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父親向親戚借了五千元錢一直沒還,我該替父親還嗎?

韋福勝


如果你爺爺沒養育你爸,如果你爺爺沒有任何遺產,如果這筆錢不是用於家庭開支,如果你父親也不認可這比錢,你父親沒繼承你爺爺任何財產,包括你也沒繼承你父親的,那就不要還。反之,你就要還,有能力,還些利息,如條件不是很好,不還利息。

我家條件也不好。我爸以前打工,一個老闆欠了我爸1300塊,也是20幾年了,我爸當時在工地上做飯,300塊一月,差不多半年。最後那個老闆因為工錢要不到,工地又死了人,家屬要陪償沒錢,家屬揚言要整老闆家裡娃兒,老闆走頭無路也跳了樓。當時沒辦法了,兩條人命沒了,工人也找不到人結算工資了。

2012年了,老闆的老婆帶著40歲左右的兒子來我們村了,找出了當年的賬本,一個個結清。有的年紀大點的,已經過世,錢就結給後人了。也有人說“三十年錢蓋座樓房也只要兩三千,現在買打米機都不夠”。我爸是那種老實的老好人,人微言輕。但都站出來說“你不夠把我這錢拿去嘛”。

最後,老闆的老婆放聲大哭,拉著我老爸的手連聲道謝“對不住,幾十年了才來”。

現在想想,看那老太太和兒子的穿著也知道過的不是很好,幾十年了,人家還是來結清當年工資,其實,當年,他們也是受害人,老闆死了,家裡頂樑柱沒了,一個女人拉扯孩子長大,誰都沒想過會有這麼一天,心裡滿不是滋味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