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码”被告人跨越千里视频开庭

浙江检察网衢州讯 疫情当前,当“黄码”被告人遇上庭审,该如何是好?为确保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庭审顺利进行,3月6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使用手机视频远程出庭,对一起运输伪劣卷烟案件支持公诉。“黄码”被告人郭某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2万元。

郭某是一名广东籍男子。在这起运输假烟案中,他负责联系假冒伪劣卷烟烟源、传递货运消息,再由其同伙魏某实施具体运输,从中赚取高额的运输费。2019年1月,一货车假烟从广东省中山市运往江苏苏州,在途径杭金衢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查获。当场查扣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5147条,市场零售价格共计人民币290万余,涉及中华、玉溪、芙蓉王等14个品牌。司机魏某被当场抓获,警方顺藤摸瓜查到了为其传递货运消息的郭某。同年4月,郭某被衢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逮捕,同年12月,取保候审后回到广东。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郭某的居住地广东省中山市为疫情较严重地区。按照浙江健康码认定标准,被告人郭某为黄码人员。

疫情防控当前,为确保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诉人、法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期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次手机视频远程庭审,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消除了人员聚集引起出庭人员病毒感染的风险,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庭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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