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區法院敲響疫情防控期間“線下”庭審“第一錘”

3月9日上午,康巴什區法院審理了原告李某訴被告馬某、鄂爾多斯市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這是新冠疫情發生後康巴什區法院“線下”開庭審理的第一案。

康巴什區法院敲響疫情防控期間“線下”庭審“第一錘”

由於本案案情複雜,證據較多,雙方當事人爭議較大,為確保庭審質量,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康巴什區法院疫情防控期間線下庭審實施方案》,承辦法官就該案的基本情況向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進行了請示和彙報。書記員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準備開庭事項,提前電話詢問訴訟參與人在疫情期間的行動軌跡及身體狀況,並對其近14天的行動軌跡予以核實,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均提供了社區及相關部門提供的身體健康及行動軌跡情況證明。庭前,康巴什區法院對審判法庭進行了全面的消毒消殺,工作人員為訴訟參與人配齊一次性手套及防護口罩,由專人引導其消毒後進入法庭,並填寫了《疫情防控期間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承諾書》,有效確保疫情防控和審判工作有序開展。

在法官的組織下,庭審程序有條不紊的進行著,陳述事實和理由,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經過近三個小時的庭審,隨著法槌落下,原告李某某訴被告馬某某、鄂爾多斯市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順利結束。

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康巴什區法院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各級黨委和上級法院決策部署,堅持疫情防控與審判工作兩手抓,線上開庭為主,線下庭審為輔,切實做到審執工作不缺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缺席,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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