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把財產全給了小舅子,現在有病了,讓女兒拿一半醫藥費,女婿可以拒絕嗎?

書伴茶


簡單拋出這麼一個問題,便能簡單回答麼?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幾千年的人生感悟!

因為絕大多數的事,背後牽連甚廣,而且往往裹挾著陳年積怨,亂麻一團,沒有頭緒!

單純拋出這樣一個問題,初看很簡單,事情本身也並無複雜難斷之處!

之所以糾結而鬱悶難平,是因為這金錢扯著親情,牽著往事,每件事也都附帶著恩恩怨怨!

人非草木,草木年年可自然生髮!

人便不能以草木論,首先這十月懷胎,一朝分娩,這人生第一難,你怎麼計算?

總不能說自己是石頭裡蹦出來的,也如孫悟空一樣,落地便能行走跳躍!那是神話傳說!

父母對子女,負養育之責,也有養育之恩,大多對子女關愛有加,然而人不能獨存於世,社會資源有限,謀生不易而所得往往有限!

父母自然要分配有限的資源,這如何分配便成了一個千古難題!

父母為人公正者有,偏私者有,清廉剛正者有,貪心不足者有,兩袖清風者有,偷盜淫邪者有!

平均分配,似有不妥,按強弱加以平衡再分配,也有不妥!按重男輕女之心分配必然私心昭昭!

更有甚者,舉全家之力培養一名子女,必然要抉擇,對其他子女也似有虧欠之意,但又能如何呢!

如此種種,一生之中,會有成百上千次的經歷,每經一事,心中憤憤鬱郁之怨便深三分,這些難以化解的情緒都會深埋心底,每經一事便沉渣泛起!

當然,這也只是家庭內部的矛盾而已,步入社會之後,種種恩恩怨怨,勾心鬥角,爭名奪利之事更是錯綜複雜,來的也更酷烈一些!

面對各種事情,人的情緒總是不經意間便被勾起,所以遇事反應激烈,大多是自己心裡的道德規條受到了現實的挑戰!憤懣之情,觸到了引火之物!

捫心自問,有幾人能問心而無愧!

話說回來,僅按現有幾句簡單陳述,隱去了太多前情!所有的論斷都將存有先天的偏私!真假虛實難斷,避重就輕難辨!

所以只能默認前置條件!

岳父將財產給小舅子,按照老輩子的理,也無不妥!

難就難在不公二字,如果按老輩子的道理處置私人財產,反要按新社會的觀念來要求贍養,便有處事不公之嫌了!

當然,真要做決定,如何處理家事,便總不免要梳理陳年往事!

凡事都要擺在臺前方能有公論!

海面上的冰山自然因其巍峨壯觀而能撼動人心,但是隱於海面之下的山體才是無法觸及的根本!

家事,難斷!

親情,難斷!


牖客


其實這個事情是一件很典型的普遍存在的事情,尤其是農村,多數父母都會把家產就給兒子,女兒除了出嫁時給的那點嫁妝,別的是沒有份兒的。如果女兒去爭家產反而會被街坊鄰居戳著脊樑骨罵的。但是,繼承權被實際剝奪了,贍養的義務卻跑不掉。我身邊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老夫妻倆共有5個女兒,1個兒子。老爺子是個退休的小學校長,每個月有4000多元的退休金,老太太做了一輩子的家庭主婦,在農村老兩口生活還是不錯的,女兒都嫁人了,兒子也成家立業,也是一名老師,老人所有的財產都歸兒子所有,每月的退休金也交給兒子,老兩口還幫著做家務帶孫子。

5個女兒平常都很孝敬,兒子兒媳則馬馬牛虎過的去。去年老太太病重,直到去世操辦喪事,兒子一分錢都沒出,全部是幾個女兒出錢。老爺子失去了老伴,女兒們不放心他跟著兒子,就把他接到城裡輪流照顧。按理說,作為女婿的心裡應該是不舒服的,但是我沒聽說任何一位女婿有一句怨言,也可能他們不說出來吧。

針對提問的這位女婿,建議你大度一些,不要太計較。岳父把財產都給兒子,這個是一些地方的傳統習俗,尊重就好了。至於讓你出一半醫藥費,如果條件允許,就大方的承擔起來,這樣做你老婆肯定會記你的好的,你們的家庭會更幸福。當然,如果條件不允許,總不能讓你砸鍋賣鐵吧,盡最大努力和老婆一起想辦法去承擔起來你們的責任就好了。

記住一句話,親情是最重要的,不要把錢財看的太重,當親情因為財產而不復存在的時候,人其實是最悲哀的。


我是阿品


關鍵要看你老婆的意思。個人更傾向於你小舅子出醫藥費,你老婆出力去伺候。因為醫藥費畢竟不是每個月的贍養費那麼少,一般都是很大的一筆開支,理應讓你小舅子出大頭噻!比如花了一萬塊錢,你們兩口子在自願的情況下出個千八百的,也是可以的;如果分錢不出,那就光出力,我相信別人也無話可說……我女兒同學的媽媽,是從貴州遵義市的務川縣嫁過來的。她說在他們當地,父母的財產都歸兒子們得,但父母親的生老病死,也都由兒子們負責,女兒們只需要過年過節給自己的父母買點吃的穿的就行了(給不給錢全憑自願),如果老人家病了、死了兒子們看不起病或者辦不起後事,還會被別人看不起,女兒們則全程不參與。


鳳146983974


針對這個問題,我來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1

岳父把財產全給了小舅子,現在岳父生病了,讓女兒拿一半醫藥費,作為女婿可以拒絕嗎?

我覺得可以拒絕。

在我們農村,也有類似的習俗,家裡的財產會都留給兒子,沒有女兒的事兒。

等父母生病了,出醫藥費就是兒子的事兒,女兒們頂多是照顧照顧。

父母和兒子們基本上也都通情達理,不會再讓女兒們出錢。

所以,我覺得作為女兒或者女婿,有權拒絕,不掏那一半兒的醫藥費。

2

剛剛我說有權拒絕不掏醫藥費,但這並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法律規定的是,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與他把財產給了誰無關。

這樣說來,父母生病了,作為兒子或女兒都有出醫藥費的義務。

但是,鑑於岳父把財產都給了小舅子,再要求女兒掏一半兒醫藥費,不合乎情理。

作為女兒可以掏少部分,表表心意。

3

但如果你拒絕無效,小舅子人家不講理,就不同意,硬是要你掏一半醫藥費。

你要是不掏,人家也不掏,就那麼耗著。

遇到這樣的事,你生氣可以理解,不想掏錢也能理解。

我相信很多人也都會站在你這邊,覺得你想拒絕是沒有錯的。

可考慮到人命關天,救命要緊,而且,那還是你妻子的爸爸,終歸是一家人,掏就掏吧。

有的時候吃點虧就吃點虧吧,家很多時候就不是講理的地方,掰扯不清楚,也沒有絕對的公平。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我的情感表達地


回答:謊言背後的國情既成事實,分家產時古訓倫理道德齊上陣,1,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閨女女婿是外人,家產沒門。2,養育之恩,從出生到大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多麼多麼的不容易,感情牌。關鍵是養兒養女,是一個過程啊!並不是兒子從出生到大,父母沒有付出心血。3,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貼心貼肺心思細膩會疼人,可是既然是父母的小棉襖,為什麼分家產時卻得不到一分呢?

國情背後的家庭三大謊言,算了不要糾結了。個人建議,問題歸問題,事情歸事其一碼歸一碼。在岳父看病這個問題是,大致做到一下幾點 ,全當是對社會,對老婆大人,對孩子,所做的一切主要是還回一個安您的和諧的家天庭。

1,主要是老婆大人的認知,

2,主要還是社會賦予的責任與當擔。

3,給孩子做個有樣有模的(榜樣)。

4,必須保證做到與老婆大人保持一致高度的認慫態度。

5,最關鍵千萬不要作出力不討好,好騾子買了個驢價錢💰。

不要糾結為了和諧,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認慫吧,胳膊擰不過大腿。


美麗雨點1


子、女的繼承權利在法律上是絕對平等的,家長是否有“重男輕女”的生前、死後安排是另外一回事;在法律層面上子、女的贍養責任也是平等的,不存在“重男輕女”或“重女輕男”的傾斜。

你“岳父把財產全給了(你)小舅子”可能基於其個人“重男輕女”的觀念,顯然不足為訓;現在他尚未“嗚呼哀哉”,“有病了,讓女兒拿一半醫藥費”,站在贍養責任不分男女“等責”的角度上看,你岳父不愚蠢,很聰明。站在你妻子做女兒的角度上來講,你岳父的“要求”也合法;你目前不能把生前贍養你岳父的責任(掏錢看病)因其已經“把財產全部給了(你)小舅子”就勒令你妻子“一推二六五”,置身事外,不伸出“援手”。即使你妻子的財產繼承權利顯然似已被剝奪,你也不能直接把其與你妻子應該承擔的贍養責任“置換”,否則就是陷你妻子於不義;現在你妻子不掏錢給你岳父看病,他忽然蹬腿死了,你還有什麼資格喋喋不休越俎代庖侈談繼承你岳父的“財產”呢?

你對你岳父的態度,可以折射出你妻子在你心中的分量。先不管你妻子是否對自己的父親重男輕女心懷不平或惡感,你的提問就充分暴露了你內心的不平和憤怒。如果你父親像你岳父一樣,也把自己的所有財產都給了你,他又“不幸”病重,急需花錢治療,你父親給你姐提出類似要求,如果你姐夫也與你如出一轍,他自然更會憤憤不平,嘖有煩言。是不?

如果你妻子不願意花這份錢,她可以“拒絕”;你尊重、關心、愛護你妻子或不尊重、關心、愛護你妻子都可以,只要她願意死心塌地與你繼續生活就行,但你出面“拒絕”花錢給她父親看病,顯然就錯置了身份,看重了自己。你不讓你妻子從你家裡拿錢,你妻子如果想借款甚至貸款給自己的父親看病,你又想怎樣“從中破壞”呢?

你妻子如果比你聰明,她自然能分清其中是非和輕重緩急。盡其責未必一定要得其利,因為不管怎樣,她的生身父親只有一個。

事情交給你妻子全權處理,你“恭謝不敏”,哪兒人少到哪兒待著玩手機去吧。疫情尚未寢息,不宜聚眾聚會,無事生非,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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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的國人眼裡,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除嫁女兒時向女婿要聘禮外,往後也不會開口向女婿要錢。家中財產自然也由兒子繼承,也不會留半塊瓦片給女兒,女兒也不敢有非份之想。

不過,孃家人遭遇困難時,女兒女婿幫忙解困是人之常情,但這是建立在自願基礎上的。明事理的岳父母更不應想當然的把責任攤派在女兒女婿身上,女婿即使出了錢,心中也不快。作為父親,要想讓女兒跟兒子一樣盡義務,真的要儘量把一碗水端平,父母要先盡責任。

我的岳父前幾年已過世,八十多歲的岳母幾個小舅子推來推去誰也不肯收留,岳母又固執,不肯跟著早已出嫁的女兒過。不得已,送到縣城一家託老所養著,錢由幾個小舅子湊,其實也不多,每月才一千多塊。還不到兩年,其中一個小舅子就在我面前說:這開支吃不消,要幾個姐夫妹夫幫著湊些。我說,幫忙出點錢沒問題,你要召集大家開個家庭會議,眾兄弟姐妹形成決議,每人每月出多少。可他說,不會去開這個會,願意的就出。我能怎麼辦?只能呵呵了,心裡說,我平常看望老岳母給她的零用錢恐怕也不止他那份兒。

有用的小舅子一個就頂用,沒用的小舅子一大幫反而壞事。在此奉勸天下父母,對於兒女,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自己辛苦養大辛苦扶持的孩子,窮也好富也罷,從心上要對兒女一視同仁,不要再有裡外之分,時代進步了,老觀念也得改一改。莫到臨了,還被兒女抱怨。


家鄉氣象


拿錢應該是必要的吧,你岳父儘管不是你親爹,但他是你老婆的親爹,這點無法改變,數十年的養育之恩也不能看做一文不值,你岳父在財產分隔上有失公允,這次生病也提供了一個證實他錯誤的機會,不拿錢將會把你自己置身於一個不懂不孝的尷尬地位,還是量力而行吧。


星如雨1314


看完各種評論我就笑了,要點臉行嗎,財產給兒子了,讓女兒來出錢治病,他本身如果不給兒子錢,有能力自己治病,可他把錢給兒子了,他兒子不該承擔大部分責任嗎?好意思跟女婿女兒開口?社會咋了?一點理都不講了嗎?有人說辛苦把女兒養這麼大,那人家娶的時候你說明了,開個價,女婿能買起就買,買不起你讓他去別的地方看看,好歹你投資這麼多年了!


面具背後殤333


我的觀點是:

1、哪個子女繼承了父母財產,哪個子女出錢,其他子女出力,當然,也不是絕對的一分不出,千頭八百的醫療費看情況也得出。

2、繼承父母財產的子女如果生活壓力太大,其他子女雖然沒有繼承財產,也有贍養義務,說白了就是不能看著老人餓死病死,也得出錢。

3、沒有得到財產還需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必須要徵求配偶意見,達成一致後在出錢出力,不要進行道德綁架。如果配偶不贊成,沒有繼承財產的子女不能威脅、強求,在自己能力範圍內援助得到父母財產的子女;援助的金額不應涉及配偶的公共財產,不應影響自身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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