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被告人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獲刑

近日,記者從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一名男子在網上購買了一條球蟒當寵物,結果因為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緩期執行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據瞭解,2019年1月中旬,李某在未辦理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通過微信聯繫成都的賣家劉某(另案處理),花800元購買了一條球蟒。劉某將球蟒從成都快遞到李某在閬中的租住處。

收到這條球蟒後,李某便一直當作寵物飼養。2019年1月底,李某帶著球蟒到儀隴縣參加朋友婚禮,在乘車返回時,發現球蟒死亡,便將其丟棄於閬中嘉陵江一橋附近的垃圾箱內,經群眾舉報後被偵查機關查獲。

受理此案後,2020年2月26日,四川省閬中市人民法院採用遠程視頻方式,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此案。法院經審理查明,李某所購買的球蟒,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李某的行為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鑑李某犯罪時未成年,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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