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在职时不按百分之百交养老金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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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100%缴纳养老金,大部分是企业的责任。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按理来说,应该是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并不会按照你公司的100%来给你缴纳社保,而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社保下限来给你缴费。

为什么这么做呢?道理显而易见,企业就是为了给自己省钱,减少社保支出,节省人力成本,增加利润。

企业不如实给你申报社保缴费基数,而是按照社保缴费下限来给你缴费,对于职工来说是非常吃亏的,因为以后的养老金待遇势必也会因此而减少。

不过,如果企业职工的工资是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的话,那么就不能按照她自己工资的100%来缴纳了,也必须按照社保下限60%来缴纳。

或者说,企业职工的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00%的话,那么也不能按照自己的实际100%缴费,而是要按社保上限300%来缴纳。

之所以有社保缴费上下限,是为了提低控高,不能让工资低的人养老金以后太低,也不能让样工资高的人养老金以后太高,以缩小他们之间的差距,提升待遇公平。

如果企业没有给你如实申报缴费基数,这属于少缴社保,那么你是可以申请给你补缴的,你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或者说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社保问题,关注思之想之,欢迎点赞,留言。


思之想之


回答你这“企业职工在职时不按百分之百交养老保险费谁之?”问题前,咱们先了解一下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该如何缴费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在正常情况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是按职工工资的24%缴纳的,单位按职工工资的1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是按职工工资的28%缴纳的,单位负担20%,从今年5月1日起改为16%)缴纳记入统筹账户,职工按8%缴纳,由单位代扣代缴,记入个人账户。

但是,在一个单位里,员工的工资并不是一个标准,有高有低。当某位职工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60%时,就以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的24%为他缴费,单位按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16%缴费,记入统筹账户,职工以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由单位代扣代缴。 这些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60%的职工,他的养老保险缴费就不能以他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就是你说的100%),而是按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当某位职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00%时,单位就会以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的16%为他缴费,职工以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由单位代扣代缴。

如果职工的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不超过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00%时,企业仍以当地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是违法的,“过”在企业。出现这种现象应与企业交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交涉不妥可向社保部门反映,社保部门就会纠正企业的这种错误作法。



我爱我家214230147


很多人在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肯定会觉得一定是单位的过错,我要说的是其实并不一定100%是单位的过错,有的时候也有员工的过错。

我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为什么了,前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换工作,新到任的岗位给他开的工资是8000元每月,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纳社保时也应该以8000作为缴费的基数全额缴纳才对,但是他习惯了以前单位的最低基数缴纳,因为最低基数缴纳扣除的工资低,所以他更想让企业按照最低基数缴纳,不希望按照100%的基数缴纳。

如果8000元的工资,以北京为例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每月需要从工资中扣除410元的费用,如果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考虑个税的话,工资还剩余为8000-410=7590元;如果按照100%的基数全额缴纳,那么缴费基数就是8000,个人需要缴纳的金额为8000×10%+3=803元,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考虑个税的话,工资还剩余8000-803=7197元。

结合以上两种缴纳方式的对比,我们会发现按照百分之百的基数缴纳会导致我们到手的工资变低,而按照最低的基数缴纳则会使到手工资变高;所以即便是社保法要求按照足额100%来缴纳,但还是有员工不太同意。

但实际上100%缴纳社保,既会使我们个人养老账户的金额变多,也会使我们将来到达退休年龄时领取更多的养老金,长远来看,当然是100%基数缴纳更有利于我们。

感谢阅读,我是杏豆,企业培训师,劳动纠纷咨询师,社保专家,专注职场干货分享,感谢阅读、点赞与评论,欢迎关注向我提问!


笔记簿杏豆


楼主你好,这个问题是很明显的。如果企业在职职工不按着100%缴纳养老保险的话,那么很明显是企业的原因。企业在职职工是要根据员工本人的一个工资标准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如说你的工资是8000元,那么就应该按照8000元的缴费基数来选择社保的交费。

但实际上在很多企业单位,为了降低员工的用工成本。他们往往都会选择最低的缴费指数,也就是按照60%来交费,可能这个缴费基数只有3000多块钱。这样的话虽然正常完成了员工的社保交费,但是对于员工本人来讲,实际上损失了个人的个基本利益。因为本身员工的工资比较高,但是交费标准选择一个较低的水平可想而知,那么我们最后所享受到的养老金待遇也是一个最低的水平。

通过2019年社保税改以后,实际上这个问题会得到一个有效的解决,因为社保税改的目的就是会要求企业单位按照自己员工本人工资的标准和员工的总数来缴纳社保待遇,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就要提高员工的社保交费,那么最起码要按照本人的一个工资标准来交费,如果说低于最低工资,缴费基数的,那么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交费,但是如果高于最低缴费指数的,那么就要按着最接近于自己工资标准的水平来交费了。


社保小达人


做为企业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大多数是只为职工按最低档交保险,如两种不同性质的企业来说国企按60%给职工缴费就不如民企有良心,国企内部缴保险只有少数人能达到100%或300%,这部分人主要是厂,公司级领导,一部分中层干部以及领导的敵细,这些人认为企业主要靠他们经营,职工要靠他们养活,所以能够给你们交60%你们也该感恩他们才对,这种心态可以说他们把国企已经认为是自己家里的财产,但又不好好经营,所以说还不如民企的良心,再者说,国家制定的政策又迎合了某些国企领导的不良心态,吃亏的是默默奉献职工,划线不监管也反映了管理的漏洞,也给自私自利的企业领导凭空增添了夺利的机会,退休职工养老金高低差距太大,怨言较多,眼下又到给退休人员涨养老金时低收入人群朌望或期待的公平又没有来到,再次承受着不公的感受,也只是不情愿收受,缴费不公的结果


手机用户58122764733


这是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公平缴费,然后依据这不公平缴费进行不公平的个人缴费“多缴多得”,而计算个人基本养老金与社会统筹没有关系,小头吃大头,这是基本养老保险一件奇怪的事情。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建议均等缴费和均等待遇的相互关系。缴费是建立在个人参加社会劳动上的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上的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因为使用国家劳动力资源为劳动者社会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应当按照使用劳动力人员的多少缴费,缴费基数为统一的社会平均工资,而不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基数缴费,一是造成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虚假,缴纳不足;二是造成用人单位不愿意增加劳动者工资水平,增加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三是按照个人工资水平确定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再按照个人缴费的“多缴多得”是明显的不平等。存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弊病。

我们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费基数应当是统一的为社会平均工资。详见《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

注:以上为个人观点。


伟大的长征


感谢楼主给予的解答机会。

在职职工未足额交费的责任不应算在职工身上。请看以下分析:

一.从制订这个政策的主体和依据来看:

制订和推行降低交费标准政箓的主体是国家以及他的各级地方政府,而不是职工个人。因此,职工未足额缴交养老保险金的行为是符合政策和法规的。

二、从推行这个政策的目的和效果来看:

显然,政府制订和推行这个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减轻困难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负担,以利企业增加盈利或减少亏损。但由于社保缴是由企业承担大头职工个人承担小头,显然,受益的大头是企业。

三、从推行这个政策的获利来看:

如上条所述,由于社保交费的大头是企业,所以,降低交费标准获利的大头是企业。根据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获利企业又可分为国家(国有企业)、集体(集体企业)、个人(私企)及其它(如合伙企业、各种混合式股份制企业等)。但从推动企业发展的客观角度来看,国家最终从减少国企亏损和企业增加的税利中获得了利益。换句话说,少交费企业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失而少交费的职工的利益受损。

四、从推行政策的主动和被动情况来看:

显然,由于职工所处的地位以及对未来长远利益不甚清晰等因素的影响,职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被动接受这个政策的。

五、从政府和部门的协调差异來看:

政府制订政策的目的和出发点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最终通过企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从而增加和壮大国家财政收入。而人社部门则单纯从部门角度出发,片面的不分缘由的实行所谓”多交多发少交少发”看似合理的政策,把国家利益、部门利益和职工利益割裂开来。实际上近些年来国家不断以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事实来看,社保基金是不能完全依靠以收定支来独善其身的,最终还是要依靠国家通过发展和壮大经济实力来进行兜底的。

结论:”在职职工未足额交费“的费任不在职工,其后果不应完全由职工来承担。

(如何解决由于职工“未足额交纳养老保险金“而造成养老金偏低的状况?请看另文分解)。


yupingsheng


企业职工在职时不按100%比例缴纳社保费显然是企业责任企业之过!

企业私企都是为自身利益抠门按最低工资额最低档次标准给员工缴纳社保费。

如若企业能按实发工资额月5000元为100%比例计算给员工缴纳,月需缴纳社保费达千元上,企业为自身利益抠门后按工资额3000元上报社保局备案(原来),在按最低档次60%比例给员工缴纳社保,一打折扣、一抠门、每月会少缴纳社保费几百元。

最后是企业节省了成本费用增加了利润,而最受损伤害的是员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为极少数额比同类别少许多。


正气颂歌


企业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时,企业都是按最低60%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在领取养老金时,不同的缴费标准领取的养老金有很大的区别。大家有所不知,企业在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时,一般都是按照最低的标准,60%去缴纳养老保险,主要考虑的是经济成本问题,如果给一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000元,如果按100%的标准,企业给职工每个月缴纳1000元.如果按60%的标准,企业每月给职工缴纳600元养老保险费用。这个是没有办法的。现在全国大部分地方都这样交


狼狈的2019


1.企业违法。社保法规有明确现定,企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按60/%,髙于300%按300%);2.监管部门失职。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属地企业劳动社保法规的执行情况,对侵害职工权益的事件进行处理,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容许企业不缴少缴职工社保费;3.职工自身维权不力。企业不缴少缴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直接影响到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金这件大事,应该维权向企业(老板)讨说法,直至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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