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部分地區前來孫吳縣人員管理工作的補充通告

根據國家和省市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外來人員管理工作,經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由嫩江市、五大連池市前來我縣的人員,本人持身份證、出發地(鄉鎮、村屯、街道、社區)開具的進入孫吳縣前在當地居住14天以上的證明。進入孫吳縣後,由公路、鐵路卡點工作人員引導,統一到家豪賓館接受相關檢測。

二、其餘事項按照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2020年3月2日下發的《關於對部分地區前來我縣人員管理工作的通告》執行。


孫吳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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