈贷者,悉与收受”,然后会相应的给其名义上的官职品级。——《明英宗实录·卷六九》

这还不算完,于正统五年(1441年)同年十一月,明英宗又下达了“命法司问罪囚俱纳米赎罪”,以及“民间所负官马当征者,暂令视马直入粟,以备赈济”的诏书。——《明英宗实录·卷六九》

显然是改变了以往单凭明朝廷出“钱”购买粮食补充预备仓的局面,对“预备仓”的粮食来源途径进行了扩充,给其又加上了一条“捐纳”之项。

可能很多人会疑惑,既然已经对“预备仓”的管理体系进行了整顿和改革,那么循环体系不就相当于恢复了吗,又何必再多此一举,再增加“捐纳”选项呢?难道明朝廷还想借此实现“创收”的目的?

其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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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民示意画像插图

因为从明英宗执政时期的第一年开始,也就是宣德十年(1435年),先是四月份,“畿南、山东、河南、淮安蝗”;继而到了五月,“浙江、苏、松荒田税粮减除二百七十七万余石

”,同样因天灾导致粮食减产;紧随其后的七月,山西又遭灾,明英宗又下令“免山西夏税之半”。——《明史·英宗前纪》

而且据《明史·英宗前纪》上的记载,截至正统六年(1442年),明朝几乎每年都会有一部分地区遭遇旱灾、水灾、或者是地震、蝗灾什么的。

如此高频的自然灾害,势必就会导致“灾民”数量的急速暴增,而明朝预备仓粮食不足的现象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且短缺数量极为庞大,光凭明朝自身出钱购买粮食显然不大够。

更何况明英宗还曾下诏“减光禄寺膳夫四千七百余人”,这也就意味着明朝的“财政体系”自身已经是略微有点捉襟见肘,又哪里还拿的出太多的“钱”去购买粮食补充“预备仓”。——《明史·英宗前纪》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明英宗已经意识到了“大明宝钞”所引起的“通货膨胀”的严重性,只不过当时的明朝并未形成完备的货币回收体系,所以明英宗还并未确定“通货膨胀”的问题到底是出在了哪个环节,所以只能尽可能的减少其印刷量。

故而,也就只能想办法扩大“预备仓”的粮食来源途径,使得明朝可以在实现救济百姓的目的同时,还能尽可能的减少“财政支出”。毕竟不管怎么说,“预备仓”终究还属于“赈贷”,固然不一定能完全收回,但相较于单纯的“赈济”,显然“赈贷”要好太多不是吗?


预备仓粮食不足?明英宗:改革管理疏漏,同时扩大粮食来源即可

明朝官员示意画像插图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不难发现,明英宗朱祁镇对明朝“预备仓”管理体系的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并取得一定成效,其原因就正是因为明英宗能够真正的抓住问题的根源,继而从根本上去着手解决“预备仓”粮食不足的问题。

一边严格整顿吏治,打击了明朝预备仓管理体系中积弊已久的官员贪腐问题。

另外一边又因粮食不足问题积弊已久,空缺太大,亦或者是“通货膨胀”的趋势已经显露,所以也就只能想方设法的将“预备仓”的粮食来源途径进行扩大,为预备仓循环体系的良性循环增加一份额外的保障。

从而让“预备仓”粮食不足的问题在正统年间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出了其救济灾民、造福百姓的作用,使得百姓不至于在遇到灾荒之时,因无米下锅而流离失所,甚至是对朝廷产生不满,继而揭竿而起,发动起义。

属实对明英宗维持社会秩序。安抚民心等方面都具有着极为积极的意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能起到巩固政权统一的作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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