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務」巡視組、巡察組、巡查組:到底怎麼區別,很多人陷入了誤區!

「黨務」巡視組、巡察組、巡查組:到底怎麼區別,很多人陷入了誤區!

說到巡視,總免不了會提到巡視組。在平時,除了巡視組外,還時不時會聽到巡察組、巡查組之類的“組”,有時候甚至會將它們混淆起來。

巡視組、巡察組、巡查組這三個“組”,它們之間究竟有什麼相同之處,又有什麼不同之處呢?今天我們來聊聊這個話題。

巡視組的使用範圍

在這三個“組”中,巡視組“名氣”最大。自十八大以來,“打虎拍蠅”之時,常會見到巡視組的身影。

事實上,巡視制度很早就建立了。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巡視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

從這些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巡視組通常只會由中央或者省一級派出,一般的市縣不會用。“巡視”本身往往也重在宏觀、重在大局。

對巡視組、巡察組的誤解

接下來就來談另一個“組”:巡察組。這個“組”常常是由市縣一級派出的。比如說:

前段時間,大慶新一屆市委第二輪常規巡察全面展開,市委7個巡察組採取“一託二”的方式,對5個市直部門、2個事業單位和7個鄉鎮,共14家單位黨組織開展巡察,第一批次分別進駐肇源縣頭臺鎮、杜爾伯特縣連環湖鎮、肇州縣豐樂鎮、讓胡路區喇嘛甸鎮、林甸縣林甸鎮、大同區高臺子鎮、紅崗區杏樹崗鎮,為期約20天。

之所以用“巡察”而不用“巡視”,也是遵照黨章的規定:“黨的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委員會建立巡察制度,設立巡察機構,對所管理的黨組織進行巡察監督。”

巡察制度的建立,就是要把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打通黨內監督“最後一公里”。這就要求巡查工作必須做得更具體、更細緻。

當然,不管是“巡視”還是“巡察”,有兩個常見的誤解要說明:

誤解一:覺得巡視組、巡察組有反腐敗的職能,所以是紀委派出的。

事實上,各級黨委才是巡視組、巡察組的派出者。這從名稱上也可以看出,比如說“省委巡視組”“市委巡察組”。

誤解二:把巡視組、巡察組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混淆起來。

事實上,巡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組長、成員是固定的;巡視組的組長、成員不但不是固定的,還會想方設法避免讓人找到“規律”。一般來說是一次一授權,巡視、巡察組長事先並不知道工作對象是來自哪些地方或單位,選任組長時,還要儘量迴避。

巡察組,常會被寫成巡查組

因為讀音的關係,巡查組特別容易和巡察組相混淆。但如果真的混用了,那就是用錯了詞。

有媒體梳理發現,在權威性和全面性方面,巡查組不如巡視組、巡察組。在性質方面,巡視組、巡察組體現的是黨內監督;巡查組所體現的,可以是黨內監督,但很多時候也可以體現為政府部門監督、條線系統監督。

通常而言,巡查組是針對某個具體問題,或者某項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而派出的。派出巡查組的目的是促進任務落實、推動目標實現。

此外,中央、省、市縣都可以派出巡查組。比如:

巡查組可以是中央派出的:2016年10月至11月,國務院安委會第三巡查組就來到黑龍江省巡查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巡查組也可以由省級部門派出:黑龍江省環保廳曾派出7個巡查組,對哈爾濱、齊齊哈爾、大慶、綏化等城市重汙染天氣下的應急工作進行巡查。

巡查組甚至可以是市縣一級派出的:近日,哈爾濱市組成巡查組,對部分水庫安全度汛工作進行巡查,以保證大型及重點中型水庫市級領導包保責任得到全面落實。

「党务」巡视组、巡察组、巡查组:到底怎么区别,很多人陷入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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