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解紛

“雲”解紛

“法官,我們公司馬上準備復工,但公司的銀行賬戶被法院凍結了,目前資金啟動不了無法生產,能否幫我們組織跟原告方調解一下?”

這是來自莆田某鞋材公司的電話,接到該請求後,城廂法院的承辦法官立即查閱了本案件的情況。

案件詳情

原來,原告上海某貿易公司與被告莆田某鞋材公司、肖某(為莆田某鞋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買賣合同糾紛。

自2019年9月起,肖某和莆田某鞋材公司向上海某貿易購貨。2020年1月3日,雙方簽訂《產品購銷合同》,對貨物買賣有關事項進行約定。同日,經雙方結算,確認截至2019年12月31日,莆田某鞋材公司和肖某共欠上海某貿易公司貨款1020040.8元。

“云”解纷

原告上海某貿易公司遂向城廂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在2020年1月13日立案後,城廂法院依法適用普通程序進行了審理,之後,法院依法凍結了被告公司的對公賬戶和肖某賬戶內的存款。(注:一家公司僅有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一旦被凍結,意味著該公司無法進行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公司資金流轉將會陷入停滯。)

那麼,如何解決被告公司這一燃眉之急?

並助力兩家企業復工復產呢?

承辦法官立刻聯繫原告,告知被告公司想與之調解的意向。因原告上海某貿易公司在復工後也同樣存在資金週轉問題,故也表示願意調解。

與此同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經辦法官先通過電話、福建移動微法院等“不接觸”方式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商調解事宜。

“云”解纷
“云”解纷

2月28日,經辦法官聯繫原被告雙方當事人進行線上“雲調解”。經過承辦法官疏導以及原被告的充分理解與配合,雙方順利調解並簽訂調解協議。

“云”解纷

調解結束後,承辦法官立即聯繫執行人員,於3月2日將被告公司的基本存款賬戶予以解凍,被告公司資金流轉渠道得以暢通,原告公司也即將多了一筆復工啟動資金,雙方“皆大歡喜”。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保障企業復工復產是人民法院司法辦案的題中之義和應有擔當。如同本案,凍結公司銀行賬戶本是合法措施,但因案制宜,靈活、高效促成案結事了,為企業順利復工化解難題亦是善法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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