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上學期間懷孕,輔導員和學校有責任嗎?

善解人意的


年滿18歲就是成年人了,就有資格為自己的行為付法律責任了,顯然,大學是受高等教育的地方,談戀愛是青春期的美好之一,但孕出了結果,肯定是女孩和男朋友之間在錯誤的地方,錯誤的時刻,做了錯誤的事。抓緊時間善後: 一:若倆孩子真心相愛,可以申請先結婚(不影響學業),女孩兒生育期間可請假可先休學。二: 悄悄靜靜採取護女孩周全的措施(讓男生負責執行。)三:對男女生的身心安全健康輔導要跟上。四:若孩子不是輔導員的等等,請讓孩子們自己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並且吸取經驗教訓。無其它之說,因為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法律責任。別到最後千踏糊塗,反而毀了孩子。最後願此事得到理性的順利的處理。(有了問題,出了事要解決問題,解決事。千萬不可以製造出更大的事,於事無補,因為男女孩子都年滿18歲了。)



紫緣方舟


沒這個責任。只能說需要給大學生經常做點思想工作,但是至於自己怎麼選擇還是自己的事情。

我有個朋友大二十一回去結婚生孩子了,然後照樣讀完大學。後來具體不知道如何了,但是這就是一個人自己選擇的人生!

不犯法啥事都可以理解的!


外貿丹尼


我是專家,我為您答疑解惑:在上課期間發生性關係導致懷孕,輔導員和學校有責任;放學後發生性關係導致懷孕,輔導員和學校無責任;在課間發生性關係導致懷孕,輔導員和學校各佔25%責任。


東邪靈


如果是輔導員的,輔導員肯定得負責任,如果是校長的,學校肯定得負責任。如果不是他倆的,學校能把她的那東西鎖起來?


橘子紅了李生


如果是輔導員乾的,那輔導員肯定有責任。

如果不是輔導員乾的,那輔導員呆一邊去,看什麼熱鬧,人家或欣喜若狂或哀傷悽悽的。

我聽同事講了一個笑話,古時候一個叫張扒的人要外出經商,怕嬌妻在家不正經偷漢。於是寫了個字條用膠帶貼於妻的那部位,字條上寫"張扒封"。果然張扒妻忍不住寂寞,撕了封條的一邊。張扒經商回來檢查字條,見字條寫的是″長八寸"。張扒活活被氣倒在地。

你想,貼封條都解決不了問題,何況輔導員還貼不了封條。你說他能承擔得了每位女生未來老公期望於學校輔導員的責任嗎!


楚天959


只要不是輔導員乾的就沒有責任,而且就算是輔導員乾的也不一定有責任!現實中學生和輔導員、導師、老師談戀愛最後結婚的也不少!

說句難聽話,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就是大學本科也都18歲以上都是成年人了,大三大四都到結婚年齡了,現在大學裡結婚了生孩子的都有。所以大學談戀愛懷孕只能說談安全措施沒有做好,如果兩個人感情穩定,兩家人也覺得合適直接定親領證也不是不可以。如果遇到了不敢承擔的渣男果斷拿掉,大學畢業工作去了社會也沒幾個人會知道曾經懷孕這檔子事兒,不會影響以後的婚戀。

我自己的例子,我愛人就是研究生一年級下學期懷孕的,當時我們雖然還沒打算要結婚但是感情穩定都是真心愛對方,所以就雙方家長見面直接領證了,研二大寶就出生了。

懷孕之後愛人的研究生導師不但沒有批評,還很支持讓她把一些重要課程先學完,基本沒有耽誤正常畢業,準生證就是大學領的。現在研究生階段結婚生子很正常,很多導師都持支持態度的。


兔波波


下面這幾種情況輔導、學校必須負責:

1、肚子是輔導搞大的,負全責。

2、肚子是被學校任課教師搞大的負全責。

3、肚子被系主任搞大的負雙倍責任。

4、肚子被校長搞大的負十倍責任,並負責女大學生校內安排工作(校辦主任或助理校長),免試碩博連讀,國際期刊發表獨家署名論文十篇。

5、肚子被校長兒子弄大的全責。

6、肚子被系主任兒子弄大的半責。

7、在教室,在上課期間與同學操作失誤懷孕的半責。

8、在教室,不在上課期間與同學操作失誤懷孕的三分之一責。

9、在校外與同學操作失誤懷孕的無責。


紫色傳奇


把“大學”這個詞換成“賓館”,把“輔導員”換成“服務生”來問,你就知道有沒有責任。

在賓館住宿期間懷孕,賓館和負責這個房間的服務生有沒有責任?

大學生都已經是成人了,雖然大學期間並不倡導戀愛,更不倡導結婚生子,但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反對這件事情。

大學期間談戀愛,並且懷孕,那完全是你個人的責任,與人家輔導員和學校有何相干呢?

再說,懷孕這件事一定是在學校懷的孕嗎?在大學上學期間,所有的時間都是在校園之內嗎?有沒有節假日?有沒有禮拜天?有沒有自己離開校園的時間和空間?

即便是在學校內懷孕的,行為也是你自己的行為,而且是一個成人的行為,那麼這個空間又有何罪呢?

抑制不了激情與衝動,那是你自己抑制不了,輔導員又沒有煽動、鼓動,或者引導你去做這件事。學校更不可能倡導、鼓勵,或者給你開這門課程讓你去做這件事。

那麼,為什麼要將自己的錯誤和罪責追問到輔導員和學校身上呢?

大學期間自己把持不住,掌控不了自己,抑制不了衝動,結果搞得懷孕了,卻要將這種罪責推到學校和輔導員身上,這簡直是無稽之談。


教育探微


她要懷孕,據說把精子放在針管裡打進去也行。如果真的這樣,她在被窩裡就可以操作。難不成學校必須給她上個鎖?或是在私密處縫上和密碼鎖拉鍊?或是有人專門劈開腿盯著她?她會願意嗎?法律允許嗎?她父母不氣瘋了嗎?所以說,說話要靠槽道,別雲山霧罩胡說八道!只要不是兒童,不是精神病患者,思維正常的公民,就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並承擔後果!不然,她和別人刺激夠了,還要甩鍋給老師?老師該你的?


秋色正傑


只有通過生物檢測,才能確定輔導員及校長等人是否有責任。成年人,學校沒有強迫的話,或者參與強迫的話,應該學校也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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