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短暫的生命》中兩種不同的女性

我死的時候只有11歲

這是電影開頭一個小女孩的獨白。

淺析《短暫的生命》中兩種不同的女性

2009年3月19日上映的電影《短暫的生命》,是由羅守耀監製並指導,並與向華強共同出品的一部港臺電影,豆瓣評分6.2分。

這部電影是需要有一定的承受力的人才能看完,“ 弒兒+強姦”充斥了整部電影,讓人有一種窒息感。我不喜歡這種題材的電影,它將太多的黑暗面展示在我的眼前,讓我感覺彷彿置身於一個不安全的世界中。

但這部電影中兩種截然不同的女性角色確讓我深思,一個獨立自強,一個無知愚昧,面對同樣的境地,卻有著兩種不同的選擇,所以命運也完全不同。

淺析《短暫的生命》中兩種不同的女性

電影梗概

李碧琦是一名年輕的母親,有一個11歲的女兒,一天她親手打死了自己的女兒,而她也因此鋃鐺入獄,對於罪行她供認不諱,但是她不承認自己知道情人強姦自己的女兒。

警務處助理處長王瑞芳突然降臨重案組,要求親自審問李碧琦,審訊過程中,她與另外三名手下采用了各種手續逼迫李碧琦承認自己默認情人長期強姦自己的女兒。

整部電影角色簡單,場景簡單,故事簡單。在最後謎底揭曉前,讓人不解的只有兩點:

  1. 第一,為什麼李碧琦不承認自己一直默認女兒遭受凌辱?
  2. 第二,為什麼手握重權的王瑞芳會親自審問如此一件案情明瞭的犯罪?為什麼她一定要李碧琦承認自己知道事實?

而這原因只有一個,李碧琦和王瑞芳有著同樣的經歷,只不過兩個人選擇了不同的路徑

,同樣,她們也是兩者不同女性的代表。

淺析《短暫的生命》中兩種不同的女性

李碧琦:無知,愚昧,依賴於男人,所以她保護不了女兒,還成了殺死女兒的兇手

李碧琦在審訊中受盡凌辱也沒有承認自己默認女兒長期受欺壓的事實,她真的不知道嗎?電影中的事實早就揭露她一直都知道,當看到女兒床上的汙穢時她知道;當她看到女兒一次性穿了9條內褲時她知道;當晚上她聽到情人起床,然後女兒床一直在擺動的時候,她也知道。

而她明明知道卻不制止的原因,是源於她的愚昧無知

愚昧無知是惡魔,她讓李碧琦從小就有了錯誤觀念,長大後甚至把這種錯誤觀念帶給了女兒,這才有了一個11歲的生命就此凋謝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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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琦自小受到父親的欺辱,她的觀念是“被父親欺辱好比被外面的男人欺辱”,這種觀念伴隨了她一生,連她的女兒也說著同樣的話,可見這種愚昧帶來的後果有多麼慘烈。

當王瑞芳問李碧琦為什麼不去找社工時,李碧琦說“社工是什麼?不知道”,這是多麼的無知,連常識在李碧琦這裡都需要別人告訴她。

李碧琦是一種懦弱女性的代表,面對欺壓,不知道反抗,也不懂得反抗,只會默默的承受。而這種女性通常都是悲劇的,因為你越不反抗,別人欺壓的就會越厲害,惡性循環,最後只能悲劇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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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芳:獨立,自主,不依賴男人,所以,她保護了自己的女兒

王瑞芳,有學識,有事業,位高權重。她也有一個女兒,而她的女兒也差點被自己的父親欺負,所幸的是她正好趕回去了,所以女兒免於劫難。而與李碧琦不同的是,她直接將自己的丈夫送進了監獄。因為,她知道,如果任由其發展,她可能保護不了女兒。

王瑞芳和李碧琦在面對女兒被欺壓的事實,兩者採用了不同的方法。一個裝聾作啞,一個毅然反抗,而她們的女兒也有了兩個不同的結局,一個受盡凌辱,最後還被母親打死,一個依然健健康康、快快樂樂的在母親的呵護下長大。

王瑞芳是一種自立自強女性的代表,面對欺壓,不姑息,懂得反抗,也知道如何反抗,這種女性通常自己會讓自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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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一開始我們沒得選擇,可是最後的選擇權卻在自己

李碧琦的悲劇,不完全是她自己造成的,她的原生家庭造就了她的部分悲劇,這是她不能選擇的。很多事我們可以選擇, 可是出生卻是註定的。但是李碧琦的另一部分悲劇卻是她自己造成的,她過於依賴男人,沒有自主性,也沒有作為一名母親的資格。

其實李碧琦在離開原生家庭後是可以選擇的,也許會過的很苦,但是總比一直被別人欺壓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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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芳從一開始就擁有良好的教養,這得益於她的家庭,但是後期的成功也得益於她自己的努力。讓她丈夫得到應有的懲罰,這是她的選擇,而也有很多人選擇的是隱忍不發。

無奈每個人都有,可是是否屈服於它卻在於我們自己的選擇。在 這部電影中,李碧琦和王瑞芳這兩種角色在現實中都有,但是我更喜歡如王瑞芳的人能多一些,這樣罪惡會少一點,這個社會也會明亮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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