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市内交通管理确实非常严格,可如果遇到必须外出情形时怎么办呢?根据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授权,现发布《交通防控检疫工作指南》,里面有详细的规定和流程,同时还有相关模板供参考!
《交通防控检疫工作指南》
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交通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管控力度,一律从严检查,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实行分类管控。现制定以下工作指南:
一交通防控检疫点工作指南1外地车辆及人员来留检查措施
(1)自即日起至解除禁令止,境内所有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出入口全部设置管制检查点,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生产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的人员及车辆予以检查放行外,外地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请自行返回。需过境留坝的,各防控检疫点进行详细检测、登记,交由交警部门监督出境。
(2)所有外省来陕返陕人员须查验是否按要求填报人员健康信息,未填报的现场组织扫描二维码填报,无填报条件的要求填报《旅客健康信息登记表》。拒绝填报的严禁其入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2本地车辆 人员外出返留检查措施(1)本地需要外出的社会车辆和人员均须办理通行证,并在办证之前告知:“返回后必须对其采取居家留观14天措施”。
(2)来留坝的公务人员,应查验通行证,详细登记;若无通行证的由县内接洽单位出具衔接证明,并由接洽单位到卡扣接待引导后放行;
(3)留坝各单位工作人员返岗,必须详细询问在县外滞留的时间、地点,由返岗人员所在单位或镇村(社区)出局证明后进行详细的检测、登记,交接后放行,后期必须由所在单位或镇村负责居家隔离14天。
(4)无通行证返回的车辆及人员,必须详细询问在县外滞留的时间及地点,由所在单位或镇村出具衔接材料进行详细登记并引导至其居住地点,由所在镇村和单位负责居家隔离14天。否则,一律劝返。
3县内车辆及人员通行检查措施(1)县内流动车辆一律不得上高速。凡是县域内进行公务活动的公务车辆及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核发工作牌证,凭工作牌证可免检放行车辆及人员,实行一证一人,不得转借,无牌公务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并登记后上报指挥部纪律监督组。
(2)县域内流动的其他社会车辆和人员流通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疫情管控措施,由各镇(办)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4其他情况对于汉台区河东店镇天台山村村民返回情况,一律查验身份证,并由天台山村负责人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放行。
二通行证办理指南1、在汉中市内承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及商贸、物流车辆,经所在单位或企业审核并出具介绍信(附件1),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联系电话:3921473)审核发放车辆通行证(附件2,扫文末二维码可下载附件1、2)。
2、在汉中市外承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及商贸、公务车辆,由所在单位或企业开具介绍信,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出具证明,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发车辆通行证。
3、留坝县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活动办理通行证由所在单位开具《派车单》,党群部门由县委办核发车辆通行证,政府部门及驻留单位由政府办核发车辆通行证,各镇(办)工作人员外出征得政府办同意后由各镇(办)自行核发车辆通行证。因私请假的,参照执行,并提前告知:“返回后必须对其采取居家留观14天措施”。
4、留坝县镇村群众内因生产生活需外出的车辆及人员,应向当地镇(办)进行申请,由各镇(办)审核后发放车辆通行证。
5、各通行证办理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台账,严把审核关口,施行谁证明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放谁负责。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来源:留坝发布
(Z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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