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國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配套獎勵資金申報工作通知

2019年中國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配套獎勵(資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發〔2016〕8號)、《關於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經貿信息綜合字〔2016〕149號)和《關於印發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及實施細則操作規程和申請指南的通知》(深市質〔2016〕246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為做好2019年中國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配套獎勵(資助)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資助)對象

已獲得第三屆中國質量獎和2017年度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的深圳企業。

二、獎勵(資助)標準

獲得中國質量獎大獎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獲得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2019年中國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配套獎勵資金申報工作通知

三、業務受理

申請人在2019年7月5日前完成網上申請,申請時登錄神州聯合知識產權網諮詢申報。

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將限期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充完善,逾期未能補充完善的,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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