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但没有转账记录,想去起诉,法院能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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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此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诉权和胜诉权的的区别,也即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规定就具有诉权,也就是法院会受理。但法院受理并一定意味着就具有胜诉权。下面将详细分析:

一、关于是否享有诉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简单而言就是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并且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就可以提起诉讼。

二、关于是否享有胜诉权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综上所述,有借条,但没有转账记录,想去起诉,是具备法院受理的条件的;但是是否能胜诉,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具体分析。需要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通过更为详细的证据规则去证明你起诉的诉讼主张。



广州张律


现在法院是立案登记制,有明确的被告,符合立案所需的材料,立案就能受理。

但受理了能不能胜诉呢?

我今天刚好发过一个类似的普法头条。

没有转账记录那就应该是现金交付了。

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不仅凭借条或欠条认定借款事实,还需要查实出借人有无实际履行出借义务。

如果是现金交付,且金额不算巨大,借条中也也写明了已通过现金方式交付,那么案件问题不大。

如果借条写的过于简单,比如“今借***人民币***元”,那么这就还需要进一步举证。

#风险防控#:

如借条中未载明现金收款,建议在诉讼前通过录音或微信方式等进行补充证据,以证明通过现金方式交付借款。如果借款人自认了已通过现金收到借款,或其承认欠款(最好是明确金额),那么也能基本证明欠款的存在。

当然,诉讼不能超过诉讼时效。

且约定利率不能过高,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为民间借贷的利息划定了两条界限,设置了三个区间,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属司法保护范畴,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超出部分无效,对于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部分则属于自然债务,即双方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得要求债权人返还。

#律师建议#

1.借款优先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由出借人直接转账给借款人,注明转款用途为出借款。

2.借条一定要完整、规范,写明出借人及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利息及逾期利息,收款指定账户,送达地址等,违约责任,管辖法院。

3.现金交付时借条或欠条中一定要写明“以现金方式收到借款”,注意索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在身边


放心大胆的去起诉,法院会受理的。民间借贷只有欠条,只要欠条清楚,法院不光会受理,而且只要合法,没有超过起诉的期限,法院一定会受理。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尽快的去法院解决,当然法院会告诉你起诉,判决不等于能拿到钱,但是还是要去法院起诉,因为你起诉了,法院判决了,当然了,即使你拿不到钱也不要怕。被告也不好过,因为他会被陷入失信黑名单,会有强制执行,还会布控。冻结他的一切财产,包括车子,还有个人存款,股票基金。如果他有房产的话,法院还可以强制腾房。再说了,如果法院都帮你拿不到这些钱的话,你别的地方还有什么渠道唻,一定要相信法律,这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只要法院判决了强制执行了,他不还你钱,这个事情对他就会污点。 这个污点会一直存在,直到他还你钱。履行了法律义务为止。


异乡超哥


仅凭借条是可以起诉的,现在法院是立案登记制,只有你起诉材料齐全(诉状、原被告信息等符合法院形式要求)即可以起诉。但能否胜诉则另当别论。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你仅凭借条起诉后,如果被告只是抗辩已经还款,则需要被告提供证据证明。

但是如果被告是抗辩你并没有借钱给他或者借的钱并非借条上的全部金额,这时你的举证责任就加重了。尤其目前套路贷盛行,虚增债权债务、收取砍头息等现象经常出现在民间借贷领域,这时法院将从严审查你们之间是否真实发生借贷事实或者虽真实发生借贷事实,但实际借贷金额是否是借条所写的全部金额。

所以:

如果金额较小,仅有借条,法院采信可能性大。

如果金额较大,建议你补充相关证据后再行起诉。


苏州律师从振


去法院起诉的话有借条就足够法院受理了,所以并不用为此担心,你需要担心的是这个案件能不能胜诉,我们去法院起诉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胜诉,胜诉后能拿到钱,这才实现了起诉的目的。

01

立案登记制下,让起诉受理变得简单

目前法院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以前实行的是立案审查制;两者的区别呢,就是现只要你起诉时提供的材料符合规定的立案条件就给予登记立案;如果是立案审查制的话,要对立案材料的法律关系,许多法律内容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或者不具备,都不会同意立案。

目前,立案已经不是技术活,而是体力活,并不需要动多少脑子就可把案件立了。当然最基本的起诉要件必须具备的,比如:属于该法院的管辖范围,有明确具体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符合这些条件很容易就能立案。但原告应该考虑的是诉讼如何获得法院的支持,取得最终的胜利。

02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的借贷纠纷要想诉讼还需要其他佐证

因为手上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原告就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时候支付的钱,支付了多少钱,这些表述如果获得对方的认可,那么法院就会采纳。

如果对方否认,法院会根据表达的内容结合常理来判断,比如,你主张的是现金交付,那么得证明自己为什么有这么多现金,而且手边放这么大额的现金有没有合理性。

当然,如果能在借条上写明,借款以现金支付,那么根本不用去举证证明交付的情况,根据书面记录就可以确定案件事实。

结语

随着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借条的规范书写和支付的有力证明成为案件审判中的有力证据,所以如果发生纠纷后,一定要写一份内容全面完整,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或网络支付的留下的记录,这样在纠纷发生后就会轻松不少。


悟法析律


【“借条”是“借款”的主要证据】

在借钱还钱问题上,提出这一类问题的朋友很多,可以明确告诉你的“借条”是“借款”的主要证据,有这张字据,去法院起诉笔者为啥只回答你说把握性就大多了。

笔者为啥首先只说“把握性就大多了”,而没有说一定能行,这主要是得看借条上的条款,也是日常打借条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是借条要素齐全即为“借款合同”。借条上应该写有双方姓名、金额、落款日,有利益约定的还要注明利率、还款日,并签字画押,有了这些要素的借条基本上就是一份“借款合同",据此打官司没问题。

二是得看借条上是不是有其他约定条款。这得和平时的款项来往习惯,如果是商业来往的话还要与平时的交易习惯相结合,然后综合分析现存借条上字句表达的真实意思和状态,以确定借条是否有效。

三是约定的利率有规定。有还款利息约定时,利息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一旦形成官司需要法庭裁决,法庭一般只会支持等于或高于银行三倍的利率,借条上约定的利率高出部分法律不支持。

四是借条也有法定时限。一般情况下超过两年不去所要就视为放弃,法律就不再支持。这一点要切记。

遇到具体案例时,如果需要帮助,请私信,就具体案例具体的证据,肯定能给你合理的建议。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这是个不仅关乎法律还关乎到人与人之间信任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这种问题比较常见。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待的:有借条,说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签订了一份简易的借款合同,这种以借条的形式提现的借款合同大多存在于民间借贷中。如果你作为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因为借条这种借据是一种债权凭证,有了这种凭证,那你就可以去起诉了,因为最起码你的借据中能够很直接地反应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法院立案时一般只作形式性审查,不太会做实质性审查,所以说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是不影响你起诉的。如果你想要在诉讼中胜诉,那你除了需提供借条这种基础债权凭证之外还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借款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其中转款凭证就是最重要的证据。民间借贷我国近年来出台了司法解释对比有许多详细的规定,如果你仅出示借条,对方又不承认受到借款,你没有转款凭证,那法官是很难判定借款事实是否存在,如果借款金额比较小,那还好说,说现金交付的,逻辑上还说得过去。如果借款数额较大大到十几万或几十万,那你说是现金交付的,这就有点让人质疑,毕竟十几万或几十万,换作为100元面值的人民币,那也是好多叠钱的,法官可能会详细地询问你资金来源,交易的具体细节等,如果你无法提供合理解释,那估计会被驳回,毕竟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是否存在主要是交付是否完成来提现,毕竟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以收到借款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光有借条只能说明借款合同成立,是否生效主要看是否完成了交付。相反的,如果你能提供转款凭证,结合着借条,那你们之间的借款合同不仅成立了,还生效了。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人依法依合同应当偿还借款,如若不履行,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会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PoWer


民间借贷纠纷,仅有借条起诉,法院立案受理不成问题。

法院立案受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对于民事纠纷,只要符合以上条件,法院原则上就应当予以受理。

但是,立案受理跟案件胜诉是两回事,并非法院给立案,就意味着你的案件胜诉。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则要根据你的举证,以及被告举证,最后能否认定案件事实。

对于仅凭借条起诉,要根据借款金额的大小、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等综合认定。

如果借条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一般问题不大。

如果借款金额较大,基于交易习惯及交易安全等因素考虑,通过现金付款方式发生的可能性相当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单凭借条认定大额借贷关系成立并不科学。所以原告必须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庭的询问,若原告没有办法对整个过程作出合理的说明,则承担不利后果的可能性较大。


叶律师


可以,民法要求的是证据优势原则,而不像刑法要求的证据确实充分。之所以要求有转账记录,一般是指大额,往往是写借条在先,出借在后。比如,借十万,一般家庭或个人不会放十万现金在家里,只要能把你出借的十万元数字合情合理的凑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可以了。不是非要全部的转账记录。微信上说的有点太玄乎,古代时难道就不审案了?


法眼观金融


法院当然要受理啊。

1、只要不是虚假的起诉,起诉是公民的自由。而合符立案条件,法院当会受理。

2、受理与判决你胜诉不同。胜诉与能否执行也不同。

3、没任何规定要求借款一定就要通过转帐。实践中,天下间,借贷关系,能有几人是转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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