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最新《煤礦習慣性違章手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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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1、公共習慣性違章

2、採煤專業習慣性違章

3、掘進專業習慣性違章

4、機電專業習慣性違章

5、運輸專業習慣性違章

6、“一通三防”專業習慣性違章

7、探放水專業習慣性違章

公共習慣性違章

1、上班遲到、班前會上睡覺。

2、酒後入井。

3、穿化纖衣服下井。

4、攜帶菸草、明火入井。

5、下井人員攜帶手機或其它電子物品。

6、不執行入井檢身制度。

7、工作服衣袖不繫扣,頭燈、自救器斜背在肩上。

8、戴安全帽不繫帶,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井下作業地點休息時取下安全帽當坐墊。

9、井下作業時,私自拆卸礦燈自救器。

10、不遵守乘車侯車、架空乘人車制度,互相嬉戲打鬧,故意上下左右擺動,攜帶超長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車。

11、多人拖、拉一個猴車,搶佔猴車,或用猴車拖、運超重工具或設備。

12、不遵守侯車制度,在大巷兩幫侯車。

13、人車未停穩上下車,從非行人側上下車。

14、上下人車,不走人行道,從車輛連接處穿過。

15、違規走大巷。

16、扒、蹬、跳車。

17、乘坐人車時不排隊或插隊。

18、乘坐人車時,不關車門或互相嬉戲打鬧。

19、乘車時橫七豎八亂躺,或將身體、攜帶物件伸出車外。

20、乘坐電機車機頭。

21、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隊。

22、在井下巷道行走時,走道心。

23、無證上崗或持過期證上崗。

24、睡崗、脫崗、空崗。

25、跨轉載機、皮帶機,不走行人過橋。

26、敲幫問頂不使用專用工具。

27、用過的棉紗、布頭不用鐵通盛裝,亂扔亂放。

28、人為損壞材料、設施,或將材料亂扔亂放。

29、不現場交接班。

30、早出井、等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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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煤專業習慣性違章行為

31、不使用乳化液自動配液裝置。

32、乳化液泵站長流水。

33、乳化液配比濃度不達標。

34、加設乳化液後不使用折射儀檢測配比濃度。

35、人員進入採空區作業。

36、不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7、有傘簷不處理而繼續施工。

38、安全出口不符合規程規定,繼續組織生產。

39、液壓單體支柱鑽底量超過規定時,不及時穿靴。

40、單體支護不規範,不垂直頂板。

41、兩巷超前段支護數量不夠或不採用防倒措施。

42、超前柱未連接或連接不合格。

43、液壓支架端面距、錯差超過規定。

44、支架不接頂,初撐力不達標。

45、採煤機開機不開水,停機不停水。

46、採煤機開機時帶負荷。

47、採煤機開機時不發警報,停機時不閉鎖。

48、採煤機停機時滾筒不落地。

49、採煤機開機前不巡視採煤機周圍,未確認機組轉動範圍內有無人員及障礙物就開機。

50、採煤機內外噴霧不能正常使用,繼續割煤。

51、採煤機不掛瓦斯檢測儀。

52、割煤時採煤機前方支架伸縮梁或護幫板未收回或收回不及時。

53、跟機拉架時,架前、架間、支架附近有人作業,盲目拉架。

54、採煤機割煤時留頂底煤或割頂底板。

55、採煤機割煤時頂底板割不平或出現臺階。

56、端頭割煤時,工作面和順槽頂、底板過渡段未割平緩、不銜接。

57、採煤機割煤後拉架跟不上,護幫板打不到位。

58、採煤機停機後,手把不打到零位,不切斷電源。

59、移架、頂溜後,支架手把不及時回位。

60、移架過程中不開架間噴霧。

61、移架後不升緊支架。

62、推溜時刮板鏈彎曲度過大,溜子推移步距不一致。

63、推移工作面輸送機時,該區段煤壁側有人作業。

64、拉移運輸機頭時,不用液壓缸,而用單體柱頂移。

65、兩端頭提前移切頂密集和回梁回柱。

66、人員用手直接清理電纜夾中間的煤塊。

67、人員進入機道或跨越運轉設備時,不停機閉鎖。

68、轉載機、皮帶機、輸送機不報警。

69、轉載機、皮帶機、輸送機司機在設備運行狀態下處理堆煤和浮煤。

70、輸送機、轉載機搭接不合理,造成拉回煤。

71、拖移轉載機時,施工人員站在危險範圍內。

72、輸送機運行時,人員站在煤幫處聯網。

73、輸送機出現卡矸、卡大塊煤時,不及時停機處理。

74、機頭機尾維護時,運輸機、轉載機等設備不停機閉鎖。

75、輸送機機尾無防護板,轉載機未封閉。

76、停機檢修時,不閉鎖運輸機,不斷開隔離開關及離合器。

77、切鏈時,不使用緊鏈器。

78、溜子運行中處理漂鏈。

79、注油時,不使用過濾器。

80、檢修系統管路時,不停泵。

81、更換支架液管後,U型銷子插不到位或使用單腿銷、異形銷。

82、更換液壓原件時未釋放管內壓力或釋放方法不正確。

83、檢修支架時未關閉截止閥或未洩壓。

84、更換截齒不閉鎖採煤機。

85、人員登上滾筒跟換截齒。

86、液管跑、冒、滴、漏不處理。

掘進專業習慣性違章行為

87、打眼、架棚及維修巷道時單人作業的。

88、人員進入空頂作業。

89、用風鑽打眼時,鑽桿前方或兩側有人員作業。

90、騎在風鑽上打眼。

91、幹打眼。

92、戴手套扶鑽桿。

93、打眼、裝藥平行作業。

94、炮眼數量、周邊眼間距與規程不符。

95、不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96、放炮前後,不灑水衝塵。

97、炮眼封泥長度不夠或使用炭塊、煤粉做炮眼封泥。

98、放炮警戒距離不夠或不使用警戒繩。

99、使用高壓液衝炮眼處理瞎跑。

100、火藥箱內有火藥不上鎖。

101、裝藥不使用專用炮棍。

102、利用殘眼裝藥放炮。

103、放炮時不對工作面設備、電纜採取保護措施。

104、坐在炸藥、雷管箱上。

105、工作面迎頭排水不及時,造成積水。

106、頂板淋水不搭設防雨棚,造成電器設備浸水。

107、巷道貫通時不按規定加強支護。

108、綜掘機開機前不發警報,未確認兩側及前方人員是否撤離。

109、綜掘機照明燈不亮。

110、綜掘機司機開機時未及時開啟噴霧,並佩戴防塵口罩。

111、綜掘機機身不掛瓦斯報警儀。

112、開機掘進時不及時開啟除塵風機。

113、綜掘機除塵風機不能使用,不及時處理繼續組織生產。

114、綜掘機割到頂、底板產生火花。

115、綜掘機司機不按規定切割程序割煤,超欠、挖嚴重。

116、人員站在綜掘機上,擺動綜掘機。

117、割煤時,綜掘機司機將身體的部位伸出操作檯。

118、綜掘機停機後不使用停機閉鎖按鈕。

119、綜掘機停機時,截割頭不落地,不上防護罩。

120、綜掘機在不閉鎖狀態換截齒。

121、綜掘機停機後,不斷開電源,隔離手把不打到零位。

122、交接班時綜掘機不停機,切割頭不落地。

123、綜掘機割煤後退機達不到規定距離。

124、機掘工作面割完煤後不進行敲幫問頂,直接進入工作面作業。

125、掘進過程中,不按作業規程施工,超控頂作業。

126、留有傘簷,不及時處理。

127、工作面出煤不徹底的情況下,打頂部錨杆、錨索,致使錨索機未能立直,錨杆角度不正確。

128、掘進巷道頂、幫錨杆同時打注或先打幫錨杆後打頂錨杆等跨工序作業。

129、不及時移前探梁。

130、未及時緊固錨杆。

131、少使用錨固劑降低支護質量。

132、錨杆打設間排距超過規程規定範圍。

133、錨杆不及時緊跟工作面,超循環作業。

134、未按規程規定進行聯網。

135、私自鋸錨杆、錨索,降低支護質量。

136、錨索不及時漲拉。

137、缺錨杆、錨索不及時補打。

138、不合格及失效錨杆不及時補打。

139、耙鬥機無支撐腿子或安設不牢固繼續使用。

140、耙鬥機護網不全、鋼絲繩不完好的情況下開機作業。

141、開機前未確認耙鬥機周圍人員是否撤離。

142、耙鬥機司機開機時未及時開啟噴霧。

143、耙鬥機運行過程中人員出入工作面。

144、耙鬥機鋼絲繩有磨損斷股仍繼續使用。

145、耙鬥機停機後,開關不閉鎖。

146、耙鬥不使用楔形銷子。

147、耙鬥機導向滑輪掛在支護作用的錨杆、錨索、棚樑上。

148、工作面拌料時,不按照比例數據拌料。

149、噴射砼前不沖洗受噴面或沖洗不乾淨。

150、巷道支護不達標,就進行噴漿。

151、噴漿做為臨時支護時,噴漿厚度小於設計要求。

152、噴漿時要求一人噴漿一人用礦燈照射幫、頂。

153、噴漿時不戴防塵口罩。

154、噴漿時不使用淨化水幕。

155、噴漿不開噴霧。

156、噴漿料管堵塞後,處理噴漿料管時噴頭對人。

157、初噴厚度不夠。

158、噴漿厚度不夠,一次成巷不達標準。

159、架棚支護接頂不實、鬆動。

160、架棚出現前仰、後翻、順肩、射箭不及時處理。

161、開皮帶不打信號,開動設備時不進行點動。

162、皮帶、溜子司機躺、臥、。

163、溜子地錨鬆動繼續開機。

164、皮帶、溜子運行期間,人員不走過橋跨皮帶、溜子。

165、水煤上皮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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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專業習慣性違章

166、一人開多部設備。

167、不發信號或信號不清晰就隨意停開皮帶、溜子等設備。

168、機電設備不按規定注油,注油時不用注油器。

169、用鐵絲代替專用銷子。

170、帶電挪移電氣設備。

171、不按規定試驗各種保護裝置。

172、接地板連接處用普通螺栓代替鍍鋅螺栓。

173、高壓作業時,不使用絕緣用具。

174、不執行停送電制度,強行送電。

175、檢修設備時開關不打到零位、不閉鎖。

176、設備檢修時,不掛接地線。

177、檢修機電設備時,不執行停電掛牌,而約定時間或傳話送電。

178、檢修電氣設備時,不使用瓦斯檢測儀測瓦斯。

179、檢修電氣設備不驗電放電。

180、打開接線腔、設備防爆蓋試送電。

181、電氣設備檢修、拆、接火單獨操作。

182、拆卸開關時,隨意切割電纜。

183、通信、信號電纜與高壓電纜混掛在一起。

184、用鐵絲吊掛電纜。

185、帶電掛電纜。

186、用銅、鋁、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187、機電設備甩保護。

188、機電設備保護不靈敏繼續運行。

189、機電設備失爆不處理。

190、電機啟動不起來時,把開關整定值調大。

191、人員在電纜、電氣設備上坐,臥。

192、井下帶電電纜盤圈存放(採煤機或機組拖曳電纜除外);

193、非專職電氣人員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194、電氣設備出現故障,強行試開停。

195、疏通煤倉口時,不繫安全帶。

196、設備連接處的連接螺栓鬆動不及時緊固繼續使用。

197、皮帶跑偏不處理,別木柱或直託輥運行。

198、皮帶機尾無防護欄。

199、更換託輥不停皮帶。

200、處理擋煤皮、擋煤板、清掃器不停皮帶

201、皮帶運行過程中清理皮帶機尾或底皮帶下的浮煤、堆煤。

202、使用非專用皮帶運送物料,或無措施用皮帶運輸物料。

203、做皮帶接頭不松跑車,用倒鏈強行合口。

204、起吊設備使用不完好的吊具。

205、起吊設備不使用專用吊環,而掛在永久支護作用的錨杆 錨索或棚樑上。

206、起吊大鏈連接環未上螺栓。

207、起吊設備選用的手動葫蘆載荷能力小於所吊設備重量。

208、起吊重物捆綁不牢固,重心偏移繼續起吊。

209、起吊重物時,人員在重物下方或吊臂下方或重物運行前方停留。

210、抬重型設備使用不匹配的鐵絲捆綁。

211、電、氧焊前未對作業區域灑水,並配備滅火器、灑水軟管。

212、電、氧焊時未使用不燃性材料承接火星。

213、電、氧焊完畢未及時清理現場並再次灑水,未按要求留人看守。

214、氧焊作業時,氧氣、乙炔瓶放置安全距離不夠。

運輸專業習慣性違章行為

215、絞車司機單手操作閘把,或一手操作,一手拔繩。

216、絞車司機在絞車岀繩方向與軌道中線不一致時,用破板撥繩。

217、斜坡行走時,不走人行道,在巷道中間行走。

218、違犯“行車不行人”規定,巷道有人行走時開絞車。

219、提升運輸時用擺燈或喊話做信號。

220、斜坡提放車時不按規定掛保險繩。

221、斜坡不帶電放車。

222、斜坡“一坡三檔”不全。

223、斜巷運輸時,鋼絲繩打結拉車。

224、斜坡提放車後不能及時關閉阻車設施。

225、在運輸作業時,由於抓車器靈敏可靠,放車速度較快,抓車器容易起作用;或人為卡住抓車器,阻止常規動作。

226、拉系列車不及時打好阻車設施。

227、絞車運行期間,人員跨越鋼絲繩。

228、絞車鋼絲繩插接長度不符合規定繼續使用。

229、鉤頭雞心環和繩卡不完好、不齊全拉車。

230、絞車護繩板沒有或未固定可靠拉車。

231、絞車閘皮無拉桿用鐵絲代替。

232、絞車地錨鬆動不及時處理。

233、絞車餘繩不夠。

234、絞車纏繩混亂。

235、使用絞車運送物料拐彎時不使用導向輪。

236、拉車數量超規定。

237、掛車不用專用銷。

238、站在礦車側面推車。

239、車輛停放不設阻。

240、拉放車物料捆綁不牢。

241、運輸超寬、超高、超長、超重物料不用硬連接。

242、野蠻卸車或利用慣性卸車。

243、在巷道卸車時,用木楔阻車,不使用“雙軌固定阻車器和工字鋼、鋼軌制作的阻車器。

244、用破板等物料作為臨時擋車器,不使用“雙軌固定阻車器”和工字鋼、鋼軌制作的阻車器。

245、拉人車運送人員時,超員乘坐。

246、大巷作業不穿反光背心。

247、井下電氣設備停電時未按要求從低壓到高壓逐級停電,越級停電。

248、信號使用不按規定,人工喊號。

249、車未停穩就摘鉤頭,蹬車摘掛鉤。

250、一次推多輛礦車。

251、調向滑輪受力方向內側有人。

252、人力推車間距保持不夠。

253、大巷用鋼絲繩套代替三環鏈連接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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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專業習慣性違章

254、區隊長、技術隊長、班長下井不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儀。

255、瓦檢員不在規定地點交接班。

256、瓦檢員一人多面。

257、瓦檢員不隨身攜帶瓦斯檢測探杆。

258、瓦檢員不按規定清洗氣室或不在規定地點對零。

259、瓦檢員不按循環圖表檢查瓦斯。

260、瓦檢員漏檢,不認真填寫牌板,不及時填寫瓦斯檢查圖表。

261、對高冒出瓦斯區域,瓦斯檢查有少檢漏檢現象。

262、瓦斯超限,瓦檢員現場未嚴格按規定製止隊組作業。

263、瓦檢員不在工作面瓦斯較大區域檢查,卻在進風區域、風流較小地點蹲坐。

264、瓦檢員不按規定執行巡檢制度。

265、瓦檢員班評估不按規定程序操作,存在應付、不認真、弄虛作假行為。

266、瓦斯檢查牌板距迎頭距超過規定。

267、擅自進入不通風巷道或無措施進入盲巷。

268、風筒距工作面超過規定。

269、風筒有破口、接口不嚴未及時處理。

270、風筒不按標準吊掛。

271、風筒穿過風門時不使用皮帶襯墊保護。

272、風筒工站在用鐵絲吊掛的風水管上接風筒。

273、風筒工接續風筒時在沒有支護的情況下不敲幫問頂。

274、風筒拐彎時沒有用專用骨架風筒。

275、風水管、電纜、支架等擠壓風筒不及時處理。

276、從成束電雷管中生拉硬拽單個雷管。

277、擅自剪用雷管腳線造成雷管報廢。

278、放炮時炮線長度不夠。

279、炮線有破口不及時處理。

280、炮線不能有破口。

281、炮線吊掛不避開導體。

282、火藥亂扔亂放。

283、放炮員工作面放炮連線時不隨身攜帶發爆器。

284、在工作面做引藥。

285、作引藥不使用竹籤。

286、在機電設備、導電體附近、人員集中地方裝配引藥。

287、注水針不能使用。

288、不按規定使用水炮泥。

289、一次裝藥分次起爆的。

290、放炮母線不及時收起,不短接。

291、剩餘炸藥、雷管不退回火藥庫。

292、火工品臺賬塗改。

293、風門、閉牆工程質量低劣,漏風嚴重。

294、風門連鎖裝置失效不及時維修。

295、同時開啟兩道風門。

296、用礦車撞開風門。

297、斷開風門自動關閉裝置。

298、風門門牆上的電纜孔、管子孔未及時用黃泥封堵。

299、風門前後有雜物。

300、通過風門運輸時,將一道風門打開後固定,另一道風門處無人看護,有人通過時強行開啟風門,造成風流短路。

301、電纜、風水管從密閉區或風門上留設的風量調節孔穿過。

302、拆除與構築通風設施等遺留雜物未現場清理乾淨。

303、迴風橫川隨意堆放雜物。

304、在缺氧的密閉前逗留。

305、掛隔爆袋時站立在皮帶上。

306、隔爆水袋破損、水量不足未及時更換、加水。

307、瓦斯傳感器不按規定位置懸掛,吊掛不標準,

308、私自甩掉瓦斯傳感器或胡亂調瓦斯傳感器顯示數據。

309、不使用梯子,站在皮帶或設備上安裝吊掛監控儀器(傳感器)。

310、在迴風巷亂行走。

311、大巷作業不設警燈。

312、不按規定灑水滅塵。

313、沖洗巷道內煤塵時直接用水沖洗電氣設備。

314、巷道沖洗後不簽字。

316、皮帶機頭無灑水軟管或灑水軟管長度不達規定。

317、不按規定使用淨化水幕。

318、更換風管、供水管路時將管口面向人。

319、風電、瓦斯電閉鎖失靈。

320、不按規定進行風機切換實驗。

321、非專職人員開停局部通風機。

322、風機停風不撤走人員。

323、私自打開密閉。

324、拆除密閉時不按規定由上向下拆除。

325、安裝整吊瓦斯抽放管路時,站在風水管上作業。

326、抽放隊巡視員不按規定填寫瓦斯抽放牌板。

327、封堵鑽孔不及時。

328、鑽機固定不牢固。

329、鑽機運行不平穩。

330、鑽桿鑽進時出現卡鑽。

331、封孔質量不高,出現漏氣。

332、沒有及時安裝注水設施。

333、不按規定進行煤層注水或煤體注水不合格。

334、在砌築通風設施的時候未剪除兩幫及頂部支護金屬網。

335、在砌築超過2米的通風設施時不搭腳手架,不繫安全帶。

336、工作面計劃內停風不及時通知監控中心。

337、新安裝或拆除監控設備不及時填寫清單。

338、拆除監控設備電源不通知監控中心。

339、消防器材配備不符合規定或使用過期消防器材。

340、水倉無防護欄或警示標誌。

探放水習慣性違章

341、探放水工持證上崗。

342、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343、清理好巷道,挖好排水溝。配備與探放水適應的排水設備。

344、打鑽地點或其附近要安設專用電話,人員撤離通道要保持暢通。

345、現場要有鑽孔的方位、傾角、深度和鑽孔數量圖。

346、鑽工袖口要扣緊、紮好,以免操作時袖口殘繞在鑽桿上。

347、操作鑽桿時不能戴手套。

轉自煤礦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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