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媽媽面前,我沒了選擇“愛好”的權利

小編寄語: 我們應該去“發現”孩子的愛好,還是去“培養”孩子的愛好?




在媽媽面前,我沒了選擇“愛好”的權利

⧉ 愛德華·馬奈《吹笛少年》,約作於1864—1866年

最近看到很多人用各式各樣的愛好賺錢:遊戲、插畫、刻章、摺紙……

看著別人把愛好變成能賺錢的特長,我忍不住在內心感慨。

小學時,因為我的母親,我放棄過很多愛好。

我不能看小說,只能看作文書。

我不能看繪畫書,只能看課本和習題集。

我不能和朋友們下游戲棋,因為我的母親認為“玩物喪志”。

我小學時,她就把我的遊戲棋、玩具、漫畫書都扔了。

她剝奪我除學習外的一切興趣。

我被她關在家裡,要求做題,被逼著上各種補習班,沒有時間出去和小夥伴耍。

我漸漸失去了與人交際的能力,失去了鍛鍊情商的機會,變成一個不善言辭的人。

當然,她也給予我“愛好”,強加的“愛好”。

在我二年級暑假裡的某天早上,她突然拉起還在睡覺的我,帶著我去報了個電子琴班。

從此,我開始了被迫練琴的日子。

我不喜歡電子琴。在此之前,我甚至沒有聽過電子琴音樂,不知道電子琴是何物。

突然就被要求每天練琴,佔用了我大量的休息時間。在父母嚴厲的目光和教鞭下,我沒有一絲喘息的機會。

對他們來說,培養“愛好”的目的在於展示,在於攀比。

我性格內向,她逼著我上臺表演電子琴時我很痛苦。

也許你覺得有這樣的機會難得,要珍惜,但其實並不是你想的那樣。

她只給我報了那一期的少兒電子琴班,第二期便不再續費了。

她只是想讓我比別的孩子多一個才藝,能展示給大家看。

再比如,我喜歡畫畫,從小就喜歡。

學前班時,她給我報了繪畫班,我很開心。

但學了一期後,我被帶去參加繪畫比賽。

當時我對比賽很恐懼。我不想去,到了賽場門口也不願意進去。

之後,我的繪畫課便被她停了,我再也沒能得到上繪畫班的機會。

即便我後來向她要求過,也依然被拒絕。

她說:“你不願意參加比賽,那你學了幹什麼?”

而現在,她開始抱怨我為什麼不多出去和別人交際,交友不廣。


在媽媽面前,我沒了選擇“愛好”的權利

⧉ 愛德華·馬奈《吹泡泡的男孩》,作於1869年

現在的我,已經習慣待在家裡。我的愛好不廣,也限制了我的交際圈。

我的幸福感指數很低,經常質疑自我,質疑人生的意義。

這些感覺,我母親當然是體會不到的。

她總是用別人的眼光來看待自己的家庭,同時,也總是用別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的孩子。

她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遇到這種問題,我們和父母爭論是沒有意義的。

我有時會想:

擁有興趣愛好有什麼錯呢?

為什麼興趣愛好要分個高等低等?

為什麼要去跟別人對比呢?

所謂的愛好,唯一的標準難道不應該是自己喜歡就好?

現在,我想我已經找到答案。

自己的愛好,自己喜歡就好,自己堅持就好。我已經不再是父母能管束的年齡,只希望一切為時未晚。

我相信,像我這種情況,在很多中式家庭中都有。家長不允許孩子擁有偏離父母期待的的愛好。孩子們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哪怕這個愛好並不費錢。

當家長的掌控和孩子的興趣發生衝突,問題就出現了。

作為這種問題的受害者,我想向天下的父母們呼籲一句:請尊重孩子的意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