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官期间滥杀三千人,死时身中十三枪,行刑前道出十二字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但有的时候,上梁正了下梁也歪。明明父亲是受民爱戴的好官,可当儿子的却杀人如麻,他就是陈兆棠,他出身于湖南桂阳泗州寨陈氏,是当地最为显赫的名门望族,父亲陈士杰居位通显,是曾国潘器重的幕僚。陈士杰为官期间,深受百姓喜爱,还四处做善事,是湖南有名的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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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陈士杰的二儿子,按理陈兆棠应该也会成为一名好官,只是他少有大志,能文能武,非常好学,奈何运气不佳,始终无法敲开科举大门。于是光绪十五年,陈兆棠放弃了进入正途的科举道路,而是捐五品同知衔进入杂途,这件事对陈兆棠刺激很大,后来变得为达目的不择任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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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兆棠在光绪二十一年任大邑县令,当时大邑县内盗匪肆虐,陈兆棠到任后为了根治盗匪,采用了非常简单粗暴的方法:宁可错杀一千,不愿漏掉一个。只要是稍有嫌疑的,立刻抓起来杀掉,审都不用审。而且凡是抓住盗匪,不管是抢了一只羊,还是偷一个女儿。统统直接处死。很快,在如此严厉的打击下,当地的匪患很快被平息了,这件事让陈兆棠尝到了甜头,从此以后他便更加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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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陈兆棠得到了岑春煊的赏识,随着岑春煊来到广州出任惠州军务办理,他将大邑县剿匪的手段带到了惠州,还升了级,他强求地方官绅、地主等交出匪徒,不然就以土匪论处,可是真正的江洋大盗怎么可能坐以待毙,早就逃之夭夭了。官绅地主无法,只得抓一些走投无路的贫农甚至是良民,他成了当地百姓眼中草菅人命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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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兆棠在惠州一共杀了多少人,1909年陈炯明曾印证了这个可怕的数字“观陈兆棠之治惠,杀三千人,其间实有冤抑”,由此可见说陈兆棠滥杀无辜,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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剿匪成就了陈兆棠,也断送了他的前程,他的行事遭到了百姓控诉,两广总督只得将其调离惠州,将他安排到潮州,结果,他在潮州上任的第一天,便诛杀了三百人,令人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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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三年,武昌起义轰动全国,潮州光复,陈兆棠被革命军所擒,打出标语“处决民贼陈兆棠以谢天下”,随之革命军连开十三枪将其打死,临死前,他请求革命军将自己的遗言带给子女,遗言上书“不死于君,不死于国,死于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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