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王老太房子拆後分得360萬,給兒子300萬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為什麼?

十萬個母雞


兒女平時是否孝順王老太心裡不會不清楚,為兒女們操勞了一輩子怎麼到老還沒活明白?如果預感到360萬拆遷款給子女將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的話,那還不如給自己留下足夠的錢去住一個條件好的福利院享清福,同時留下遺囑,百年後可將剩餘的錢無論多少都由孝順並常來探望照顧的子女繼承,否則就全部捐贈給福利院,明明可以佔主動的事偏偏自己把自己搞很被動狼狽。

認錢不認人的子女固然應該受到譴責,可這傻乎乎的王老太也著實讓人同情不起來……


淡如秋菊2015


女兒不懂事啊,我姥姥也是想這麼做,一個舅舅四個女兒,姥姥本來想大頭給舅舅,女兒一人二十萬,但舅舅一家都不願意,為了不讓姥姥難做,就全給舅舅了,就這舅舅家還總對姥姥不好,但也沒辦法,老一輩思想保守,來女兒家十天半月就要走,怕鄰居說舅舅一家不孝順,碰到好的一切都好,但一般最好順著老人心意,或者別讓老人老了在兒子孫子面前覺得欠他們,歸根結底,老一輩心中還是覺得女兒出嫁了就是外人了,我用手機和表弟視頻玩,親耳聽到姥姥對舅舅這麼說的,雖然理解姥姥這麼說對家裡好,但心裡還是有些不是滋味


道痴太阿


給不給錢我都會對父母好的,能把我養大就不容易了,我有兩個妹妹,如果父母的錢都給他們我也沒意見。我只做我自己,我認為拿的多少,給不給都不是我們不孝敬父母的理由,父母在你們小的時候有虐待你不?有不給你吃飯,有不供你上學沒,父母總是把最好的都給了你們。懶得說了


奪情自古空餘恨


拆遷戶王老太拆房屋分得360萬,分給兒子300萬,分給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她,為什麼?先舉個例子說吧!我老公的三姨家也拆遷了,地也開發了,三姨和三姨兩人一共分得了八十多萬。

錢也是全部交給了兒子,三姨家還有三個姑娘,也表示不服氣,但表哥,表嫂一致表示,以後兩位老人由他們來養老,其他姐妹也沒有再爭議什麼。當然這種情況也很少見,但處理好了,也不會引起矛盾的!

再說王老太如果將拆遷款分為三份,兒女各得120萬,自己還能留下120萬。

這樣一來兒女滿意,沒有矛盾不說,自己也留了份養老的錢,何樂而不為呢!以後就算兒女不孝有這錢住個養老院也是不成問題的呀!






農村李子生活錄


如題所述,一老太太運氣爆棚,她的幾處老舊住宅本來沒有什麼價值,但是正好趕上了徵地拆遷,一時之間“身價暴漲”。於是,老太太獲賠一筆巨大的拆遷款,金額高達360萬元,她一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錢。

拆遷款到手以後,老太太便琢磨著如何分配。老太太膝下有一兒一女,但她自孩子出生後,便完美繼承了“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對兒子是寵愛有加,對女兒卻視為蔽履。於是,老太太毫不猶豫地把大頭給了兒子,足足分了300萬元給他,只剩下“九牛一毛”的60萬給女兒。

於是,兒子收到300萬鉅款後,滿心歡喜地離開了。而女兒雖說也得到了60萬元,但和300萬元相比卻“微不足道”。於是,女兒從此心裡埋上了不滿甚至仇恨的種子。

不久之後,發生了讓老太太猝不及防的是,一雙兒女竟都不贍養她。老太太大惑不解,要說女兒靠不住還能理解,為何兒子也靠不住呢?自己一向把他捧在手心,百般呵護他,什麼都偏向他,他怎麼能如此對待自己呢?

其實,這一切都是老太太自己作的。面對兒女應當要一碗水端平,如果有所偏心,那麼被偏心者往往是非但不會感到感激,反而會將其視為理所當然,自然也就不會上心贍養老人;而沒有得到關愛的人,也往往會喪失愛心被仇恨填滿,自然也不會主動去贍養老人。

雖然老太太可以通過訴訟途徑維護權益,但悲劇已經釀成,親情也無法挽回了。


冰焰


貪婪無度、自私自利、不孝至極都在這對兒女身上展現得“淋漓盡致”,真是枉為子女。

王老太是拆遷戶而擁有360萬,給兒子300萬,給女兒60萬。雖然做法可能欠妥,一是對待兒和女的不公平。兒子會以封建的舊思想“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為由,認為母親給女兒60萬的做法不對。用此作為藉口而不給母親養老,他拿了300萬那麼大頭,在他心中是“理所應當”的,這是絕對的“貪婪無度”。作為只拿了60萬的女兒,肯定認為母親不公,母親的養老當然應該是拿了大頭的人。兒子和女兒都只在意母親給自己錢的多少,這是典型的

“自私自利”。而母親的做法最錯的是沒有給自己留下養老錢,本來富有的她晚年必須得看子女臉色而過。這也印證了“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句話,對子女毫無戒備和保留。反觀子女,母親把他們養大成人,還把所有的都給了他們,他們卻不給母親養老,這是“不孝至極”。

假設一下,如果母親不是拆遷戶,沒有錢,這對兒女會養她嗎?回答肯定是不會,因為他們同樣會找到生活中別的事為藉口。在他們心中只有自己,從來沒有存在一點點孝敬之心。“人無完人”,作為子女,對生養自己的母親都只在乎對錯和錢時,這是把自私表現到極致了。像這樣的人在對待別人時,又怎麼可能會有一點點的真誠呢?

“百善孝為先”,是中華民族的傳承美德,是做人的起點,更是德之根本。


醉知音


如果是我,活著的時候絕對不會分這個錢。就壓在自己手裡。讓兒子閨女知道我手裡有這筆錢,哪天兒子兒媳婦兒來了伺候我高興了給2萬。哪天閨女姑爺來了伺候我高興了給2萬。在我死前永遠吊著他們。死了我就管不著了,兩人打官司去吧。或者心疼他們,不讓他們打官司,提前立公證遺囑。但是這個遺囑得想想辦法,活之前不能讓他們看見,死了只能拿死亡證明去看。不知道現在公證處有沒有這個保存服務以後兒女拿著死亡證明書才能去看,不知道有沒有這個服務,好久沒立遺囑了。[呲牙]即便沒這個服務,也得想想辦法快死的時候告訴他們遺囑在哪。提到的這個老太……沒文化沒想法,太可憐了……儘量做到。讓兒女們拿到遺囑之後高興半天,一查銀行卡蹦字兒沒有?那才是王道。[酷拽]


飲酒忘塵世


生意場上有句話說財聚人散財散人聚,這財沒有散好人也聚不起來呀。這散財應該也是有方法的。首先我們來分析下老太和老太子女的意圖:

1.360萬,兒子給300萬女兒給60萬。在老太的想法是兒子以後要養老的多給一些,女兒是嫁出去的少給一些。

2.但是兒子的想法是按照中國的傳統文化我是兒子我要繼承全部的,既然你分給女兒了就叫女兒給你養老吧。女兒的方法是,新中國子女的繼承權是一樣的我也是你的子女你只給我一個零頭那讓兒子給你養老吧。到頭來兩個都不給老太養老。

最後我認為出現這樣的情況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從小在孝順和價值觀這塊沒有教育好。我記得父親從小教育我自力更生,所以現在不管我想要買什麼都是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從最開始的上大學買手機到後來成家了買房買車。我父親在我結婚前就去世了。所以買房買車都是自己奮鬥。包括娶老婆都是自己出彩禮。現在自己想要一輛好一些的車。雖然條件不允許,但是從來沒有怨恨父母沒有給出幫助。和我同齡的夥伴都是父母買的房。我反而認為我自己買的我更驕傲。

這最終的原因還是子不養父之過吧。



豐子宜


這應該就是中國傳統"重男輕女"思想埋下的禍根。尤其是在農村和偏遠山區,普遍覺得"養兒防老",閨女早晚是別人家的、"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

而這也正是現在很多兒女在贍養老人、遺產繼承方面產生各種糾紛的主要根源。



從王老太對這筆拆遷款的分法就能看出來她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而問題就在於,兒子和女兒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難免也會受到這種思想的影響。

兒女的想法:(我猜)

站在兒子的角度,很可能會認為:既然我是家裡唯一的兒子,財產當然得全部由我來繼承,而且母親也主要是由我來贍養的;而姐姐或妹妹既然已經嫁人或者早晚要嫁人,憑什麼還要分給她60萬?既然分給了她60萬,那就讓她來養老好了。

而站在女兒的角度,當然也會認為:既然母親都已經把拆遷款的大頭兒都分給了哥哥或者弟弟,憑什麼還要我來養老,當然是得哥哥或者弟弟來養了。更何況我都已經嫁人了或者遲早要嫁人,哥哥或者弟弟作為家裡唯一的兒子,當然得他來養老了。如果母親也想過讓我養老,那當時分拆遷款的時候為什麼不讓我倆一人一半平分?


這就是"重男輕女"的思想導致的一開始的不公平,進而造成後來兒女都有不滿、從而引發矛盾的結果。這還只是分拆遷款,等到王老太去世後,遺產繼承問題可能又是一場大的糾紛。我想這樣的局面,肯定不是王老太想看到的。


從法律方面來講:

1.男女平等

正是由於中國封建社會"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導致了女性在婚姻家庭、社會生活中遭受到了種種的歧視和不公平待遇,

為了充分保護女性權利,國家將"男女平等"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寫進了《憲法》根本大法,以及《婚姻法》、《繼承法》等多部基本法中,並單獨制定了《婦女權益保障法》保護女性在家庭、社會生活中的各項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所以,男女平等,不只是說說那麼簡單。這一點,王老太在分拆遷款的時候,就應當做到"手心手背都是肉",兒女平等。

2.贍養義務

子女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平等財產權利、享有父母撫養權利的同時,成年子女也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這一點,同樣男女平等,不受兒女是否分家的影響。平等享有權利的同時,也要平等地履行義務。子女的贍養義務,同樣也是《憲法》《婚姻法》等多部法律中的明確規定。

所以,兒女都不贍養,王老太可以要求兒女定期支付生活費,履行贍養義務。


3.繼承權

《繼承法》第9條明確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而子女與配偶、父母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應該平分。除非協商同意,才可以不均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扶養能力和條件的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在繼承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遺產。而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子女,或者與去世的老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可以多分遺產。遺棄、虐待老人的,直接喪失繼承權。


所以,如果兒女都不贍養王老太,則無權繼承遺產,或者應當少分遺產。當然,王老太也可以立遺囑,指定他人繼承,或者將遺產捐贈出去。


最後,

作為父母,生男生女都一樣,都是自己的骨肉,儘量"一碗水端平",不要嬌慣出不懂知足、不懂感恩的不孝子孫。

作為子女,更不能把父母的付出當理所當然,"烏鴉反哺"、"羊羔跪乳",懂得感恩,及時盡孝。希望老太太能夠老有所養。




法律人落楓


最好的辦法是,兩個孩子家輪流住。360萬找國有銀行存大額存款,月取息存本,按照年利息大概一個月可以拿到近1萬。去哪個孩子那,就每個月補貼給哪家孩子6000,自己還能留3000多零花急用,偶爾給下一代買個書或者玩具增加感情。錢存銀行後,本金一直沒動,百年後兒女一人一半,誰也不怨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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