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感冒的健康宣教

流行性感冒的定义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行性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起病急,高热、头痛、乏力、眼结膜炎和全身肌肉酸痛等中毒症状明显,而呼吸道卡他症状轻微。

流行病学特点

传染源

流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是流感的主要传染源。从潜伏期末到发病的急性期都有传染性。成人和年龄较大的儿童患季节性流感(无并发症)期间,病毒在呼吸道分泌物中一般持续排毒 3-6 天。住院的成人患者可以在发病后持续一周或更长的时间散播有感染性的病毒。婴幼儿流感以及人 H5N1 禽流感病例中,长期排毒很常见(1-3 周)。包括艾滋病在内的免疫缺陷患者也会出现病毒排毒周期延长。

传播途径

流感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粘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污染病毒的物品也可能引起感染。通过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有待进一步确认。

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流感病毒常常发生变异,例如甲型流感病毒在人群免疫压力下,每隔 2-3 年就会有流行病学上重要的抗原变异株出现,感染率最高的通常是青少年。

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

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特定人群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给予高度重视,尽早进行流感病毒相关检测及其他必要检查。

1. 妊娠期妇女

2. 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 HIV 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及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被看护人员、19 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3. 肥胖者〔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30,BMI= 体重 (kg)/ 身高 (m)2〕。

4. 年龄<5 岁的儿童(年龄<2 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5. 年龄≥65 岁的老年人。

临床表现

流感症状及体征

流感类型

症状、体征

单纯型流感

1、最常见。

2、突然起病,高热,体温可达 39-40℃,可有畏寒、寒战,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3、有咽喉痛、干咳,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颜面潮红,眼结膜外眦轻度充血。

4、如无并发症呈自限性过程,多于发病 3-4 天后体温逐渐消退,全身症状好转,但咳嗽、体力恢复常需 1-2 周。

5、轻症者如普通感冒,症状轻,2-3 天可恢复。

中毒型流感

1、极少见。

2、表现为高热、休克及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等严重症状,病死率高。

胃肠型流感

1、除发热外,以呕吐、腹泻为显著特点,儿童多于成人。

2、2-3 天即可恢复。

确诊标准

具有临床表现,以下 1 种或 1 种以上的病原学检测结果呈阳性者,可以确诊为流感:

(一)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二)流感病毒快速抗原检测阳性,需结合流行病学史作综合判断。

(三)流感病毒分离培养阳性。

(四)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的流感病毒特异性 IgG 抗体水平呈 4 倍或 4 倍以上升高。


流行性感冒的健康宣教


(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确定治疗场所。

住院治疗标准(满足下列标准 1 条或 1 条以上):

ü 妊娠中晚期妇女

ü 基础疾病明显加重,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不全、肝硬化等

ü 符合重症流感诊断标准

ü 伴有器官功能障碍

(二)在发病 36 小时或 48 小时内尽早开始抗流感病毒药物治疗。

(三)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

(一)在符合应用指征的条件下使用抗病毒药物,以下为应用指征:

推荐使用

考虑使用

(1)凡实验室病原学确认或高度怀疑流感、且有发生并发症高危因素的成人和儿童患者,不论基础疾病、流感疫苗免疫状态以及流感病情严重程度,都应当在发病 48 小时内给予治疗。

(2)实验室确认或高度怀疑流感以及需要住院的成人和儿童患者,不论基础疾病、流感疫苗免疫状态,如果发病 48 小时后标本流感病毒检测阳性,亦推荐应用抗病毒药物治疗。

(1)临床怀疑流感存在并发症高危因素、发病>48 小时病情没有改善和 48 小时后标本检测阳性的成人和儿童流感门诊患者。

(2)临床高度怀疑或实验室确认流感、没有并发症危险因素、发病<48 小时就诊,但希望缩短病程并进而减低可能出现并发症的危险性,或者与流感高危并发症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门诊患者,可以考虑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其中症状显著且持续>48 小时的患者也可以从抗病毒治疗获益,但其安全性和疗效尚无前瞻性研究评价。

(二)主要抗病毒药物药物

1.神经氨酸酶抑制剂

2.M2 离子通道阻滞剂

注意:儿童用药剂量与成人不同,疗程相同。

(三)关于耐药、临床用药选择和用法。抗流感病毒药物治疗是流感治疗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环节。此篇不做详细解释。

流感患者的健康宣教

流感的预防

ü 加强个人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ü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流行高峰期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

ü 咳嗽、打喷嚏时应使用纸巾等,避免飞沫传播。

ü 经常彻底洗手,避免脏手接触口、眼、鼻。

ü 流行期间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及时就医,并减少接触他人,尽量居家休息。

ü 流感患者应呼吸道隔离1周或至主要症状消失。患者用具及分泌物要彻底消毒。

ü 加强户外体育锻炼,提高身体抗病能力。

ü 秋冬气候多变,注意加减衣服。

ü 当流涕多时,可使用柔软的纸巾或纱布擦拭,切忌太过用力。

流感疫苗的接种事项

接种流感疫苗是其他方法不可替代的最有效预防流感及其并发症的手段。疫苗需每年接种方能获有效保护,疫苗毒株的更换由WHO根据全球监测结果来决定。


流行性感冒的健康宣教


优先接种人群:

ü 患流感后发生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人群:

ü 6~59月龄婴幼儿

ü ≥60岁老人

ü 患慢性呼吸道病、心血管病、肾病、肝病、血液病、代谢性等疾病的成人和儿童

ü 患有免疫抑制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的成人和儿童

ü 生活不能自理者和因神经系统疾患等自主排痰困难有上呼吸道分泌物等误吸风险者

ü 长期居住疗养院等慢性疾病护理机构者

ü 妊娠期妇女及计划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妇女

ü 18岁以下青少年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者

ü 有较大机会将流感病毒传播给高危人群的人员

ü 医疗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ü 敬老院、疗养院等慢性疾病护理机构工作人员

ü 患流感后并发症风险较高人群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禁忌者:

ü 对卵蛋白或任何疫苗过敏者。

ü 中、重度急性发热者。

ü 曾患格林巴利综合征者。

ü 医师认为其他不能接种流感疫苗者。

接种方法和时机

ü 从未接种过流感疫苗、或前一年仅接种1剂的6月龄~9岁儿童应接种2剂, 间隔4周;

ü 以后每年在流感高发季节前接种1剂。其他人群每年1剂。

ü 我国大多数地区应在每年10月前开始接种。

抗病毒药物预防药物

预防不能代替疫苗接种,只能作为没有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后尚未获得免疫能力的高合并症风险人群的紧急临时预防措施。应选择对流行毒株敏感的抗病毒药物作为预防药物,疗程应由医师决定,一般1~2周。对于那些虽已接种疫苗但因各种原因导致免疫抑制,预计难于获得有效免疫效果者,是否要追加抗病毒药物预防及投药时机、疗程、剂量等也应由医师来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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