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企業,即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自然人企業,主要盛行於零售業、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服務業和家庭作坊等。
接下來說一下哪些適合個人獨資企業,通過註冊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徵收優惠政策來對個人所得稅進行籌劃。
第一種:個人薪金較高,勞動報酬非常可觀的人群
第二種:企業成本較高,有一個或者多個業務板塊
像以上這類的人群就可以通過註冊個人獨資企業來減少稅收上的壓力,在稅收園區註冊個人獨資企業,享受園區內的稅收優惠政策,核定行業利潤率10%,核定後個稅稅率在0.5-2.19,綜合稅率在5%以下。
不改變主體公司現在的經營範圍、經營地址的情況下,入駐園區享受核定徵收。 舉個例子說明個人獨資企業的節稅能力。
企業A的全部收入都需要開票。
年收入2千萬,成本在1千萬左右(人力成本為主),企業A的真實利潤近1000萬,其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是25%。
通過模式的調整,原來企業A一家獨享的一千萬利潤,被合理分割到各家小企業(即上述另設的個獨企業)中,而這些小企業有足夠的稅收優惠政策,自身的稅負率相對較低,所有在整體利潤不變的情況下,實現了總體稅負降低的效果。
具體方法:企業A年設立2家個人獨資B和C,與企業A分享1000萬利潤,假設企業A保留利潤為200萬,將剩餘800萬利潤轉移至個獨型B和C,B和C各自承擔400萬元且保留小規模納稅人資格。
B和C享受個人獨資核定徵收,主體企業 A和B、C共享這1000萬的利潤。主體公司A所承擔的企業所得稅25%,分紅稅20%,個人獨資企業B、C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核定徵收,綜合稅率在5%以下。
企業A企業所得稅:200*25%=50萬
企業A增值稅:200*6%=12萬
企業A附加稅:(200-50-12)*20%=27.6 萬
總稅負:27.6+12+50=9.6萬
個人獨資企業B、C
企業C的增值稅:400/1.03*3%=11.65萬;
附加稅:11.65*6%=0.7萬;
個人經營所得稅:400*10%*30%-40500=7.95萬;
總稅7.95+0.7+11.65=20.3萬元
同樣的個人企業B總稅也是20.3萬元,B和c的兩家的稅20.3*2=40.6萬元
通過利潤轉移,註冊個人獨資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無需法人到場,提供註冊地址,事前核定出核定通知書,辦理只需要郵寄法人財務的身份證原件,進行視頻驗證即。《公眾:核定徵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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