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机关一个集体和三名个人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

近期,中共河南省委作出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虞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公安局平原分局四级警长曹艳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三级警长张建超和永城市公安局十八里派出所所长崔亚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商丘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我市公安机关一个集体和三名个人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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