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4家单位 4名干部拟获第九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

今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评选表彰活动名单进行了公示。

贵州4家单位 4名干部拟获第九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

公告截图

名单中,贵州省4家单位以及4名干部分别被拟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一等功”的荣誉称号。

其中,我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被拟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中心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三穗县人民检察院被拟记“一等功”;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陈芙蓉被拟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综合管理科科长张婷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处长段炼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李先赋

被拟记“一等功”。

贵州4家单位 4名干部拟获第九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

据悉,参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必须近5年单位未发生过违法违纪问题,且获得过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曾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参评“全国模范检察官(模范检察干部)”,必须在检察机关(含派出机构)工作5年以上,且获得过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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