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平臺叫賣鉅額欠條,真能要回錢嗎?會不會有法律風險?

魍歿


發佈時間:2019-07-12 07:20

收集中轉賣欠條信息

“小我私人轉讓借單,本金324萬,我只要3成,剩下都是你的。”剋日,有網友反應稱,某二手轉讓平臺上幾回呈現欠條轉讓信息。買了這種欠條真的能要返來錢嗎?會不會有法令風險?

北京青年報記者觀測發明,今朝二手轉讓平臺上,有一些欠條轉讓信息。有狀師指出,債權轉讓必需關照債務人,不然該轉讓無效。另外,網售欠條每每難以辨當真假,貿然收購風險較大。

網上叫賣欠條情勢多樣

有的起拍價標註“1元”

昨天,北青報記者在某二手轉讓平臺搜刮發明,輸入“借單轉讓”“債權出售”便有大量出售信息呈現。賣家描寫大抵相似,多為“沒精神要賬”“急需用錢”,以是才低價轉讓欠條,但情勢卻各有差異。

部門賣家所出售的只有手寫欠條,上面大多都有負債人署名及指模;也有賣家直接發佈了債權所涉糾紛的民事訊斷書或民事調整書,暗示可以幫忙購置者繼承通過法令途徑維權。北青報記者留意到,這些賣家在出售欠條時,售價每每城市比欠條賬面金額低上很多,扣頭每每在五折至一折之間。

一名來自西安的賣家自稱,2017年8月前後,累計借給伴侶王某1.65萬元,並立有欠條,從此多次催要無果,對方也改換了接洽方法並將本身拉黑,導致催討堅苦,因此,但願可以或許通過二手轉讓平臺出售該欠條,起拍價僅1元。北青報記者留意到,剋制7月8日下戰書,該商品尚無買家出價。

除了上述小我私人賣家外,尚有部門借貸平臺也在通過該平臺出售借錢信息,價值每每更低,每條僅1元至5元不等。

自稱因逼迫實行不順遂

13萬元欠條賣9000元

家住昆明的王老師是賣家之一,他稱2013年起本身陸延續續借給高中同窗朱某13萬元。思量到對方名下有一個包工隊,經濟氣力雄厚,以是並沒有出格擔憂。不意到了約定還款的時刻,對方卻老是以各類捏詞推脫耽擱,無奈之下本身只好告狀至法院。

王老師彙報北青報記者,今朝本身與朱某的兩筆債務糾紛已經舉辦到逼迫實行階段,但因為朱某已經變動了接洽方法,以是逼迫實行並不順遂。“電話打不通,家裡也找不到人。”王老師稱,今朝本身已經將兩張欠條上傳至二手轉讓平臺,一張金額9萬的售價6000元,還有一張金額4萬的售價4000元,“兩張一路買的話,9000元就行。”

烏魯木齊的賣家劉老師稱,負債者是本身多年的摯友,但兩人世的情意並未使催討變得輕易一些。因為本身與債務人今朝並不在統一都市餬口,思量到找人的本錢,本身更但願能以2萬元的價值出售這張面額為10萬元的欠條,可能也可以與追債人舉辦分成,“追返來往後給我3成績行。”

“轉讓欠條”信息許多

現實成交案例並不多見

北青報記者留意到,儘量此類轉讓信息許多,但真正成交的卻並不多見。不罕用戶都在評述區留言稱,擔憂這些宿債已經成為死債,即便轉手他人也不能完全要回。

北青報記者搜刮相干出售信息時發明,多個商品留言區均有一位名為“蕩子”的用戶留言暗示:“我可以幫你要,要返來怎麼分?”

昨全國午,北青報記者以賣家身份接洽了該用戶。該用戶暗示,本身是收債公司的專業職員。在北青報記者執行與其就詳細收債細節舉辦商榷時,對方提出,固然是以分成方法收費,但在公司派人之前,債權人還必需提前支出一筆用度,“首要用於事戀職員到內地的食宿、交通,一樣平常必要包袱一個禮拜的吃喝拉撒睡。”

北青報記者諮詢多位賣家發明,各人廣泛以為這種先收費再要債的模式風險較高。“有許多果真報道,就是債沒有要返來,還得喪失一筆定金。”為規避這一風險,不少賣家都在商品詳情中特意誇大:僅限同城對面買賣營業,拒絕先付定金。

究竟上,這種擔憂並非沒有依據。2019年5月17日,江蘇省宿遷市公安局就曾通過其官方網站發佈一路輕信所謂“討債公司”,不意反遭詐騙的案例。文章稱,內地一名43歲密斯在接洽一門風稱可以資助催討債務的公司後,分兩次轉給對方6000元“尋人費”,但願藉此討回22萬元外債。不意債沒追回不說,所謂“討債公司”也很快消散,只留下一個已經成為空號的手機號碼。

狀師提醒

“欠條”交易兩邊

均面對重大風險

北京京師狀師事宜所許浩狀師先容,轉賣借單,即債權轉讓,按照我國相干法令劃定,只要將轉讓究竟提前關照債務人即可,此次轉讓就具有法令效力。但與此同時,《條約法》相干條款中也明晰提到“債權人轉讓權力的,該當關照債務人。未經關照,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產奏效力”,也就是說,假如買家購置的是一張已經接洽不到債務人的借單,那麼此次轉讓很也許會被鑑定無效。與此同時他也提到,作為平凡用戶,一樣平常很難判定欠條的真實性,假如碰著對方捏造欠條,那麼很也許得不償失。

對付已經申請逼迫實行的債務,北京致知狀師事宜所張偉狀師先容,申請實行人將奏效法令文書確定的債權依法轉讓給第三人,且書面承認第三人取得該債權後,該第三人可以申請改觀、追加本身為申請實行人,無需從頭申請。他誇大,債權轉讓只有顛末轉讓兩邊贊成,且沒有違背法令禮貌逼迫性劃定或公序良俗的其他題目時,才氣有用。

北京康達狀師事宜所韓驍狀師暗示,網上轉賣欠條是面向不特定的生疏人轉讓債權,對付賣家和買家來說均有風險。對付賣家而言,風險首要在於:買家也許提供不實信息,導致債權轉讓後無法得到轉讓款;本身未盡到關照任務,致使債權轉讓無效,若買家據此維權會使賣家再次涉訴,也許還要支出特殊用度。

對付買家而言,風險則更多。一是網上買賣營業時賣家也許提供信息不實,造成買家財政喪失;二是賣家出售債權為不良債權,買家縱然得到該債權也無法實現;三是買家購置前很難對債務人舉辦盡職觀測,有也許呈現追債的本錢過高、得不償失的環境。


終極影視精彩片段


我有一個408萬5千的欠條,我只要一半,有買的嗎,我可以任何配合


開健身房的胖子777


這個我之前見過相關報道,好像在某寶旗下的二手交易平臺,當時我也是非常詫異,原來還有這種操作。不過我認為最好還是不要購買,這種欠條,其中的法律風險比較大,下面來談談我個人的看法。

風險一:虛假債務

因為是通過網絡平臺購買,那麼該筆欠條的可信度非常值得懷疑,如果是對方私下自己打的一個欠條,那麼你付款購買以後也許連債務人是哪位都找不到。雖然你也可以向原售賣人追償,但是這無形當中給你增加了很大的風險。因為該筆債務極有可能是虛假債務。

風險二:爛債

如果不是虛假債務的情況下,那麼可能就是一筆爛債,很難要上來的債務。說實話,就我們律師每年接待的當事人當中,這種債務真的是比較多,作為律師來說有時候都沒法保證能夠有多大的把我幫助當事人要回來這筆錢。我想如果作為非法律人士來說,可能要這筆債務會更加困難。導致爛債的原因有很多,當事人跑了、死了或者沒有錢來償還這筆債務,因此到了那個時候你也沒有辦法。

因此我的建議是不要輕易的去產生購買這種借條的想法,我看該平臺上專賣借條的價格都非常的低,因為利潤比較大,可能多人人就會產生自己購買過來,然後再去要這筆債務,來從中間賺這個差價。這對一部分人來說,可能誘惑比較大,這麼大的誘惑風險肯定也是非常大的。

說實話,以我的想法來說,如果債務沒有問題,能夠索取的難度不大的情況下,當事人為何不自己請律師來要這筆債務呢?把自己的事情全權委託給律師,支付一點律師費,那總比低價轉賣出去好吧。

因此我個人認為風險比較大,可信度很低,建議不要去嘗試。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非常感謝您的點贊、評論和轉發。歡迎關注我,我是徽皖律師。


文端鳴法


我有一張62.8萬的[大笑]6.2萬出售,十年了[捂臉]


鴻泰致遠


這個往大了說,叫做債權轉讓,對企業是可以的。

比如,很多銀行的資產處理公司,就將自己的債權轉讓了。

對資產處理公司來說,目的就是拿回現金。對於買家來說,如果覺得這筆債權合算,自己有把握拿回來,當然可以。

但是,私人借貸之間的債權轉讓好像是非法的。

能不能要回錢,那是你的本事,人家就是把債權賣給你。這事不受法律保護。


談笑閣


謝謝,叫賣鉅額欠條,要回來的可能性很小。你個人的能量總是小,你想動武就容易觸犯法律。如果想解決問題,上訴法院,由法院強制執行,按照相關法律解決。另外欠條要及時換,或者採取手寫方式。如果對方裝迷糊,你就採取錄音的辦法,撐握第一證據。如果時間延長,年久失效,必須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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