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协会公布重点举报事项;网联协调成员机构防范新欺诈

清算协会公布重点举报事项;网联协调成员机构防范新欺诈

一、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重点举报事项


3月9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关于2020年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的公告称,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当前支付结算市场发展情况和自律管理要求,协会确定了2020年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


清算协会公布重点举报事项;网联协调成员机构防范新欺诈


根据公告,重点举报事项主要包括8项,包括:


1.无证经营支付清算业务行为;

2.为赌博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

3.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行为;

4.违反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行为;

5.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行为;

6.扰乱支付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7.支付敏感信息泄露、参与伪卡欺诈等行为;

8.非法改装、恶意篡改终端信息等行为。


协会称,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协会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早在2016年4月,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则作为举报奖励的实施主体,具体工作包括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奖励等。


根据举报事项的违法违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举报人所提供线索和证据对举报事项查处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综合评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一般违法违规事项举报奖励标准为200-2000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举报奖励标准为500-10000元。


二、网联协同成员单位积极防范新型欺诈


3月9日从网联方面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众对口罩等防护产品的需求量猛增,但网联通过风控数据监测分析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迫切的自我防护需求,借机实施欺诈活动。据警方消息,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名义炮制新型网络诈骗“套路”,实施诈骗活动,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


据介绍,疫情相关诈骗及欺诈案件主要有四种类型。


一是诱导购物诈骗。不法分子谎称可代购或囤有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消费者付费购买后,不法分子以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将受害人“拉黑”,骗取钱财。


二是不良商家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购买后不发货、不退款,长期占用消费者资金或售卖不合格产品,欺诈消费者。


三是假冒捐款诈骗。不法分子以慈善机构的名义,向消费者发送防控疫情“献爱心”的虚假信息,或搭建虚假官方网站、小程序等,利用群众的同情心骗取捐款。


四是冒充快递公司或客服退款诈骗。诈骗分子利用疫情期间部分快递滞留的情况,以退货赔款为名,诱导消费者按照指示操作“退款”,实则是在引诱消费者输入验证码、套取个人信息,骗取账户资金。


对此,网联开展以数据为基础的建模分析工作,开展风险监测,协助成员单位加强风险交易识别及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发现风险商户后,网联通过与成员单位的风险交易协查机制,及时发送风险提示,预警可疑交易,提示收单机构加强对可疑商户的风险调查和监测,并及时对存在欺诈行为的商户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网联提示收单机构警惕疫情期间交易异常的商户,及时排查风险交易,认真识别商户身份及经营资质,保护消费者资金安全。同时,呼吁成员单位向网联提供涉及电信诈骗等非法交易线索,多方联动、共同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活动,保障支付业务合规稳健发展。


网联也提醒消费者,购买防疫用品应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个人的兜售行为;商家存在欺诈等行为的,拨打12315投诉。爱心捐助也要认准正规捐赠渠道,医疗、交通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要求提供银行卡号信息,更不会索要钱款。如果接到商品质量有问题或快递丢件的电话,都要立即挂断,自行联系购物网站平台或快递公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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